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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政部賦稅署
房屋稅稅率
房屋稅條例103年修法迄今之房屋稅稅率
欄位說明 : 房屋使用情形;稅率下限(103年6月6日至113年6月30日);稅率上限(103年6月6日至113年6月30日);稅率下限(113年7月1日起);稅率上限(113年7月1日起)
房屋使用情形
稅率下限(103年6月6日至113年6月30日)
稅率上限(103年6月6日至113年6月30日)
稅率下限(113年7月1日起)
稅率上限(113年7月1日起)
住家用-自住用
0.012
0.012
0.012
0.012
住家用-公益出租人出租使用
0.012
0.012
0.012
0.012
住家用-全國單一自住
0.012
0.012
0.01
0.01
住家用-出租申報租賃所得達租金標準
0.015
0.036
0.015
0.024
住家用-起造人持有待銷售住家用房屋於起課房屋稅2年內
0.015
0.036
0.02
0.036
住家用-其他住家用
0.015
0.036
0.02
0.048
非住家用-營業用
0.03
0.05
0.03
0.05
非住家用-私人醫院、診所或自由職業事務所使用
0.03
0.05
0.03
0.05
非住家用-人民團體等非營業使用
0.015
0.025
0.015
0.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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