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衛生福利部國民健康署
12-17歲第一次飲酒平均年齡
【資料來源】衛生福利部國民健康署及國家衛生研究院合辦「國民健康訪問調查」,該調查係利用面訪方式收集各類與國民健康狀況相關的調查資料,簡介請參見「國民健康訪問調查」網站(http://nhis.nhri.org.tw/)。 【資料定義】「12-17歲第一次飲酒平均年齡」之定義為12-17歲曾經飲酒者第一次喝酒的平均年齡,包括保力達B、維士比與藥酒,但不包含煮菜時加的酒或酒精成分已揮發的酒,或舔一下。計算公式=12-17歲曾飲酒有效完訪樣本人數之第一次飲酒年齡合計÷12-17歲曾飲酒之有效完訪樣本人數。
欄位說明 : 分析項目;有效樣本數(人);12-17歲人口第一次飲酒平均年齡(歲);12-17歲男性人口第一次飲酒平均年齡(歲);12-17歲女性人口第一次飲酒平均年齡(歲)
分析項目
有效樣本數(人)
12-17歲人口第一次飲酒平均年齡(歲)
12-17歲男性人口第一次飲酒平均年齡(歲)
12-17歲女性人口第一次飲酒平均年齡(歲)
民國98年
538
13.01950817
13.19461827
12.78736074
民國102年
429
13.45984754
13.59479352
13.299263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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