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kip to main content


南部科學園區管理局台南園區第一期第二階段公共藝術完成報告書
公共藝術設置完成後,依公共藝術設置辦法第20條規定撰寫公共藝術完成報告書,記錄公共藝術興辦之過程。


欄位說明 : 南部科學園區管理局台南園區第一期第二階段公共藝術完成報告書

南部科學園區管理局台南園區第一期第二階段公共藝術完成報告書 https://mas.most.gov.tw/OPENDATA/GetFile?format=pdf&serialno=365&fileodr=0

  上一頁       下一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