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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功能櫃台申辦作業應附證明文件一覽表
提供民眾至國稅局全功能櫃台辦理遺產稅延期申報、贈與稅延期申報及扣繳單位統一編號設立、變更登記作業應檢附之證明文件,便利民眾清楚瞭解洽公辦理項目應準備及檢附之證明文件,避免因資料不全往返奔波。


欄位說明 : 序號;作業項目;應附證明文件

序號 作業項目 應附證明文件
1 遺產稅延期申報(跨轄區服務)
2 贈與稅延期申報(跨轄區服務)
3 扣繳單位統一編號設立登記(跨轄區服務)
4 扣繳單位統一編號變更登記(跨轄區服務) 1.填寫「扣繳單位設立(變更)登記申請書(統一編號編配通知書)」並加蓋該扣繳單位印章及負責人印章。2.申請變更項目之相關證明文件影本。3.扣繳義務人國民身分證正本、影本及印章。
5 扣繳單位統一編號設立、變更登記委託代理人申請
6 查調即時通知
7 跨轄區及跨區局 1.跨轄區:洽所轄國稅局任一分局、稽徵所辦理。2.跨區局:洽全國任一國稅局、分局、稽徵所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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