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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層負責明細表
本所分層負責明細表


欄位說明 : 內容;第三層-承辦人;第二層-課室單位主管

內容 第三層-承辦人 第二層-課室單位主管 第一層-區長
一、服兵役役男家屬生活扶助:
(一)家況調查及申請扶助之 審核。 擬辦 審核 核定
(二)填造發放清冊。 擬辦 審核 核定
(三)受領人數統計編報。 擬辦 核定
二、服兵役役男家屬生活扶助 異動通報:
(一)家屬生活扶助異動通 報。 核定
(二)家庭生活狀況調查登記 與處理。 擬辦 核定
三、兵役宣傳:
擴大宣傳活動之實施。 擬辦 核定
四、列級生活扶助家屬醫療補 助:
有關健保費、醫療補助申 請事項。 擬辦 審核 核定
五、在營軍人傷殘死亡善後處 理:
(一)因公殞命或因病、意外亡故役男之通報。 擬辦 審核 核定
(二)協助傷殘還鄉之安置。 擬辦 審核 核定
(三)死亡役男慰問金發放。 擬辦 審核 核定
(四)死亡遺族撫卹之處理。 擬辦 審核 核定
(五)造報傷殘者、遺族調查表。 擬辦 審核 核定
六、在營軍人留守家屬異動管理:
(一)異動之通報與回報。 核定
(二)有關留守業務及權益維護之處理。 擬辦 審核 核定
七、遺屬及列級生活扶助家屬之慰問與補助:
(一)生育及喪葬補助之查報核轉。 擬辦 審核 核定
(二)急難慰助之處理。 擬辦 審核 核定
(三)其他慰問事項。 擬辦 核定
八、常備戰士及其家屬服務:
(一)權益糾紛之調解處理。 擬辦 審核 核定
(二)協助疾病就醫及災害救濟事項。 擬辦 核定
(三)應徵召服役員工保留底缺(工作)及學籍保留之處理。 擬辦 核定
(四)其他必要之服務事項。 擬辦 核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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