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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北市違反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第38條規定未足額進用名單
依據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第103條規定:「各級政府勞工主管機關對於違反第38條第1項或第2項之規定者,得公告之。」


欄位說明 : 年度;月;投保單位名稱;身障總人數;法定人數;不足人數;不足進用之比率

年度 投保單位名稱 身障總人數 法定人數 不足人數 不足進用之比率
113 7 中鼎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41 61 20 32.79%
113 7 星宇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29 42 13 30.95%
113 7 台灣萊雅股份有限公司 3 12 9 75.00%
113 7 趨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8 16 8 50.00%
113 7 台灣微軟股份有限公司 1 9 8 88.89%
113 7 台灣新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6 14 8 57.14%
113 7 日商丸紅國際股份有限公司電力專案分公司 2 10 8 80.00%
113 7 荷蘭商臺灣戴爾股份有限公司台灣分公司 11 18 7 38.89%
113 7 泰宣企業股份有限公司 17 24 7 29.17%
113 7 光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9 45 6 13.33%
113 7 華碩電腦股份有限公司 68 74 6 8.11%
113 7 和潤企業股份有限公司 5 11 6 54.55%
113 7 康彼斯顧問股份有限公司 9 15 6 40.00%
113 7 新加坡商輝達開發有限公司台灣分公司 0 6 6 100.00%
113 7 渣打國際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18 23 5 21.74%
113 7 研華股份有限公司 30 35 5 14.29%
113 7 遠東國際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20 25 5 20.00%
113 7 中興工程顧問股份有限公司 14 19 5 26.32%
113 7 日立永大電梯股份有限公司 17 21 4 19.05%
113 7 新加坡商立福人事顧問有限公司台灣分公司 12 16 4 25.00%
113 7 西門子歌美颯離岸風力再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4 8 4 50.00%
113 7 建興儲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4 8 4 50.00%
113 7 花旗(台灣)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2 6 4 66.67%
113 7 台灣瑞薩電子股份有限公司 0 4 4 100.00%
113 7 雲雀國際股份有限公司 25 29 4 13.79%
113 7 美商超微半導體股份有限公司台灣分公司 5 9 4 44.44%
113 7 聯強國際股份有限公司 1 5 4 80.00%
113 7 誠品股份有限公司 4 8 4 50.00%
113 7 新加坡商立可人事顧問有限公司台灣分公司 2 6 4 66.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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