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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政部高雄國稅局服務轄區及業務範疇
本局所轄行政區計38個,為提供完善服務,在局本部設10科5室,並分設2個分局、10個稽徵所;分局、稽徵所大致係以稅目為主、功能為輔分設服務管理、銷售稅、營所遺贈稅及綜所稅等4課(股)。是以編擬本局服務轄區及總局各科室、各分局稽徵所業務範疇說明,俾提升服務品質。


欄位說明 : 項次;機關名稱;服務轄區

項次 組織別 單位名稱 業務範疇
1 總局 綜合規劃科
2 總局 服務科
3 總局 徵收科
4 總局 審查一科 一、營利事業所得稅稽徵作業之規劃及督導。 二、營利事業所得稅案件之查核及管制。 三、營利事業所得稅相關稅務法令疑義之請釋及解答。 四、其他有關營利事業所得稅事項。
5 總局 審查二科
6 總局 審查三科
7 總局 審查四科
8 總局 法務一科
9 總局 法務二科
10 總局 稅務資訊科
11 總局 秘書室 一、印信典守及文書、檔案之管理。 二、出納、財務、營繕、採購及其他事務管理。 三、本局辦公廳舍等不動產之取得及管理配置。 四、工友(含技工、駕駛)之管理。 五、不屬其他各科、室、稽徵所事項。
12 總局 人事室 掌理本局人事事項。
13 總局 政風室 掌理本局政風事項。
14 總局 主計室 掌理本局歲計、會計及統計事項。
15 總局 監察室 掌理本局稅務風紀之查察及維護事項。
16 分局 營所遺贈稅課
17 分局 綜所稅課
18 分局 銷售稅課
19 分局 服務管理課
20 稽徵所 營所遺贈稅股
21 稽徵所 綜所稅股
22 稽徵所 銷售稅股
23 稽徵所 服務管理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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