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
112年身障定額進用不足額義務單位名單
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
112年身障定額進用不足額義務單位名單
臺中市政府勞工局
臺中市違反職業安全衛生法之違法雇主資料
違反職業安全衛生法之違法雇主資料名單
來源 :
臺中市政府勞工局-臺中市違反職業安全衛生法之違法雇主資料
欄位 : 編號;縣市別代碼;公告日期;組織名稱;處分日期;處分字號;違反法規條款;法條敘述;備註
|
68 |
|
台中市 |
|
112/11/10 |
|
富王股份有限公司/廖文維 |
|
112/10/27 |
|
府授勞檢字第1120307592號 |
|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職業安全衛生法第37條第2項 |
|
未符合規定之必要安全衛生設備及措施;事業單位勞動場所發生職業災害,未於八小時內通報勞動檢查機構 |
臺中市政府勞工局
臺中市違反職業安全衛生法之違法雇主資料
違反職業安全衛生法之違法雇主資料名單
來源 :
臺中市政府勞工局-臺中市違反職業安全衛生法之違法雇主資料
欄位 : 編號、縣市別代碼、公告日期、組織名稱、處分日期、處分字號、違反法規條款、法條敘述、備註
| 編號 |
68 |
| 縣市別代碼 |
台中市 |
| 公告日期 |
112/11/10 |
| 組織名稱 |
富王股份有限公司/廖文維 |
| 處分日期 |
112/10/27 |
| 處分字號 |
府授勞檢字第1120307592號 |
| 違反法規條款 |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職業安全衛生法第37條第2項 |
| 法條敘述 |
未符合規定之必要安全衛生設備及措施;事業單位勞動場所發生職業災害,未於八小時內通報勞動檢查機構 |
| 備註 |
|
臺中市政府勞工局
臺中市違反職業安全衛生法之違法雇主資料
違反職業安全衛生法之違法雇主資料名單
來源 :
臺中市政府勞工局-臺中市違反職業安全衛生法之違法雇主資料
欄位 : 編號;縣市別代碼;公告日期;組織名稱;處分日期;處分字號;違反法規條款;法條敘述;備註
|
68 |
|
66000 |
|
112/11/10 |
|
富王股份有限公司/廖文維 |
|
112/10/27 |
|
府授勞檢字第1120307592號 |
|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職業安全衛生法第37條第2項 |
|
未符合規定之必要安全衛生設備及措施;事業單位勞動場所發生職業災害,未於八小時內通報勞動檢查機構 |
臺中市政府勞工局
臺中市違反職業安全衛生法之違法雇主資料
違反職業安全衛生法之違法雇主資料名單
來源 :
臺中市政府勞工局-臺中市違反職業安全衛生法之違法雇主資料
欄位 : 編號、縣市別代碼、公告日期、組織名稱、處分日期、處分字號、違反法規條款、法條敘述、備註
| 編號 |
68 |
| 縣市別代碼 |
66000 |
| 公告日期 |
112/11/10 |
| 組織名稱 |
富王股份有限公司/廖文維 |
| 處分日期 |
112/10/27 |
| 處分字號 |
府授勞檢字第1120307592號 |
| 違反法規條款 |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職業安全衛生法第37條第2項 |
| 法條敘述 |
未符合規定之必要安全衛生設備及措施;事業單位勞動場所發生職業災害,未於八小時內通報勞動檢查機構 |
| 備註 |
|
臺中市政府勞工局
臺中市違反職業安全衛生法之違法雇主資料
違反職業安全衛生法之違法雇主資料名單
來源 :
臺中市政府勞工局-臺中市違反職業安全衛生法之違法雇主資料
欄位 : 編號、縣市別代碼、公告日期、組織名稱、處分日期、處分字號、違反法規條款、法條敘述、備註
| 編號 |
131 |
| 縣市別代碼 |
66000 |
| 公告日期 |
112/11/10 |
| 組織名稱 |
富王股份有限公司(廖文維) |
| 處分日期 |
112/10/27 |
| 處分字號 |
府授勞檢字第1120307592號 |
| 違反法規條款 |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職業安全衛生法第37條第2項 |
| 法條敘述 |
未符合規定之必要安全衛生設備及措施;事業單位勞動場所發生職業災害,未於八小時內通報勞動檢查機構 |
| 備註 |
|
臺中市政府勞工局
臺中市違反職業安全衛生法之違法雇主資料
違反職業安全衛生法之違法雇主資料名單
來源 :
臺中市政府勞工局-臺中市違反職業安全衛生法之違法雇主資料
欄位 : 編號、縣市別代碼、公告日期、組織名稱、處分日期、處分字號、違反法規條款、法條敘述、備註
| 編號 |
131 |
| 縣市別代碼 |
66000 |
| 公告日期 |
112/11/10 |
| 組織名稱 |
富王股份有限公司(廖文維) |
| 處分日期 |
112/10/27 |
| 處分字號 |
府授勞檢字第1120307592號 |
| 違反法規條款 |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職業安全衛生法第37條第2項 |
| 法條敘述 |
未符合規定之必要安全衛生設備及措施;事業單位勞動場所發生職業災害,未於八小時內通報勞動檢查機構 |
| 備註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