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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年度建造執照摘要
當年度1月1日至前一個月月底建造執照摘要


欄位說明 : 執照年度;執照號碼;發照日期;建造類別;構造種類;使用分區;建物資訊;建築地點;地段地號;建物面積;建築期限;工程造價;起造人;監造人;設計人;建築概要;雜項工作物;適用法令概要;注意事項

首次掛號日期:《110》年《6》月《11》日(法令適用日期: 110 年 6 月 11日)。 0
本案基地屬(低度)液化潛能區,經檢附臺北市申請建造執照土壤液化潛能分析調查表,建築物構造別:(鋼筋混凝土造),基礎形式:(筏式基礎),擋土形式:(連續壁)。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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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有產權糾紛由申請人自行負責。 0
六樓以上或供公眾使用建築物,建築設備(包括電力、避雷)於申報第一次樓版勘驗(基礎版)時,應檢附有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核可之文件、專業技師簽證報告及圖說,暨建築師交由專業技師之委託書。 0
本次新設空氣調節設備並已涉及內政部訂頒「建築物空氣調節設備專業工程部分專業技師簽證項目」,列入工程申報第一次開工樓版勘驗(如施作逆打工法,則為申報1樓樓版勘驗)時必要檢附之書圖文件查核。 0
六層以上或供公眾使用建築物,於興建時如規劃設置有中央系統空氣調節工程者,於申領使照前,原設計專業技師或監造專業技師應執行竣工查驗,並檢附原設計專業技師或監造專業技師簽證之竣工圖說。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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昇降機《2》部。 0
昇降設備應於申領使照前領得升降設備許可證。 0
放樣勘驗前應完成消防設備審核。 0
建築地點:文山區順興里。 0
建築工程於施工期間應申請臨時工程用水。 0
建築物於未來增、修、改建、室內裝修施工前,應依規定向轄區消防分隊申請消防設備及施工中消防防護計畫審查,並轉載於公寓大廈管理規約中。 0
適用都市設計審議範圍,經本府都市發展局《110年5月17日》府都設字第《1103027864》號函完成都市設計審議程序。 0
依「臺北市新建建築物綠化實施規則」規定設置之新建建築物,屋頂平臺面積為1466.16平方公尺,屋頂平臺綠化面積為744.66平方公尺。 0
依臺北市綠建築自治條例應取得綠建築分級評估銅級以上之綠建築標章,應於一樓樓板勘驗時,同時檢附候選綠建築證書。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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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案為98年起核發建造執照(含變更設計及施工中報備案件)涉及建築技術規則「綠建築專章」設計案件,應於竣工勘驗前,經委託臺北市建築師公會審查完成,並請該公會於審查完成時檢附「查核結果附註事項」。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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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公有建築物設置公共藝術實施方案辦理,工程造價依文化藝術獎助條例施行細則規定計算。 0
依公共藝術設置辦法,直轄市政府應負責審議轄內公有建築物之公共藝術設置計畫。 0
實設空地《2485.03》平方公尺。 0
公有建築物興辦機關應依法設置公共藝術,請領使照前如未完成設置公共藝術,由建管處函告文化局列管。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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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變更污水排放口位置於申領使照前,應將污水排水設計圖送衛工處申請辦理變更設計。 0
如位於應設置專用下水道地區或場所,申領使照前應向環保單位申請廢(污)水排放許可證。 0
基地內公共排水溝廢止或改道,應於放樣勘驗前經水利處審查核可。 0
放樣勘驗時應完成車道出入口紅磚斜坡道設計圖說送新工處。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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