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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層負責明細表
本所分層負責明細表


欄位說明 : 內容;第三層-承辦人;第二層-課室單位主管

內容 第三層-承辦人 第二層-課室單位主管 第一層-區長
一、低收入戶及一般社會救濟事項。 擬辦 核定 核定
二、協助低收入戶各項補助費之請款、發放及結報事項。 擬辦 核定
三、低收入戶申請登記調(複)查事項。 擬辦 核定
四、低收入戶證明之核發。五、低收入戶異動事項。 核定 核定
六、低收入戶子女免費送托。 擬辦 核定
七、馬上關懷、急難救助及臨時救助款之核發事項:
(一)三仟元以上。 擬辦 審核
(二)未滿三仟元。 擬辦 核定
八、救濟款之籌募發放。 擬辦 核定
九、協助身心障礙生活津貼之核發。 擬辦 核定
十、協助獨居老人清查。 擬辦 核定
十一、中低收入戶子女生活教育補助。 擬辦 核定
十二、中低收入老人津貼之申請。 擬辦 核定
十三、中低收入戶市民重傷病住院看護費之申請。 擬辦 核定
十四、中低收入老人特別照顧津貼申請作業。 擬辦 核定
十五、中低收入單親家庭子女生活教育補助申請 擬辦 核定
十六、老人基本保證年金諮詢。 核定
十七、中低收入家庭內未滿 18歲兒童少年全民健保費補助。 擬辦 核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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