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kip to main content


法務部公務預算(按年)
法務部單位預算


欄位說明 : 資料名稱;資料連結;年度

一、進修 0
01 選送檢察官赴美、日、歐陸、香港、澳大利亞等國際知名大學進修,或至國外相關司法機關(構)從事與業務有關之研究或實習-84 美國、日本、歐陸、香港、澳大利亞等國家 研習各國刑事訴訟制度及刑事法規發展趨勢,厚植法學根基,提升辦理涉外司法事務能力。(本案擬派人數係8~10人。) 114.01-114.12 365 10 400 500 900 法務行政 10 0
02 參加美國國際執法學院(ILEA)舉辦執法人員及司法人員(含檢察官)訓練課程-84 泰國曼谷 114.01-114.12 7 6 80 60 140 法務行政 8 0
03 參加國際組織舉辦之打擊詐騙相關訓練課程-84 澳洲雪梨 114.01-114.12 6 2 97 160 13 270 法務行政 0 0
二、研究 0
04 臺法法學交流研習-84 法國 依「1996年法國在臺協會向法務部司法官訓練所(現改制為法務部司法官學院)提供法學合作之計畫書」,該協會提供2名短期研習獎學金名額,參與該計畫將促進臺法兩國法學交流及司法合作。 114.01-114.12 30 1 70 6 76 法務行政 1 0
05 臺日學術交流研習-84 日本 114.01-114.12 365 1 30 50 80 法務行政 0 0
06 臺德檢察機關見習交流-84 德國巴伐利亞邦班堡 114.01-114.12 30 2 150 70 11 231 法務行政 1 0
三、實習 0
07 精進性罪犯測謊訓練及業務交流研習-81 美國 114.01-114.12 90 1 241 55 137 433 法務行政 0 0

  上一頁       下一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