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垃圾強制分類表(資源回收物及廚餘)
資源回收物及廚餘分類方式


欄位說明 : 類別;分類;項目;可回收物品範例;不可回收物品範例;注意事項

類別 分類 項目 可回收物品範例 不可回收物品範例 注意事項
資源回收物 廢紙類 一般用紙 紙尿褲(片)、衛生紙(棉)、複寫紙、相片紙、蠟紙、貼紙、離心紙(貼紙底襯)、便利貼、轉印紙、紙膠帶、砂紙、塑膠光面廢紙、熱感應傳真紙、口香糖包裝紙、墊寵物排泄物之紙張、吸油脂之紙張或沾有髒污的紙等。 先行除去塑膠封面、膠帶、線圈、釘書針等非屬紙類之物品,紙箱或紙盒請拆開、壓平後,裝成一箱、一袋或打包成一綑後回收。
資源回收物 紙容器類 鋁箔包 裝填飲料、乳製品等之鋁箔包等。 鋁箔紙、口香糖包裝紙、鋁箔包半成品及原料等。 去除「吸管」及「吸管塑膠套子」,倒空內容物,壓扁後回收。
資源回收物 紙容器類 紙容器、紙餐具 裝填食品、乳製品、飲料等之紙容器、利樂包及紙杯、紙碗、紙餐盤(碟)、紙餐盒(含內盒)等。 先去除食物殘渣(歸類為「廚餘」)、倒空內容物,略加擦拭或洗淨瀝乾後疊好回收。
資源回收物 廢金屬類 廢鐵容器及其他鐵製品 鐵製印台等。 請先倒空容器內之殘餘物(若為食物殘渣,則歸類為「廚餘」),並洗淨瀝乾,儘可能壓扁。
資源回收物 廢金屬類 廢鋁容器及其他鋁製品 一般鋁罐、鋁鍋、鋁盆、鋁門窗外框、鋁合金鋼圈等。 請先倒空容器內之殘餘物(若為食物殘渣,則歸類為「廚餘」),並洗淨瀝乾,儘可能壓扁。
資源回收物 廢金屬類 其他金屬
資源回收物 廢塑膠類 廢塑膠容器及其他塑膠製品 請倒空容器內之殘餘物(若為食物殘渣,則歸類為「廚餘」),並洗淨瀝乾,儘可能壓扁。
資源回收物 廢塑膠類 藥物類容器 自99年1月1日起,成藥(甲類或乙類)、指示藥品(醫師藥師藥劑生)之藥品容器(處方藥除外)納入新增公告應回收C-。
資源回收物 廢塑膠類 生質塑膠(PLA)製品 自99年3月1日起,生質塑膠製成之物品或容器納入應回收廢棄物。
資源回收物 廢塑膠類 免洗餐具類 裝填食物之「保麗龍製」及「塑膠製」之餐盤、便當盒、杯、碗、盤、碟、餐盒、泡麵碗、生鮮超市之托盤、塑膠便當蓋、塑膠杯蓋、塑膠湯匙、塑膠刀子、塑膠叉子、吸管等。 塑膠杯口封膜。 先去除食物殘渣(食物殘渣歸類為「廚餘」),略加擦拭或洗淨瀝乾後疊好回收。
資源回收物 廢塑膠類 廢保麗龍裝材 包裝用保麗龍軟硬材質皆可回收(亦即資訊物品、家電用品之襯墊或防震墊)、包裝蔬菜水果用之保麗龍(薄片式或網狀皆可回收)、蛋糕盒(底座或蓋子)、水果箱、冰品箱等。 髒污或有雜物無法清除乾淨的保麗龍裝材、魚箱等。 1.請去除膠帶及雜物,若沾有奶油、髒污之物品時,應先沖洗乾淨,再交資源回收車回收。2.零星的包裝用保麗龍可請資源回收車回收,大量者請逕送再生工廠。
資源回收物 廢塑膠類 廢塑膠袋 乾淨的廢塑膠袋。 內層有錫箔等複合性材質的塑膠袋(例如:茶包、咖啡包或餅乾袋等)、髒污的塑膠袋(沾有湯汁、油漬、血水、殘渣等)。 將塑膠袋的內容物及水份倒乾淨,並且打結(減少體積)再包成一包,即可交付回收。
資源回收物 有害資源物 廢照明光源 直管日光燈、環管日光燈、安定器內藏式螢光燈泡、緊密型螢光燈管、白熾燈泡、高強度照明燈管。 廢照明光源因易破碎且含有害物質,請與其他資源物分開收集、妥善保存,另外裝袋,並提醒清潔隊員注意回收。
資源回收物 有害資源物 水銀體溫計 水銀體溫計 水銀體溫計因易破碎且含有害物質,請與其他資源物分開收集、妥善保存,另外裝袋,並提醒清潔隊員注意回收。
資源回收物 有害資源物 廢乾電池 各式乾電池(水銀電池、鹼性電池、鋰電池、鎳鎘電池、鎳氫電池,型式包括1號、2號、3號、4號、筒型、方形、鈕扣型等)、手機電池及充電電池等。 廢電池因體積小且含有害物質,請與其他資源物分開收集、另外裝袋,即可交付回收。
資源回收物 有害資源物 鉛蓄電池 汽、機車之鉛蓄電池等 可交由清潔隊回收或由汽機車行、保修廠逆向回收。
資源回收物 有害資源物 一般環境衛生用藥及農藥廢容器 家用殺蟲劑空瓶及一般農作物用農藥瓶罐等。 裝農藥之錫箔袋或塑膠袋。 瓶罐請勿殘餘剩餘液體,並用水洗淨瀝乾,可交由清潔隊、農會設置之回收點回收或由販賣業者逆向回收。
資源回收物 廢食用油 廢食用油 一般家戶產出之食用油。 可將廢食用油裝於寶特瓶內交由清潔隊回收。
資源回收物 廢玻璃類 廢玻璃 廢玻璃容器(如:一般玻璃瓶罐、保養化妝瓶罐、酒瓶、飲料瓶、食用油瓶、玻璃食品容器等)、門窗玻璃、強化(安全)玻璃、魚缸(非營業用)。 一般家戶產出之玻璃墊、隔熱玻璃、防火玻璃、衛浴設備、鏡子、魚缸(營業用)、燈具等。 因玻璃類易破碎及刮傷,請另外打包回收,並請提醒清潔隊員注意安全。
資源回收物 廢資訊物品類 廢資訊物品 筆記型電腦、電腦螢幕、主機板、機殼、硬式磁碟機、電源供應器、印表機、墨水匣、碳粉匣、光碟片及鍵盤等。 電腦磁片、電腦配件、滑鼠、滑鼠墊等。
資源回收物 廢電子電器類 廢家電 電話(但「行動電話」屬於可回收之「資源物」)、電玩、遙控器、收錄音機、音響、吹風機、咖啡機、鬧鐘、相機、捕蚊燈、電蚊拍、計算機、不插電之熱水瓶(如保溫瓶)、木製音箱等。 1.小件(可自行交付者)請逕交付資源回收車回收。2.大件(需清潔隊協助)請先電洽清潔隊(電話:5388406)排定收運時間到府清運。
資源回收物 其他類 舊衣物 衣褲類:上衣、褲子、裙子、洋裝、外套、西裝。 與其他回收物分開裝袋交資源回收車回收。
資源回收物 其他類 廢家具 修復後可再利用之家具(僅限「木質」)、彈簧床墊。 沙發。 大型家具請先電洽清潔隊(電話:5388406)排定收運時間到府清運。
資源回收物 其他類 其他 1.廢車類:廢汽車、廢機車及廢腳踏車。2.廢輪胎類:廢汽車、廢機車及廢腳踏車之輪胎。3.廢潤滑油。4.壓克力類:純壓克力板(指透明不含其他複合材質者)、純壓克力容器(指透明不含其他複合材質者)等。
資源回收物 複合材質可回收類 屬一般垃圾其中部分材質拆解後可回收 安全帽、雨傘、有拉桿之行李箱、需具備金屬材質(掃把、拖把、地板刷、衣刷) 交付本局資源回收車
廚餘 剩菜剩飯類 用餐後剩餘之飯菜類,凡人可以食用之食品皆可回收。 1.請先瀝乾水分。
廚餘 果皮菜葉 水果、果皮、菜葉。 不包含椰子殼、榴槤殼、鳳梨皮、柚子皮、甘蔗皮、竹筍皮、西瓜皮、龍眼殼等硬質果皮果心。 2.塑膠袋、塑膠繩、筷子、湯匙、牙籤、牙線、衛生紙等請勿放入廚餘回收桶。【備註:塑膠袋、塑膠繩、筷子、湯匙、牙籤、牙線、衛生紙等歸類為「一般垃圾」。】
廚餘 海鮮 魚、蝦、貝類。 不包含牡蠣殼、貝殼等硬殼類。 3.發霉食物、嘔吐物、禽畜毛髮、口香糖殘渣、花草樹枝(葉)等請歸類「一般垃圾」。
廚餘 肉類 雞、鴨、魚、肉、肉乾、內臟等。 不包含無法破碎之大型骨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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