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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園市公布違反勞動基準法事業單位名單
公布違反勞動基準法事業單位名單


欄位說明 : 編號(編號);事業單位名稱(事業單位名稱);代表人(代表人);違反法令條(違反法令條);違反法規內容(違反法規內容);處分書文號(處分書文號);處分日期(處分日期)

編號 事業單位名稱 代表人 違反法令條 違反法規內容 處分書文號 處分日期
1 信厚股份有限公司 孫金水 勞基法第38條1項 未依規定給予特別休假 107年府勞檢字10701841361號 107/07/31
勞基法第30條6項 未逐日記載勞工出勤情形至分鐘為止 107年府勞檢字1070184136號 107/07/31
2 正官庄股份有限公司 奇鉉 勞基法第24條2項 雇主未依規定給付勞工休息日工作之工資 107年府勞檢字10701876781號 107/07/31
勞基法第24條1項 延長工作時間未依規定加給工資 107年府勞檢字1070187678號 107/07/31
3 京膳國際有限公司 胡詠茵 勞基法第39條 例假、休息日、第37條所定之休假 及特別休假未依規定加給工資 107年府勞檢字10701838963號 107/07/31
勞基法第36條1項 每七日中未有二日之休息作為例假 及休息日 107年府勞檢字10701838962號 107/07/31
勞基法第24條1項 延長工作時間未依規定加給工資 107年府勞檢字1070183961號 107/07/31
勞基法第22條2項 工資未全額給付勞工 107年府勞檢字1070183896號 107/07/31
4 台灣宅配通股份有限公司 邱純枝 勞基法第24條1項 延長工作時間未依規定加給工資 107年府勞檢字1070183091號 107/07/31
5 元宥公寓大廈管理維護有限公司 陳玫潓 勞基法第39條 例假、休息日、第37條所定之休假 及特別休假未依規定加給工資 107年府勞檢字1070183220號 107/07/31
6 陳盛烹(即桃園市私立婕瑪幼兒園) 陳盛烹 勞基法第24條1項 延長工作時間未依規定加給工資 107年府勞檢字1070181995號 107/07/31
7 詠豐環保有限公司 吳秀琪 勞基法第39條 例假、休息日、第37條所定之休假 及特別休假未依規定加給工資 107年府勞檢字10701784691號 107/07/31
勞基法第36條1項 每七日中未有二日之休息作為例假 及休息日 107年府勞檢字1070178469號 107/07/31
8 大地庭園社區管理委員會 戴秋花 勞基法第32條2項 延長工作時間超過法令規定 107年府勞檢字10701834531號 107/07/30
勞基法第24條1項 延長工作時間未依規定加給工資 107年府勞檢字1070183453號 107/07/30
9 友仁股份有限公司 林保堂 勞基法第36條1項 每七日中未有二日之休息作為例假 及休息日 107年府勞條字1070178060號 107/07/30
10 立達人力派遣有限公司 陳明賢 勞基法第24條1項 延長工作時間未依規定加給工資 107年府勞條字10701828291號 107/07/30
勞基法第39條 例假、休息日、第37條所定之休假 及特別休假未依規定加給工資 107年府勞條字1070182829號 107/07/30
11 敬鵬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黃維金 勞基法第36條1項 每七日中未有二日之休息作為例假 及休息日 107年府勞條字10701846732號 107/07/30
延長工作時間未依規定加給工資 107年府勞條字1070184673號 107/07/30
延長工作時間超過法令規定 107年府勞條字10701846731號 107/07/30
12 佳明通運股份有限公司 呂月霞 勞基法第36條1項 每七日中未有二日之休息作為例假 及休息日 107年府勞條字1070178103號 107/07/30
13 燁晉實業有限公司 謝裕宏 勞基法第38條1項 未依規定給予特別休假 107年府勞檢字1070155535號 107/07/30
14 柏俊針織有限公司 孫麗薇 勞基法第30條6項 未逐日記載勞工出勤情形至分鐘為止 107年府勞條字1070172267號 107/07/30
15 大苑子開發股份有限公司 邱瑞堂 勞基法第39條 例假、休息日、第37條所定之休假 及特別休假未依規定加給工資 107年府勞條字10701781151號 107/07/30
勞基法第36條1項 每七日中未有二日之休息作為例假 及休息日 107年府勞條字1070178115號 107/07/30
16 何發菊(即菊發滷味店) 勞基法第30條6項 未逐日記載勞工出勤情形至分鐘為止 107年府勞檢字1070183968號 107/07/30
17 吉維那環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廖品源 勞基法第32條2項 延長工作時間超過法令規定 107年府勞檢字1070186082號 107/07/30
18 蔡廣盛(即養拙茶行) 勞基法第36條2項3款 每二週內至少應有二日之例假,每四週內之例假及休息日至少應有八日 107年府勞條字1070178100號 107/0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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