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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銀保經重要管理人員資格條件表
臺銀保經公司重要管理人員資格條件表


欄位說明 : 職位;年齡資格條件;主要資格條件;學經歷資格條件;其他能力條件

職位 年齡資格條件 主要資格條件 學經歷資格條件 其他能力條件
董事長 年齡屆滿六十五歲者,應每年報行政院核准延長;年齡逾六十八歲者,除有特殊原因,報經行政院核准外,應即更換。 具備「財政部派任公民營事業機構負責人經理人董監事管理要點」第四點第一款所列條件之一
總經理 年齡屆滿六十五歲者,應每年報行政院核准延長;年齡逾六十八歲者,除有特殊原因,報經行政院核准外,應即更換 具備「財政部派任公民營事業機構負責人經理人董監事管理要點」第四點第一款所列條件之一
董事或監察人 未擔任「財政部派任公民營事業機構負責人經理人董監事管理要點」第二點所定事業機構負責人及總經理之董事及監察人,派任年齡不得超過六十五歲;無論任期是否屆滿,年滿六十八歲應即更換。 具備「財政部派任公民營事業機構負責人經理人董監事管理要點」第四點第一款所列條件之一。 監察人除符合前款規定外,並應具備帳務查核及財務分析等會計實務經驗或能力。
副總經理 年齡不得超過六十五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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