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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機關學校公教員工地域加給表
各機關學校公教員工地域加給表1060501、1090101


欄位說明 : 服務地區;級別;支給對象;基本數額;年資加成;備註;生效日期

服務地區 級別 支給對象 基本數額 年資加成 備註 生效日期
山僻地區-偏遠地區 第一級 服務於山地或平地偏遠地區,由服務處所至最近公共汽車招呼站或火車站須步行路程,山地地區未滿15公里者或平地偏遠地區在5公里以上而未滿15公里者。 3090 10% 年資加成係服務山僻、離島地區年資加成,每服務滿1年按俸額加2%計給,最高以左列比例為限) 106年5月1日
山僻地區-偏遠地區 第二級 服務於山地或平地偏遠地區,由服務處所至最近公共汽車招呼站或火車站須步行路程,在15公里以上而未滿 35公里者。 4120 20% 年資加成係服務山僻、離島地區年資加成,每服務滿1年按俸額加2%計給,最高以左列比例為限) 106年5月1日
山僻地區-偏遠地區 第三級 服務於山地或平地偏遠地區,由服務處所至最近公共汽車招呼站或火車站須步行路程,在35公里以上者。 6180 30% 年資加成係服務山僻、離島地區年資加成,每服務滿1年按俸額加2%計給,最高以左列比例為限) 106年5月1日
山僻地區-高山地區 第一級 服務於海拔1,000公尺至2,000公尺地區之人員。 1030 10% 年資加成係服務山僻、離島地區年資加成,每服務滿1年按俸額加2%計給,最高以左列比例為限) 106年5月1日
山僻地區-高山地區 第二級 服務於海拔2,001公尺至2,500公尺地區之人員。 2060 10% 年資加成係服務山僻、離島地區年資加成,每服務滿1年按俸額加2%計給,最高以左列比例為限) 106年5月1日
山僻地區-高山地區 第三級 服務於海拔2,501公尺至3,000公尺地區之人員。 4120 20% 年資加成係服務山僻、離島地區年資加成,每服務滿1年按俸額加2%計給,最高以左列比例為限) 106年5月1日
山僻地區-高山地區 第四級 服務於海拔3,001公尺以上地區之人員(中央氣象局玉山氣象站)。 8240 30% 年資加成係服務山僻、離島地區年資加成,每服務滿1年按俸額加2%計給,最高以左列比例為限) 106年5月1日
離島地區 第一級 服務於馬公、湖西、白沙、西嶼(漁翁島)、小門、龜山島、琉球鄉等離島地區之人員。 5840 10% 年資加成係服務山僻、離島地區年資加成,每服務滿1年按俸額加2%計給,最高以左列比例為限) 106年5月1日
離島地區 第二級 服務於虎井、桶盤、吉貝、鳥嶼、望安、七美、將軍澳、綠島、蘭嶼等離島地區之人員。 7730 20% 年資加成係服務山僻、離島地區年資加成,每服務滿1年按俸額加2%計給,最高以左列比例為限) 106年5月1日
離島地區 第三級 服務於東沙、南沙、彭佳嶼、目斗嶼、大小金門、馬祖、東引島、烏坵嶼、東椗島、北椗島、東莒島、員貝、大倉、東吉、花嶼、東嶼坪、西嶼坪等離島地區之人員。 9790 30% 年資加成係服務山僻、離島地區年資加成,每服務滿1年按俸額加2%計給,最高以左列比例為限) 106年5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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