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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政策與犯罪研究論文集(16)-「影像處理技術於偵查與鑑識之應用-由二維到三維空間」
偵查的主要目的是發掘真相,而鑑識的主要目的則是確認事實。在發掘真相的過程中,我們可經由許多的方式與工具獲得對案件偵辦有助益的資訊(例如:藉由監視錄影畫面尋找可疑人或車輛),並進行更進一步的查證;然而在確認事實時,就必須選擇公認有效(valid)的鑑識方法與工具,換言之,對於無法驗證或不確定性太高的方法與工具,就不適合應用在鑑識工作上。舉例介紹常用的2D與3D影像處理技術,以及如何應用於偵查與鑑識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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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政策與犯罪研究論文集(16) 影像處理技術於偵查與鑑識之應用-由二維到三維空間 溫哲彥 http://www.tpi.moj.gov.tw/HitCounter.asp?xItem=3435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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