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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軍醫院身心障礙或重大傷病與體位區分標準免役體位判等對照表
提供國軍醫院身心障礙或重大傷病與體位區分標準免役體位判等對照表資訊內容。


欄位說明 : SeqNo;Date;Title;Kind;Content

SeqNo Date Title Kind Content
100 20220725 體位區分標準 第 一 條 本標準依兵役法第三十三條第三項規定訂定之。
200 20220725 體位區分標準 第 二 條 經檢查難以判定體位者,為體位未定,應複檢判定之。體位區分標準表,如附件。
201 20220725 體位區分標準 第 二 條 體位區分標準表附件連結網址https://mab.mnd.gov.tw/openfile.aspx?t=r&i=107
202 20220725 體位區分標準 第 二 條 役齡男子符合身心障礙或重大傷病與體位區分標準免役體位判等對照表規定者,經出具效期內之證明文件,得逕判定體位。
300 20220725 體位區分標準 第 三 條 體位區分標準表規定各體位之標準,應視為該體位之最低規定,低於此規定者,應依次降低體位。
400 20220725 體位區分標準 第 四 條
500 20220725 體位區分標準 第 五 條
600 20220725 體位區分標準 第 六 條 役齡男子於體檢、複檢、入營驗退複檢、停役複檢或停止訓練複檢時,拒絕檢查或不與醫師配合,致無法獲得正確結果時,已判定體位者,維持原判定體位;未判定體位者,該項推定為正常。
700 20230428 體位區分標準 第 七 條 本標準所引用「以上」、「以下」者,均連本數計算。
800 20230428 體位區分標準 第 八 條 本標準自發布日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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