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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06地震專區
提供與105年2月6日地震相關資料 地震事件:提供災情彙整及收容中心資料 --- 更新於2016.02.12 19:00


欄位說明 : Seq;編號;問題;答覆

項目 臺南市政府法定救助 衛生福利部 賑災基金會 臺南市政府
死亡救助 每人20萬元 每人20萬元 每人60萬元 每人200萬元
失蹤救助 每人20萬元 每人20萬元 每人60萬元
重傷救助 每人10萬元 每人5萬元 每人10萬元 重傷:每人50萬元 輕傷:每人20萬元
受災戶 每戶10萬元
安遷救助 每人2萬元(每戶以5口為限,每案最高10萬元) (二擇一) 安遷賑助:每人1萬元,每戶以5口為限,每案最高5萬元 租屋賑助:每人每月3,000元,每戶以戶內實際居住人口3口為限,賑助期間為半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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