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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銀行代辦採購業務簡介
對代理各政府機關辦理採購業務之承作對象、承作項目、辦理方式及投標程序等作業之介紹


欄位說明 : 前言;承作對象;承作項目;洽辦方式;委託本行採購部代辦採購之好處;廠商參加投標程序

前言 承作對象 承作項目 洽辦方式 委託本行採購部代辦採購之好處 廠商參加投標程序
臺灣銀行採購業務係接受各級政府機關、公立學校及公營事業等(簡稱機關)之委託,以代理人身分代理機關辦理財物及勞務採購。 政府機關 財物及勞務採購:依政府採購法第40條規定,政府機關、公立學校、公營事業、法人或團體之財物及勞務採購案件,得洽由本行代辦。 由洽辦機關填具採購委託書附上採購器材之規範清單,逕送本行採購部(地址:臺北市中正區武昌街1段45號),如有疑問,惠請電洽 本行代辦採購係依據政府採購法規定辦理,招標資訊均公告於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之資訊網站(網址:http://web.pcc.gov.tw)及本行網站(http://www.bot.com.tw)。
公立學校 共同供應契約採購:(一)車輛暨交通設備(二)事務設備(三)資訊設備(四)辦公場所用品(五)人力資源(勞務)(六)保險(七)藥品衛材(八)圖書暨教育用品(九)其他 個案委託採購:委託一科02-23493456轉7644分機。 本行採購部之採購制度及作業規章完備,經辦同仁皆為專業採購人員,學有專精,具備專業知識,熟悉採購法令規章,作業嚴謹,經驗豐富,服務熱誠,可充分保障買方權益。
公營事業 本行辦理之共同供應契約採購項目公告於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政府電子採購網(網址:http://web.pcc.gov.tw),各適用機關可自行上網查詢及訂購。 共同供應契約購案:委託二科02-23493456轉7652分機。委託三科02-23493456轉7680分機。 本行採購部設有開標中心及投標服務組,辦理採購作業之相關設備一應俱全,可提供完善之服務。
本行採購部辦理採購,程序公開、公正、公平,經辦同仁之操守端正。機關將購案交由本行採購部辦理,可減少採購紛爭及避免無謂之人情壓力與關說。
本行為一國營綜合性金融事業機構,業務多元化,可完全配合採購作業,提供購料貸款、結匯、開發信用狀等服務,為各機關之事業好夥伴,採購好幫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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