步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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辦理單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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辦理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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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備證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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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需表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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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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戶政事務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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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被繼承人除戶資料。
2.繼承人戶籍資料與印鑑證明。
以上皆向戶籍所在地之戶政事務
所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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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申請人身分證及印鑑章。
2.代理人身分證正本、印章及委託書。(非初次請領印鑑章者,始可代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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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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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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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稅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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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被繼承人之戶籍所在地之國稅局辦理遺產稅申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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遺產稅申報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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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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稅務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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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土地及建物-向不動產標的所在地之地方稅務局辦理地價稅及房屋稅查欠。
2.另辦理房屋納稅人名義變
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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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遺產稅繳(免)納證明書。
2.辦理分割繼承者,請一併辦理印花稅繳納作業,依權利價值千分之一貼印花稅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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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納稅義務人名義變更申
請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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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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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政事務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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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動產繼承登記
(被繼承人之不動產所在地之地政事務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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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土地登記申請書。
2.登記清冊。
3.繼承系統表。
4.土地、建物所有權狀正本。
5.被繼承人死亡除戶戶籍資料 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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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分割繼承登記
「土地登記申請 書」(含登記清冊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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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割繼承契約書2.繼承系統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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