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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開資訊調查報告


環境部
環保專案摘要資料_公害糾紛


環境部各委辦案專案成果報告摘要資料_公害糾紛類別
來源 : 環境部-環保專案摘要資料_公害糾紛
欄位 : chi_title、chi_subject、proj_year、org_name、exe_unit、allfileid、publish_date

chi_title 99年度嘉義市空氣污染夜間陳情案件處理計畫
chi_subject 計畫執行期間共受理陳情案件 1,104 件,包括了空氣污染(含異味) 264 件、空氣污染不含異味 10 件、露天燃燒 186 件、營建工程 56 件、噪音案件 558 件、環境衛生 30 件。其中以噪音案件數居首,佔總陳情案件數之 50.5%,其次為空氣污染(異味)陳情案件佔 23.9%。針對陳情案件督促及限期改善、立即改善案件共計163 件,包括空氣污染(含異味)陳情 73 件,營建工程陳情 25 件,及噪音陳情 17 件。 篩選 99 年累計遭民眾陳情 3 次以上之案件共計 20 處公私場所,包括空氣污染(含異味) 14 處、露天燃燒 3 處,營建工程 2處件,空污及露天燃燒1處。按照陳情次數、產生污染之可能性及綜合稽查結果,據以排定持續追蹤或列為次要追蹤之對象,安排複查行程,累計已完成 123 處次的複查,結果均未發現有污染或違規事實。 針對固定污染源進行稽巡查,計完成 63 家次之巡查,查核結果均未發現有違規情形,其中本年度列管名單中計輔導1家汽車維修業裝設防制設備,以減少空氣污染,其他稽巡查之公私場所即要求加強防制設備保養維護。 針對列管露天燃燒管制地點,共完成重點巡查 165 處次,進行一般性巡查計 227 件次。於重點巡查過程中發現 4 處廢棄物堆置,均轉交環保局相關單位處理;另於於重點及一般巡查過程中分別查獲 5 處露天燃燒情形,由巡查人員主動將污染源及時撲滅,降低污染產生。 選取本市露天燃燒重點區域,建立 9 處制高點進行觀察。累計完成觀察 88 處次,累計發現 2 處次(5處稻田)露天燃燒污染情形。 本計畫於接獲空氣品質不良通報時,均加強執行上述管制措施,執行期間共計加強執行空污稽查 59 處件次,結果均未發現有空氣污染情形,相關查處結果案作業程序規定於翌日傳送予SIP彙整後提報環保署。 統計露天燃燒改善案件計 51 件,減少露天燃燒負荷 68.51公噸,並使各項空氣污染物之削減量為懸浮微粒(TSP)計 522.52 公斤、硫氧化物(SOx) 3.47 公斤、氮氧化物(NOx) 146.73 公斤、一氧化碳(CO) 4,613.24公斤、非甲烷碳氫化合物(NMHC) 516.05 公斤。
proj_year 099
org_name 嘉義市政府環境保護局
exe_unit 竫豐工程企業有限公司
allfileid https://epq.moenv.gov.tw/ProjectDoc/FileDownload?proj_id=0995373930
publish_date 20110301

chi_title 98年度嘉義市空氣品質改善維護計畫空氣污染夜間陳情案件處理計畫
chi_subject 本計畫年度各項作業執行至98年12月31日,共計受理及協助陳情案件稽查共986件,以及完成陳情複查、一般及重點等稽巡查計636件,共計1,622件,達成本年度目標之162.2%,各項工作執行成果詳如表摘-1,執行成果摘要說明如下: 一、陳情案件受理與稽查績效 計畫執行期間共受理陳情案件986件,包括了空氣污染(異味)271件、露天燃燒151件、營建工程33件、噪音案件477件、環境衛生43件。其中以噪音案件數居首,佔總陳情案件數之48.4%,其次為空氣污染(異味)陳情案件佔27.5%。 統計上述受理陳情案件至陳情現場所需花費時間平均18.0分鐘;值班期間受理之465件陳情案件中,有64件受理時間影重疊,若剔除不列入統計則所受理陳情案件至陳情現場平均花費時間縮短為15.0分鐘。 98年共計受理986件陳情案件,其中72.1%的陳情人表示不須回覆,而未留下聯絡方式。另28.0%的陳情人留有聯絡電話,其中完成回覆並完成滿意度調查計241件,陳情人表示滿意度達90.0%,顯示多數陳情對本計畫處理陳情案件之結果表示肯定。 二、歷年屢遭陳情案件分析及追蹤改善情形 彙整93年度至98年度累計遭民眾陳情3次以,且於98年持續有發生陳情之案件共計22件,其中近3年內屢遭陳情者計有3處。篩選98年累計陳情超過3次者,計有18處,包括被陳情空氣污染 8處、噪音 9處、露天燃燒1處。按照陳情次數、產生污染之可能性及綜合稽查結果,據以排定持續追蹤或列為次要追蹤之對象,安排複查行程,累計已完成151處次的複查,結果均未發現有污染或違規事實。 三、固定污染源一般性巡查作業 針對固定污染源進行稽巡查,計完成126家次之巡查,查核結果均未發現有違規情形,其中本年度列管名單中計輔導1家汽車維修業裝設防制設備,以減少空氣污染,其他稽巡查之公私場所即要求加強防制設備保養維護。 四、露天燃燒巡查作業成果 針對列管15處露天燃燒管制地點,共完成重點巡查167處次,進行一般性巡查計79件次。於重點巡查過程中發現3處露天燃燒情形,由巡查人員主動將污染源及時撲滅,降低污染產生。 五、陳情案件後續追蹤管制成果 針對陳情案件督促及限期改善案件共計41件,包括空污異味陳情18件,營建工程陳情3件,及噪音陳情20件,除營建工程已完工2處、已歇業或遷移2家,以及1件攤販油煙陳情案件甫於10月30日完成稽查,仍限期改善中之外,其餘案件皆以完成追蹤複查,並督促完成改善。 六、其他提升巡查管制成效作業 1.露天燃燒制高點觀察成果 選取本市露天燃燒重點區域,建立9處制高點進行觀察。累計完成觀察89處次,共發現2處次露天燃燒污染情形,均及時撲滅污染源。 2.配合SIP計畫執行空氣品質不良時期管制措施 本計畫於接獲空氣品質不良通報時,均加強執行上述管制措施,執行期間共計加強執行空污稽查53處件次,結果均未發現有空氣污染情形,相關查處結果案作業程序規定於翌日上午10時整前傳送予SIP彙整後提報環保署。 七、空氣污染削減成果 統計露天燃燒改善案件共計53件,推估可減少露天燃燒負荷68.7公噸,並使各項空氣污染物之削減量為懸浮微粒(TSP)計606.27公斤、硫氧化物(SOx)3.75公斤、氮氧化物(NOx)140.99公斤、一氧化碳(CO)4,706.39公斤、總碳氫化合物(THC)849.60公斤、非甲烷碳氫化合物(NMHC)939.14公斤。
proj_year 098
org_name 嘉義市政府環境保護局
exe_unit 竫豐工程企業有限公司
allfileid https://epq.moenv.gov.tw/ProjectDoc/FileDownload?proj_id=0986765813
publish_date 20100401

chi_title 102年度桃園縣特定陳情污染源監控暨輔導改善示範計畫
chi_subject 由於桃園縣工業區與工廠數甚多,若單只靠環保局與義工等有限人力的監控,尚無法全面且有效的掌握污染源排放狀況,也因此導致仍有部分不肖業者存有僥倖心態,試圖以減少前端污染處理成本,利用各種不法途徑蓄意排放污染,謀取不當利益,進而使得環境品質受到衝擊。有鑑於部分不肖廠商之違法排放,為提昇管制有效性及違法排放事件之掌握度,彌補人力不足所造成之陳情案件及環境衝擊,擬透過本計畫之執行,藉由科技化監控系統之建置、測試及示範,針對特定污染源進行監控,達成有效降低不法排放事件及提供即時污染資訊預警,期可藉由科技化污染監控系統之建置,建立遏止不法排放行為之監控模式,進而達到輔導改善及陳情減案之效益,有效提升桃園縣的環境品質。 一、特定污染源快速稽查及監控中心建置 本中心建置之目的,為提升稽查管制業務執行效率,同時活化現有之辦公空間,由於計畫規定於進行建置前,需提供相關之規劃說明並舉辦施工前說明會,目的為交流環保局人員與廠商間的意見,以利後續建置之進行,故本計畫於102年9月18日提送規劃書,並於9月27日辦理建置說明會,然因建置過程環保局提出相關變動施工之需求,因此在10月8日再次提送修正版規劃書,施工期程相當順利,提早於11月5日完成中心之建置,並於11日14日驗收啟用。 二、快速稽查行動app系統功能建置 此部分建置之內容包含快速稽查行動app、噪音管制圖區app、業務稽查文件管理網頁以及上述系統之資料庫建置,相關之軟體開發已於11月25日完成,目前屬於測試階段,將針對相關錯誤與網頁畫面進行改善,預計將於12月10日前完成測試,12月26日前完成系統修繕並舉辦教育訓練會議,12月31日前提供相關開發軟體與文件。 三、稽查人員制服與設備購置 稽查服裝之購置,目的為提升稽查人員形象識別之用,避免執勤時民眾產生不必要之誤解,因此,本計畫於102年9月27日提送規劃書後,並已於11月13日完成夏令與冬令制服各70套之採購與驗收作業。 此外,為提升稽查人員所使用之儀器符合法規標準與作業所需設備之強化,分別購置一組”RION”噪音校正器、12支稽查用腳架、30張4G記憶卡與116頂稽查工作帽,提供稽查人員執勤之用。 四、污染監控改善示範性方案 此示範性方案由環保局提供名單,選定之對象為位於桃園縣蘆竹鄉的諾瓦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主要原因為該公司於102年10月8日接受環保局稽查時,違法從涇流廢水放流口排放廢水(RD01),以致有污染南崁溪之虞,遭環保局通知改善,因而自報改善,故本計畫於102年10月18日進行現場勘查,10月24日完成監控設備之架設作業且開始執行監控,直至11月4日止完成監控,共計監控時間為11日,監控期間該公司無排放廢水行為。此外,根據成效分析的結果可知,利用科技化監控約較傳統使用人力24小時站崗的方式節省 3,000元/日,更重要的是科技化監控能提供及時且無時差的監控,對於不法污染排放之防範,實有相當的助益。
proj_year 102
org_name 桃園市政府環境保護局
exe_unit 廣萊環境企業有限公司
allfileid https://epq.moenv.gov.tw/ProjectDoc/FileDownload?proj_id=1025810611
publish_date 20141201

環境部
環保專案摘要資料_公害糾紛


環境部各委辦案專案成果報告摘要資料_公害糾紛類別
來源 : 環境部-環保專案摘要資料_公害糾紛
欄位 : chi_title(中文標題);chi_subject(中文摘要);proj_year(專案年度);org_name(主辦單位);exe_unit(執行單位);allfileid(專案報告下載url);publish_date(專案報告公開日期)

102年度桃園縣特定陳情污染源監控暨輔導改善示範計畫
由於桃園縣工業區與工廠數甚多,若單只靠環保局與義工等有限人力的監控,尚無法全面且有效的掌握污染源排放狀況,也因此導致仍有部分不肖業者存有僥倖心態,試圖以減少前端污染處理成本,利用各種不法途徑蓄意排放污染,謀取不當利益,進而使得環境品質受到衝擊。有鑑於部分不肖廠商之違法排放,為提昇管制有效性及違法排放事件之掌握度,彌補人力不足所造成之陳情案件及環境衝擊,擬透過本計畫之執行,藉由科技化監控系統之建置、測試及示範,針對特定污染源進行監控,達成有效降低不法排放事件及提供即時污染資訊預警,期可藉由科技化污染監控系統之建置,建立遏止不法排放行為之監控模式,進而達到輔導改善及陳情減案之效益,有效提升桃園縣的環境品質。 一、特定污染源快速稽查及監控中心建置 本中心建置之目的,為提升稽查管制業務執行效率,同時活化現有之辦公空間,由於計畫規定於進行建置前,需提供相關之規劃說明並舉辦施工前說明會,目的為交流環保局人員與廠商間的意見,以利後續建置之進行,故本計畫於102年9月18日提送規劃書,並於9月27日辦理建置說明會,然因建置過程環保局提出相關變動施工之需求,因此在10月8日再次提送修正版規劃書,施工期程相當順利,提早於11月5日完成中心之建置,並於11日14日驗收啟用。 二、快速稽查行動app系統功能建置 此部分建置之內容包含快速稽查行動app、噪音管制圖區app、業務稽查文件管理網頁以及上述系統之資料庫建置,相關之軟體開發已於11月25日完成,目前屬於測試階段,將針對相關錯誤與網頁畫面進行改善,預計將於12月10日前完成測試,12月26日前完成系統修繕並舉辦教育訓練會議,12月31日前提供相關開發軟體與文件。 三、稽查人員制服與設備購置 稽查服裝之購置,目的為提升稽查人員形象識別之用,避免執勤時民眾產生不必要之誤解,因此,本計畫於102年9月27日提送規劃書後,並已於11月13日完成夏令與冬令制服各70套之採購與驗收作業。 此外,為提升稽查人員所使用之儀器符合法規標準與作業所需設備之強化,分別購置一組”RION”噪音校正器、12支稽查用腳架、30張4G記憶卡與116頂稽查工作帽,提供稽查人員執勤之用。 四、污染監控改善示範性方案 此示範性方案由環保局提供名單,選定之對象為位於桃園縣蘆竹鄉的諾瓦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主要原因為該公司於102年10月8日接受環保局稽查時,違法從涇流廢水放流口排放廢水(RD01),以致有污染南崁溪之虞,遭環保局通知改善,因而自報改善,故本計畫於102年10月18日進行現場勘查,10月24日完成監控設備之架設作業且開始執行監控,直至11月4日止完成監控,共計監控時間為11日,監控期間該公司無排放廢水行為。此外,根據成效分析的結果可知,利用科技化監控約較傳統使用人力24小時站崗的方式節省 3,000元/日,更重要的是科技化監控能提供及時且無時差的監控,對於不法污染排放之防範,實有相當的助益。
102
桃園市政府環境保護局
廣萊環境企業有限公司
https://epq.moenv.gov.tw/ProjectDoc/FileDownload?proj_id=1025810611
20141201

99年度嘉義市空氣污染夜間陳情案件處理計畫
計畫執行期間共受理陳情案件 1,104 件,包括了空氣污染(含異味) 264 件、空氣污染不含異味 10 件、露天燃燒 186 件、營建工程 56 件、噪音案件 558 件、環境衛生 30 件。其中以噪音案件數居首,佔總陳情案件數之 50.5%,其次為空氣污染(異味)陳情案件佔 23.9%。針對陳情案件督促及限期改善、立即改善案件共計163 件,包括空氣污染(含異味)陳情 73 件,營建工程陳情 25 件,及噪音陳情 17 件。 篩選 99 年累計遭民眾陳情 3 次以上之案件共計 20 處公私場所,包括空氣污染(含異味) 14 處、露天燃燒 3 處,營建工程 2處件,空污及露天燃燒1處。按照陳情次數、產生污染之可能性及綜合稽查結果,據以排定持續追蹤或列為次要追蹤之對象,安排複查行程,累計已完成 123 處次的複查,結果均未發現有污染或違規事實。 針對固定污染源進行稽巡查,計完成 63 家次之巡查,查核結果均未發現有違規情形,其中本年度列管名單中計輔導1家汽車維修業裝設防制設備,以減少空氣污染,其他稽巡查之公私場所即要求加強防制設備保養維護。 針對列管露天燃燒管制地點,共完成重點巡查 165 處次,進行一般性巡查計 227 件次。於重點巡查過程中發現 4 處廢棄物堆置,均轉交環保局相關單位處理;另於於重點及一般巡查過程中分別查獲 5 處露天燃燒情形,由巡查人員主動將污染源及時撲滅,降低污染產生。 選取本市露天燃燒重點區域,建立 9 處制高點進行觀察。累計完成觀察 88 處次,累計發現 2 處次(5處稻田)露天燃燒污染情形。 本計畫於接獲空氣品質不良通報時,均加強執行上述管制措施,執行期間共計加強執行空污稽查 59 處件次,結果均未發現有空氣污染情形,相關查處結果案作業程序規定於翌日傳送予SIP彙整後提報環保署。 統計露天燃燒改善案件計 51 件,減少露天燃燒負荷 68.51公噸,並使各項空氣污染物之削減量為懸浮微粒(TSP)計 522.52 公斤、硫氧化物(SOx) 3.47 公斤、氮氧化物(NOx) 146.73 公斤、一氧化碳(CO) 4,613.24公斤、非甲烷碳氫化合物(NMHC) 516.05 公斤。
099
嘉義市政府環境保護局
竫豐工程企業有限公司
https://epq.moenv.gov.tw/ProjectDoc/FileDownload?proj_id=0995373930
20110301

98年度嘉義市空氣品質改善維護計畫空氣污染夜間陳情案件處理計畫
本計畫年度各項作業執行至98年12月31日,共計受理及協助陳情案件稽查共986件,以及完成陳情複查、一般及重點等稽巡查計636件,共計1,622件,達成本年度目標之162.2%,各項工作執行成果詳如表摘-1,執行成果摘要說明如下: 一、陳情案件受理與稽查績效 計畫執行期間共受理陳情案件986件,包括了空氣污染(異味)271件、露天燃燒151件、營建工程33件、噪音案件477件、環境衛生43件。其中以噪音案件數居首,佔總陳情案件數之48.4%,其次為空氣污染(異味)陳情案件佔27.5%。 統計上述受理陳情案件至陳情現場所需花費時間平均18.0分鐘;值班期間受理之465件陳情案件中,有64件受理時間影重疊,若剔除不列入統計則所受理陳情案件至陳情現場平均花費時間縮短為15.0分鐘。 98年共計受理986件陳情案件,其中72.1%的陳情人表示不須回覆,而未留下聯絡方式。另28.0%的陳情人留有聯絡電話,其中完成回覆並完成滿意度調查計241件,陳情人表示滿意度達90.0%,顯示多數陳情對本計畫處理陳情案件之結果表示肯定。 二、歷年屢遭陳情案件分析及追蹤改善情形 彙整93年度至98年度累計遭民眾陳情3次以,且於98年持續有發生陳情之案件共計22件,其中近3年內屢遭陳情者計有3處。篩選98年累計陳情超過3次者,計有18處,包括被陳情空氣污染 8處、噪音 9處、露天燃燒1處。按照陳情次數、產生污染之可能性及綜合稽查結果,據以排定持續追蹤或列為次要追蹤之對象,安排複查行程,累計已完成151處次的複查,結果均未發現有污染或違規事實。 三、固定污染源一般性巡查作業 針對固定污染源進行稽巡查,計完成126家次之巡查,查核結果均未發現有違規情形,其中本年度列管名單中計輔導1家汽車維修業裝設防制設備,以減少空氣污染,其他稽巡查之公私場所即要求加強防制設備保養維護。 四、露天燃燒巡查作業成果 針對列管15處露天燃燒管制地點,共完成重點巡查167處次,進行一般性巡查計79件次。於重點巡查過程中發現3處露天燃燒情形,由巡查人員主動將污染源及時撲滅,降低污染產生。 五、陳情案件後續追蹤管制成果 針對陳情案件督促及限期改善案件共計41件,包括空污異味陳情18件,營建工程陳情3件,及噪音陳情20件,除營建工程已完工2處、已歇業或遷移2家,以及1件攤販油煙陳情案件甫於10月30日完成稽查,仍限期改善中之外,其餘案件皆以完成追蹤複查,並督促完成改善。 六、其他提升巡查管制成效作業 1.露天燃燒制高點觀察成果 選取本市露天燃燒重點區域,建立9處制高點進行觀察。累計完成觀察89處次,共發現2處次露天燃燒污染情形,均及時撲滅污染源。 2.配合SIP計畫執行空氣品質不良時期管制措施 本計畫於接獲空氣品質不良通報時,均加強執行上述管制措施,執行期間共計加強執行空污稽查53處件次,結果均未發現有空氣污染情形,相關查處結果案作業程序規定於翌日上午10時整前傳送予SIP彙整後提報環保署。 七、空氣污染削減成果 統計露天燃燒改善案件共計53件,推估可減少露天燃燒負荷68.7公噸,並使各項空氣污染物之削減量為懸浮微粒(TSP)計606.27公斤、硫氧化物(SOx)3.75公斤、氮氧化物(NOx)140.99公斤、一氧化碳(CO)4,706.39公斤、總碳氫化合物(THC)849.60公斤、非甲烷碳氫化合物(NMHC)939.14公斤。
098
嘉義市政府環境保護局
竫豐工程企業有限公司
https://epq.moenv.gov.tw/ProjectDoc/FileDownload?proj_id=0986765813
20100401

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
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地球科學學門專題計畫補助清冊


專題計畫核定資訊
來源 : 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地球科學學門專題計畫補助清冊
欄位 : 年度、學門、計畫中文名稱、計畫英文名稱、機關名稱、執行期限(起)、執行期限(迄)

年度 112
學門 M0503 應用地球物理學
計畫中文名稱 運用電氣化鐵道之電磁源進行地下電磁探勘之可能性研究(II)
計畫英文名稱 A Feasibility Study of Using the Electric Railway as the Active Sources for the Subsurface Electromagnetic Explorations (2/4)
機關名稱 國立中央大學地球科學學系
執行期限(起) 20230801
執行期限(迄) 20240731

環境部
環保專案摘要資料_噪音振動


環境部各委辦案專案成果報告摘要資料_噪音振動類別
來源 : 環境部-環保專案摘要資料_噪音振動
欄位 : chi_title、chi_subject、proj_year、org_name、exe_unit、allfileid、publish_date

chi_title 室內場所噪音檢測作業程序暨量測規範驗證研究專案研究計畫
chi_subject 一、完成彙整研析國外環境噪音評估指標使用現況及評估指標建立相關文獻 (一)完成彙整10篇國外環境噪音評估指標使用現況及評估指標建立相關文獻,以瞭解國外一般環境多使用均能音量LAeq作為評估指標。 (二)完成彙整國外建置環境噪音評估指標方法採社會調查和客觀測量2種,而噪音評估預測建置方法分為經驗公式、解析模式、電腦模式及模型實驗等4種,可作為我國未來制定評估指標及方法之參考。 二、完成蒐集國外住宅區室內音量品質指標、噪音測量、建議值及評估模擬方法 (一)完成蒐集國外住宅區音量現況及民眾噪音煩惱度相關研究結果 完成蒐集6個國家地區或組織資料,包括韓國、中國大陸、香港、日本、歐盟、美國等住宅區音量現況,其中低頻噪音影響越來越加重視,根據國外研究若採A加權須進行補償,使能更客觀地反應住宅區內之低頻噪音引起的噪音煩惱度。 (二)完成彙整研析不同國家住宅區音量品質相關指標、標準或建議值 完成蒐集16個國外住宅區室內之音量品質評估指標,大多採LAeq作為評估指標,僅世界衛生組織(WHO)、英國曼徹斯特市、韓國有列入LAmax作為評估指標,此將做為我國未來訂定住宅區室內音品之參考。 (三)完成蒐集國外住宅區音量之量測方法和標準作業程序,並參考環保署96年、97年圖書館及醫院等公共場所室內音量研究工作、98年至101年陸上運輸系統場站室內音量研究工作內容,以做為我國未來研擬室內建議容許值及量測方法之參考。 (四)完成蒐集5個國家室內評估模擬方法,包括丹麥、比利時、紐西蘭、德國和日本,並介紹了日本之室內外噪音經驗式及計算概念。 三、完成調查住宅區室內外場所音量及噪音源分布,並改善建築物隔音測量方法及隔音結構改善相關研究 (一)完成住宅區室內外噪音量測研究 依據契約需調查住宅區室內外場所音量10點次,惟本工作團隊共完成一般道路1點次、道路系統(高速公路、快速道路)9點次、軌道系統(捷運、臺鐵、高鐵)10點次,共計20點次,包括開窗與關窗之不同條件、反射音及衰減狀況等量測調查。 本計畫現地測量之開關窗的Leq結果與國外文獻之結果相近,關窗之平均隔音量初估約有20分貝,開窗之平均隔音量約有10分貝。由表可以瞭解,「開窗」情形加上室內室外差(衰減)10分貝下,室內建議容許值與我國陸上運輸系統及噪音管制標準還有10到15分貝之防制措施需要再努力,無論是從音源端的防制措施或受體端的防護兩者都可以考量;而如果是「關窗」情形,則關窗後音量與室內建議容許值相近。 (二)完成辦理室內噪音源分布及頻譜資料之調查分析 依據室內噪音源頻譜資料之調查分析,低於200Hz的部分,室內外音頻之線型變化有較大的差異,顯示於室內有低頻噪音源之干擾。 (三)分析建築物隔音測量方法實驗原理條件及進行音源實驗,並針對建築物隔音測量方法提出改善建議 本工作團隊完成蒐集3種測量方法優缺點比較,包括實驗室測量方法、現場測量方法之交通噪音源及現場測量方法之揚聲器噪音源,用揚聲器音源進行隔音的現場測量或驗收時,可以僅測量音波以 入射構件時的隔音量為主以降低測量或驗收的工作量。 (四)針對輕薄隔音結構進行理論研究與實驗分析,並進行至少2種之不同隔音結構性能之理論分析與實驗 本工作團隊共完成3種隔音結構分析,各隔音材料在中高頻隔音效果較好,但低頻隔音性能則降低。 四、完成研提我國住宅區室內音量品質指標、測量方法和建議值草案,並辦理各1場次說明會議與諮詢會議,以廣納各界意見 (一)民國106年6月20日於臺北車站第2會議室完成辦理說明會議,針對住宅區室內音量品質指標、室內外場所測量方法、數量分配、噪音源分布情形及頻譜資料調查分析等實地測量作業規劃進行討論及內容說明。 (二)民國106年8月28日於法鼓德貴學苑階梯教室6F會議室完成辦理專家學者諮詢會,針對住宅區室內音量品質指標、測量方法和建議值草案及室內外場所實地測量作業規劃進行討論及實地測量初步結果說明,進行意見交換,以做為環保署之參考。 (三)民國106年11月15日於法鼓德貴學苑階梯教室6F會議室完成辦理第二次說明會議,說明室內外場所之測量結果。
proj_year 106
org_name 空保處
exe_unit 環境永續工程顧問有限公司
allfileid https://epq.moenv.gov.tw/ProjectDoc/FileDownload?proj_id=1060270640
publish_date 20180301

chi_title 噪音感受度調查及對健康影響之評估
chi_subject 交通噪音是都市化過程中衍生的環境問題,交通設施(如道路、鐵路和機場等)的建設與擴展,使得交通噪音的影響也越來越大。許多歐盟國家已經或者將要制定有關噪音暴露可接受程度的規定,也執行噪音煩擾度的全面研究,以確認高噪音量會對城市居民造成煩擾的主要因素,並評估其預測值。交通噪音等的形成相當複雜,對於民眾的影響不分日夜早晚,且感受各自不同,若單以聲音的響度來考量,並不客觀,若能再加上噪度的影響,較能反映民眾的感受,對於未來修訂相關噪音管制標準時有莫大助益。 為測量、評估我國交通噪音導致的煩擾度,建立交通噪音量─反應關係曲線,本計畫初擬交通噪音民眾煩擾度現地調查作業要點(草案),其係參考ISO/TS 15666[1]採用社會聲學調查(socio-acoustics surveys)的方式進行調查,而煩擾度等級的定義則參考歐盟環境噪音指令,根據被調查者人數的比率來定義。透過今年度小批量調查之實際規劃、執行與分析過程,顯示本計畫目前初擬之作業要點(草案)應可應用於道路交通噪音民眾煩擾度之調查。 此外,為了評估交通噪音對人體之主觀噪音情緒及客觀噪音情緒反應,以及為了建立完善交通噪音之動物生理實驗作業,以確保實驗結果品質,初擬交通噪音人體煩擾度調查實驗作業要點(草案)和交通噪音動物生理實驗作業要點(草案)。在交通噪音人體煩擾度調查及動物生理實驗部分,除研擬調查與實驗方法外,也依初擬內容實際執行實驗,期藉由實驗結果完善研擬之調查與實驗方法。人體實驗部分,驗證人體感受度實驗有效樣本數達16個,實驗刺激音為真實環境下道路交通噪音,但真實道路噪音的聲音品質及參數變動過大,建議未來人體實驗時,以模擬音源進行人體實驗較為合適。動物實驗方面,驗證動物生理實驗有效樣本7個,由於懷孕週期較短,以致懷孕母鼠未能完成所有噪音刺激實驗,建議未來動物實驗先不進行懷孕母鼠的實驗較為適宜。
proj_year 102
org_name 空保處
exe_unit 國立暨南國際大學
allfileid https://epq.moenv.gov.tw/ProjectDoc/FileDownload?proj_id=1024490449
publish_date 20140301

chi_title 112年陸上運輸系統噪音防制改善及科技執法評估研究計畫
chi_subject 近年來陳情案件中,其中有很多是汽機車改裝產生巨大噪音,不論是白天或夜晚,都製造令人不愉快的聲音,半夜時更是嚴重妨害安寧、擾人清眠,故有許多抱怨或陳情電話,控訴汽機車噪音過大,實有必要針對「聲音照像」科技執法,發展陣列型麥克風聲音AI辨識技術,建立使用中車輛聲音照相科技執法聲像與頻譜顯示,改良「多車源機動車輛噪音照相系統」,排除多車噪音干擾(含對向車道)之波型過濾機制,以解決噪音車輛製造噪音卻採證困難的問題。有關多音源聲音照相科技執法研發技術乃根據聲波傳播理論,利用麥克風陣列(Microphone Array)收集到的訊號,可以將某一方向傳來的聲音增強或抑制(雜音)進而來分離多音源聲音。利用這種方法,麥克風陣列(Microphone Array)可以將噪音環境中特定聲音訊號有效的增強(分離)、知道所在的位置(識別))(聲音方向性、指向性),採用麥克風陣列亦可排除其他背景音量,解決複合性音源之問題,因此可以用在非常廣的應用領域。 營建工程噪音因具有一定工期、固定範圍的特性,影響程度及範圍隨施工進度之不同階段而有極大的差異。雖經民眾檢舉並由地方環保局進行稽查及限期改善,但隨工期變動,施工工法及使用機具輪替變換,往往複查時已無當初稽查所使用的工法及機具,導致經複查符合標準的結果與民眾感受有實質上的落差,造成陳情案件居高不下。為有效解決營建工程噪音擾寧問題,達到「營建工程噪音陳情案零成長」的目標。111年共完成10場次營建工程聲音科技照相研究測試,採用噪音計結合陣列式麥克風及攝影機,針對五種不同複合性音源型態進行研究測試,測試結果可達音源分離及各類噪音辨識效果,有效識別各種噪音來源及位置。為再提升營建工程聲音照相技術之精密度及準確度,於本(112)年度規劃在無響室以陣列式聲音照相設備對不同噪音源進行5場次比對測試,進行陣列式麥克風測量系統檢定及校正相關研究,另將規劃與環保局召開「營建工程聲音照相科技執法」示範觀摩會議,說明結合陣列式麥克風聲音照相技術應用於營建噪音稽查研究成果,期盼本案藉由推動「營建工程科技執法」之技術瞭解噪音源頭及勤查管理措施,藉由行政管理手段,要求營建工地改善噪音污染問題,期提升營建工程噪音管制成效。 現階段陳情案件都會地區常有數個噪音源位於同一地點之特性,其共同形成之環境音場更為複雜,產生之合成音量效應(即所謂「複合性音源」或稱「叢聚性音源」)影響環境安寧,而關於設施之複合性音量目前已規範於《噪音管制標準》(102.08.05.修正)第9條,惟尚無明確之陸上交通運輸系統複合性音源分離方法或做法。測量噪音時考量並依據《陸上運輸系統噪音管制標準》第3條第1項第7款進行背景音量之修正、第3條第1項第8款計算及判定,則量測結果應可符合相關規定。如測量地點之整體音量,疑似包括軌道系統及其他陸上運輸系統(快速道路、高速公路)、其他道路(諸如河堤便道、一般市區道路)、航空噪音等,測量時需依據《陸上運輸系統噪音管制標準》第3條第1項第7款進行背景音量之修正。《陸上運輸系統噪音管制標準》第3條第1項第7款:是指單一交通運輸系統與其他非屬陸上運輸系統(即背景音量,例如市區公路及航空…等)之差別。第3條第1項第8款:是指陸上運輸系統中之不同系統之差別,扣除市區公路及航空等,其中第2目所謂「測量地點包含二個以上道路系統」,所指道路系統僅包括快速道路及高速公路,各個欲測定音源音量加總為複合性音量;反之,欲求得各個欲測定音源音量需個別進行背景音量修正(即受其他音源之噪音複合性影響)。故藉由本案來建立:若測量地點之整體音量包括二個以上道路交通系統音量,且各交通系統之音量相差數值小於10dB(A)時之複合性音源鑑定分析及分離方法;並彙編陸上交通運輸系統噪音陳情案件辦理程序及應注意事項,以供相關單位及機關(構)參考。 透過計畫亦將蒐集國際上推動遙控無人機噪音相關法規規範或管理指引、噪音量測方法、量測環境條件及儀器規格參數,並掌握推動現況、會同3處機場(需包含陸軍及空軍操作維護機場)所在地縣市環保局進行航空噪音監測、檢討航空噪音監測站之設置位置及數量,維護更新航空噪音監測資料判讀工具功能供縣市環保局使用,以降低航空噪音陳情案件。此外,將檢討修訂陸上運輸系統及噪音管制區劃定相關法令及管制建議,更新「執行航空噪音監測站、監控中心查核及機場周圍地區航空噪音監測報告書審查指引」及「陸上交通運輸系統噪音陳情案件處理程序及應注意事項指引」,供各縣市環保局參考使用。
proj_year 112
org_name 環境部大氣環境司
exe_unit 台灣永續工程顧問有限公司
allfileid https://epq.moenv.gov.tw/ProjectDoc/FileDownload?proj_id=1121738207
publish_date 20240131

環境部
環保專案摘要資料_噪音振動


環境部各委辦案專案成果報告摘要資料_噪音振動類別
來源 : 環境部-環保專案摘要資料_噪音振動
欄位 : chi_title(中文標題);chi_subject(中文摘要);proj_year(專案年度);org_name(主辦單位);exe_unit(執行單位);allfileid(專案報告下載url);publish_date(專案報告公開日期)

室內場所噪音檢測作業程序暨量測規範驗證研究專案研究計畫
一、完成彙整研析國外環境噪音評估指標使用現況及評估指標建立相關文獻 (一)完成彙整10篇國外環境噪音評估指標使用現況及評估指標建立相關文獻,以瞭解國外一般環境多使用均能音量LAeq作為評估指標。 (二)完成彙整國外建置環境噪音評估指標方法採社會調查和客觀測量2種,而噪音評估預測建置方法分為經驗公式、解析模式、電腦模式及模型實驗等4種,可作為我國未來制定評估指標及方法之參考。 二、完成蒐集國外住宅區室內音量品質指標、噪音測量、建議值及評估模擬方法 (一)完成蒐集國外住宅區音量現況及民眾噪音煩惱度相關研究結果 完成蒐集6個國家地區或組織資料,包括韓國、中國大陸、香港、日本、歐盟、美國等住宅區音量現況,其中低頻噪音影響越來越加重視,根據國外研究若採A加權須進行補償,使能更客觀地反應住宅區內之低頻噪音引起的噪音煩惱度。 (二)完成彙整研析不同國家住宅區音量品質相關指標、標準或建議值 完成蒐集16個國外住宅區室內之音量品質評估指標,大多採LAeq作為評估指標,僅世界衛生組織(WHO)、英國曼徹斯特市、韓國有列入LAmax作為評估指標,此將做為我國未來訂定住宅區室內音品之參考。 (三)完成蒐集國外住宅區音量之量測方法和標準作業程序,並參考環保署96年、97年圖書館及醫院等公共場所室內音量研究工作、98年至101年陸上運輸系統場站室內音量研究工作內容,以做為我國未來研擬室內建議容許值及量測方法之參考。 (四)完成蒐集5個國家室內評估模擬方法,包括丹麥、比利時、紐西蘭、德國和日本,並介紹了日本之室內外噪音經驗式及計算概念。 三、完成調查住宅區室內外場所音量及噪音源分布,並改善建築物隔音測量方法及隔音結構改善相關研究 (一)完成住宅區室內外噪音量測研究 依據契約需調查住宅區室內外場所音量10點次,惟本工作團隊共完成一般道路1點次、道路系統(高速公路、快速道路)9點次、軌道系統(捷運、臺鐵、高鐵)10點次,共計20點次,包括開窗與關窗之不同條件、反射音及衰減狀況等量測調查。 本計畫現地測量之開關窗的Leq結果與國外文獻之結果相近,關窗之平均隔音量初估約有20分貝,開窗之平均隔音量約有10分貝。由表可以瞭解,「開窗」情形加上室內室外差(衰減)10分貝下,室內建議容許值與我國陸上運輸系統及噪音管制標準還有10到15分貝之防制措施需要再努力,無論是從音源端的防制措施或受體端的防護兩者都可以考量;而如果是「關窗」情形,則關窗後音量與室內建議容許值相近。 (二)完成辦理室內噪音源分布及頻譜資料之調查分析 依據室內噪音源頻譜資料之調查分析,低於200Hz的部分,室內外音頻之線型變化有較大的差異,顯示於室內有低頻噪音源之干擾。 (三)分析建築物隔音測量方法實驗原理條件及進行音源實驗,並針對建築物隔音測量方法提出改善建議 本工作團隊完成蒐集3種測量方法優缺點比較,包括實驗室測量方法、現場測量方法之交通噪音源及現場測量方法之揚聲器噪音源,用揚聲器音源進行隔音的現場測量或驗收時,可以僅測量音波以 入射構件時的隔音量為主以降低測量或驗收的工作量。 (四)針對輕薄隔音結構進行理論研究與實驗分析,並進行至少2種之不同隔音結構性能之理論分析與實驗 本工作團隊共完成3種隔音結構分析,各隔音材料在中高頻隔音效果較好,但低頻隔音性能則降低。 四、完成研提我國住宅區室內音量品質指標、測量方法和建議值草案,並辦理各1場次說明會議與諮詢會議,以廣納各界意見 (一)民國106年6月20日於臺北車站第2會議室完成辦理說明會議,針對住宅區室內音量品質指標、室內外場所測量方法、數量分配、噪音源分布情形及頻譜資料調查分析等實地測量作業規劃進行討論及內容說明。 (二)民國106年8月28日於法鼓德貴學苑階梯教室6F會議室完成辦理專家學者諮詢會,針對住宅區室內音量品質指標、測量方法和建議值草案及室內外場所實地測量作業規劃進行討論及實地測量初步結果說明,進行意見交換,以做為環保署之參考。 (三)民國106年11月15日於法鼓德貴學苑階梯教室6F會議室完成辦理第二次說明會議,說明室內外場所之測量結果。
106
空保處
環境永續工程顧問有限公司
https://epq.moenv.gov.tw/ProjectDoc/FileDownload?proj_id=1060270640
20180301

噪音感受度調查及對健康影響之評估
交通噪音是都市化過程中衍生的環境問題,交通設施(如道路、鐵路和機場等)的建設與擴展,使得交通噪音的影響也越來越大。許多歐盟國家已經或者將要制定有關噪音暴露可接受程度的規定,也執行噪音煩擾度的全面研究,以確認高噪音量會對城市居民造成煩擾的主要因素,並評估其預測值。交通噪音等的形成相當複雜,對於民眾的影響不分日夜早晚,且感受各自不同,若單以聲音的響度來考量,並不客觀,若能再加上噪度的影響,較能反映民眾的感受,對於未來修訂相關噪音管制標準時有莫大助益。 為測量、評估我國交通噪音導致的煩擾度,建立交通噪音量─反應關係曲線,本計畫初擬交通噪音民眾煩擾度現地調查作業要點(草案),其係參考ISO/TS 15666[1]採用社會聲學調查(socio-acoustics surveys)的方式進行調查,而煩擾度等級的定義則參考歐盟環境噪音指令,根據被調查者人數的比率來定義。透過今年度小批量調查之實際規劃、執行與分析過程,顯示本計畫目前初擬之作業要點(草案)應可應用於道路交通噪音民眾煩擾度之調查。 此外,為了評估交通噪音對人體之主觀噪音情緒及客觀噪音情緒反應,以及為了建立完善交通噪音之動物生理實驗作業,以確保實驗結果品質,初擬交通噪音人體煩擾度調查實驗作業要點(草案)和交通噪音動物生理實驗作業要點(草案)。在交通噪音人體煩擾度調查及動物生理實驗部分,除研擬調查與實驗方法外,也依初擬內容實際執行實驗,期藉由實驗結果完善研擬之調查與實驗方法。人體實驗部分,驗證人體感受度實驗有效樣本數達16個,實驗刺激音為真實環境下道路交通噪音,但真實道路噪音的聲音品質及參數變動過大,建議未來人體實驗時,以模擬音源進行人體實驗較為合適。動物實驗方面,驗證動物生理實驗有效樣本7個,由於懷孕週期較短,以致懷孕母鼠未能完成所有噪音刺激實驗,建議未來動物實驗先不進行懷孕母鼠的實驗較為適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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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epq.moenv.gov.tw/ProjectDoc/FileDownload?proj_id=1024490449
20140301

112年陸上運輸系統噪音防制改善及科技執法評估研究計畫
近年來陳情案件中,其中有很多是汽機車改裝產生巨大噪音,不論是白天或夜晚,都製造令人不愉快的聲音,半夜時更是嚴重妨害安寧、擾人清眠,故有許多抱怨或陳情電話,控訴汽機車噪音過大,實有必要針對「聲音照像」科技執法,發展陣列型麥克風聲音AI辨識技術,建立使用中車輛聲音照相科技執法聲像與頻譜顯示,改良「多車源機動車輛噪音照相系統」,排除多車噪音干擾(含對向車道)之波型過濾機制,以解決噪音車輛製造噪音卻採證困難的問題。有關多音源聲音照相科技執法研發技術乃根據聲波傳播理論,利用麥克風陣列(Microphone Array)收集到的訊號,可以將某一方向傳來的聲音增強或抑制(雜音)進而來分離多音源聲音。利用這種方法,麥克風陣列(Microphone Array)可以將噪音環境中特定聲音訊號有效的增強(分離)、知道所在的位置(識別))(聲音方向性、指向性),採用麥克風陣列亦可排除其他背景音量,解決複合性音源之問題,因此可以用在非常廣的應用領域。 營建工程噪音因具有一定工期、固定範圍的特性,影響程度及範圍隨施工進度之不同階段而有極大的差異。雖經民眾檢舉並由地方環保局進行稽查及限期改善,但隨工期變動,施工工法及使用機具輪替變換,往往複查時已無當初稽查所使用的工法及機具,導致經複查符合標準的結果與民眾感受有實質上的落差,造成陳情案件居高不下。為有效解決營建工程噪音擾寧問題,達到「營建工程噪音陳情案零成長」的目標。111年共完成10場次營建工程聲音科技照相研究測試,採用噪音計結合陣列式麥克風及攝影機,針對五種不同複合性音源型態進行研究測試,測試結果可達音源分離及各類噪音辨識效果,有效識別各種噪音來源及位置。為再提升營建工程聲音照相技術之精密度及準確度,於本(112)年度規劃在無響室以陣列式聲音照相設備對不同噪音源進行5場次比對測試,進行陣列式麥克風測量系統檢定及校正相關研究,另將規劃與環保局召開「營建工程聲音照相科技執法」示範觀摩會議,說明結合陣列式麥克風聲音照相技術應用於營建噪音稽查研究成果,期盼本案藉由推動「營建工程科技執法」之技術瞭解噪音源頭及勤查管理措施,藉由行政管理手段,要求營建工地改善噪音污染問題,期提升營建工程噪音管制成效。 現階段陳情案件都會地區常有數個噪音源位於同一地點之特性,其共同形成之環境音場更為複雜,產生之合成音量效應(即所謂「複合性音源」或稱「叢聚性音源」)影響環境安寧,而關於設施之複合性音量目前已規範於《噪音管制標準》(102.08.05.修正)第9條,惟尚無明確之陸上交通運輸系統複合性音源分離方法或做法。測量噪音時考量並依據《陸上運輸系統噪音管制標準》第3條第1項第7款進行背景音量之修正、第3條第1項第8款計算及判定,則量測結果應可符合相關規定。如測量地點之整體音量,疑似包括軌道系統及其他陸上運輸系統(快速道路、高速公路)、其他道路(諸如河堤便道、一般市區道路)、航空噪音等,測量時需依據《陸上運輸系統噪音管制標準》第3條第1項第7款進行背景音量之修正。《陸上運輸系統噪音管制標準》第3條第1項第7款:是指單一交通運輸系統與其他非屬陸上運輸系統(即背景音量,例如市區公路及航空…等)之差別。第3條第1項第8款:是指陸上運輸系統中之不同系統之差別,扣除市區公路及航空等,其中第2目所謂「測量地點包含二個以上道路系統」,所指道路系統僅包括快速道路及高速公路,各個欲測定音源音量加總為複合性音量;反之,欲求得各個欲測定音源音量需個別進行背景音量修正(即受其他音源之噪音複合性影響)。故藉由本案來建立:若測量地點之整體音量包括二個以上道路交通系統音量,且各交通系統之音量相差數值小於10dB(A)時之複合性音源鑑定分析及分離方法;並彙編陸上交通運輸系統噪音陳情案件辦理程序及應注意事項,以供相關單位及機關(構)參考。 透過計畫亦將蒐集國際上推動遙控無人機噪音相關法規規範或管理指引、噪音量測方法、量測環境條件及儀器規格參數,並掌握推動現況、會同3處機場(需包含陸軍及空軍操作維護機場)所在地縣市環保局進行航空噪音監測、檢討航空噪音監測站之設置位置及數量,維護更新航空噪音監測資料判讀工具功能供縣市環保局使用,以降低航空噪音陳情案件。此外,將檢討修訂陸上運輸系統及噪音管制區劃定相關法令及管制建議,更新「執行航空噪音監測站、監控中心查核及機場周圍地區航空噪音監測報告書審查指引」及「陸上交通運輸系統噪音陳情案件處理程序及應注意事項指引」,供各縣市環保局參考使用。
112
環境部大氣環境司
台灣永續工程顧問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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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131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證券期貨局
上櫃公司企業ESG資訊揭露彙總資料-水資源管理


上櫃公司企業ESG資訊揭露彙總資料-水資源管理(櫃買中心)
來源 :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證券期貨局-上櫃公司企業ESG資訊揭露彙總資料-水資源管理
欄位 : 出表日期、報告年度、公司代號、公司名稱、用水量(公噸)、資料範圍、用水密集度-密集度、用水密集度-單位、取得驗證

出表日期 1140709
報告年度 113
公司代號 1799
公司名稱 易威
用水量(公噸) 671.0000
資料範圍 2024年本公司溫室氣體盤查報告書組織邊界設定參考 ISO 14064-1:2018 標準與世界永續發展協會/世界資源研究院 (WBCSD/WRI)溫室氣體盤查議定書之要求,以臺灣本土地理邊界為範圍,採用營運控制權法,對於本公司所管理或營運控制下的設施造成之溫室氣體排放量,組織將 100% 認列。組織排放邊界的設定,範圍涵蓋總公司〈新竹市科學園區研發二路 10 號 1 樓〉的直接與間接排放源進行鑑別。
用水密集度-密集度 1.8562
用水密集度-單位 公噸/百萬元營業額
取得驗證 N/A

文化部
出版書目資料


政府出版品資訊網收錄之出版品書目資料。
來源 : 文化部-出版書目資料
欄位 : bookTitle(書名);ISBN(ISBN);ISSN(ISSN);GPN(GPN);publisher(出版單位);RightCondition(出版情況);creator(作者資訊);PublishDate(出版日期);edition(版次);cover(書封連結);classify(書籍分類);GPNType(出版品分類);subject(主題分類);governance(施政分類);grade(級別);pages(頁數);size(開數);binding(裝訂);language(語言);abstract(書籍介紹);Catalog(目次);price(價格);TargetPeople(適用對象);types(資料類型);attachment(附件);url(出版品網址-線上版或試閱版);duration(播放時間長度);numbers(字號);restriction(權利範圍);CeasedDate(停刊註記);Authority(授權資訊)

水庫集水區污染源之調查評估
1009005750
經濟部水資源局
經濟部水資源局
2001-12
1
https://gpi.culture.tw/cover/1009005750/1009005750_01.jpg
交通/公共工程/勞安
圖書
公共工程
擴大公共建設方案
358
A4(29.5x21公分)
平裝
中文
針對永和山、明德、鯉魚潭、仁義潭及烏山頭等五座水庫之集水區污染源進行調查與評估,藉由水庫集水區衛星影像圖的判識與地理資訊系統的建置與整合來推估集水區點源及非點源污染量,另藉由水質分析之結果以Vollenmeider及WASP5 水質模式的模擬與驗證及生物指標來評估污染源對水庫水質的影響程度。
工本費:550
成人(學術性)
其他

文化部
出版書目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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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 : 文化部-出版書目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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混凝土鹼質粒料反應防制對策及評估
9860067511
1009502653
交通部臺灣區國道新建工程局
自行出版
田永銘等
2006-09
初版
https://gpi.culture.tw/cover/1009502653/1009502653_01.jpg
交通/公共工程/勞安
圖書
公共工程
擴大公共建設方案
252
A4(29.5x21公分)
平裝
中文
政府為改善東部地區交通條件,均衡區域發展,將『國道東部公路計畫』列為『環島高速公路網發展計畫』的一環。國道東部公路計畫全長259公里,其中蘇澳花蓮段計畫自北宜高速公路頭城蘇澳段終點起,往南經南澳鄉、秀林鄉、新城鄉、花蓮市至吉安鄉止,全長約86.5公里。從過去十餘年來國內學者及工程人員的調查研究顯示,台灣東部地區粒料具有相當高的鹼反應潛能,如在沒有適當防制策略的情況下,使用具反應性的粒料,作為混凝土用料,將造成混凝土龜裂、導致耐久性不佳的問題。本研究為因應未來各項工程陸續展開及後續的工程維護,對於沿線混凝土用粒料料源進行全面的鹼反應性檢測與進行案例調查,並探討水淬爐石與爐灰抑制鹼質粒料反應的效果。
定價:700
成人(學術性)
無附件
聯絡人:萬建民 聯絡電話:02-27078808分機831

文化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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陸路運輸業能源消耗及溫室氣體排放推估及評估指標研析(1/2)
9789860558098
1010700514
交通部運輸研究所
合作出版
楊伊萍、周武雄、許珮蒨、陳志昇、謝長原、蘇芷儀、曹志宏、林煇翔、盧怡君、 曾佩如、朱珮芸、許義宏、賴宜弘、陳怡妃、劉彥聖
2018-05
初版
https://gpi.culture.tw/cover/1010700514/1010700514_01.jpg
社會/科學
圖書
交通建設
交通及建設
392
A4(29.5x21公分)
平裝
中文
配合「溫室氣體減量及管理法」之推動,運輸部門不僅需配合國家整體發展訂定階段管制目標外,後續亦可能面臨運輸業及排放源進行管制工作。因此為掌握運輸業之能源消耗及溫室氣體排放情形,並促使運輸業推動溫室氣體自主管理,實有必要進行相關研究預為因應。 本計畫為2年期之研究,旨在以現有運輸活動數據,推估我國陸路運輸業能源消耗及溫室氣體排放量,並建立其能源消耗及溫室氣體評估指標,以作為交通部相關主管機關建立統計資料庫及管理運輸業之參據。 本計畫第1年度已完成國內外運輸業溫室氣體管理之文獻蒐集分析,同時透過專家學者及業者訪談過程,確立我國公路及軌道運輸業之業別分類,並進行陸路運輸業能源消耗與溫室氣體排放既有活動數據盤點,初步完成交通部轄管陸路運輸業溫室氣體排放推估等工作。後續將透過調查計畫,強化數據品質並建立可應用之評估指標,以作為運輸部門推動溫室氣體管理之參據。
定價:470
成人(學術性)
無附件
https://www.iot.gov.tw/Modules/Publication/Publication-Details?node=3598166a-c839-4f0d-8beb-33c093e49de0&id=5729418e-dd3c-4989-87d6-423155e32c51
GPN: ISBN: (平裝);著作財產權人:中華民國(代表機關:交通部運輸研究所);本著作保留所有權利,欲利用本著作全部或部分內容者,須徵求交通部運輸研究所;書面授權。

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
政府科技發展計畫清單


為落實資訊公開,掌握國家科技發展成效,提供民眾方便查閱及表達意見之管道,以達到擴大民眾參與並提升資訊加值,促進政府與民眾雙向互動,爰將政府相關科技計畫公開於「政府資料公開平臺」。 本系統之個案計畫資料,係指各機關依據國家發展計畫及年度施政計畫等施政規劃內容,訂立每年度推動之重要工作項目,並於政府資料公開平臺提供各機關近5年個案計畫基本資料及執行情形等資訊。
來源 : 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政府科技發展計畫清單
欄位 : 主管機關、主辦機關、院核管制編號、計畫類別(次類別)、計畫名稱、總計畫經費(千元)、整年預算(千元)、管制級別、管考週期、計畫期程(起)、計畫期程(迄)、隸屬專案(子專案)、年度工作摘要、年度目標、年度、月份、年累計預定進度(%)、年累計實際進度(%)、年累計分配預算數、年累計實現數、年累計預算執行率(%)、年度預算達成率(%)、重要執行成果、計畫核定情形、落後原因分析、機關因應對策

主管機關 經濟部
主辦機關 經濟部能源局
院核管制編號 1100639
計畫類別(次類別) 重點政策延續計畫_直接相關
計畫名稱 110年度「新及再生能源技術研發」(3/3)
總計畫經費(千元) 2305000
整年預算(千元) 710000
管制級別 自行管制
管考週期 每季
計畫期程(起) 20190101
計畫期程(迄) 20211231
隸屬專案(子專案)
年度工作摘要 國內能源科技發展之政策目標將朝(一)開發關鍵技術並降低成本,以利新技術與產品之擴散,達成永續能源體系;(二)加強溫室氣體減量技術之研發與擴散,擴大使用低碳或無碳能源;(三)發展替代能源,降低石油依存度;(四)大幅提升運輸、工業與建築等部門能源使用效率;(五)發展國內利基能源產業,建立新興綠色能源產業(六)技術創新機制;(七)推廣環境建構等方向統籌布局。本項配合能源國家型科技計畫所進行之能源技術研究發展計畫,主要開發太陽能、風力發電、生質能源、地熱能、氫能與燃料電池、電網級儲能等相關技術,以期能對國內之產業提供協助,帶動國內產業發展。
年度目標 (一) 開發關鍵技術並降低成本,達成永續能源體系。1.完成地熱溫泉抗垢自潔疏水性管材塗料開發與測試,投入台東溫泉現地測試,加速溫泉地熱發電之應用。2.協助國內電網級儲能產業精進國產自製MW級電池技術,布局國產化技術以促進2025年590MW目標。3.建立海纜挖埋評估技術、大構件海事規劃評估技術、風機自動化檢測載具及運維人員介面裝置,提升風力發電作業效率及安全性與降低開發風場成本。(二) 加強溫室氣體減量技術之研發,擴大使用低碳或無碳能源。1.擴大使用高效率燃料電池取代柴油發電機與鉛酸電池應用於抗災備援電力(累積建置目標>260 kW)及定置型發電 (>350 kW),降低石化燃料使用,達到減碳目的。2.結合國內再生能源發展(風力發電、太陽光電),開發零碳排電解水製氫技術,與政府綠色能源政策接軌,逐步實踐低碳之氫能自給自足的目標。3.完成23%高效率太陽能電池製程與設備技術研發,提昇建置太陽光電系統之功率效益15%,提升國內低碳能源發電量佔比。(三) 發展替代能源,降低石油依存度。1.建立生質航油生產驗證平台,使成本低於60元/公斤,並完成量產製程設計及應用情境分析,建立生質航油商業模式,替代石化燃料使用。2.建立高效益電解水產氫技術,透過串聯再生能源產生的多餘電力,進行綠能轉化及儲存再生能源,透過氫能應用,降低石油佔比。3.協助太陽光電指標性廠商(茂迪、聯合再生能源)投入業界能專計畫,提升產品效率與降低成本,提高國內太陽光電發電佔比,降低石化能源使用。(四) 發展國內利基新興綠色能源產業。1.以長效型及高安全電池為儲能系統核心基礎,儲能貨櫃為應用產品,利用技術轉移扶植國內業界建立並協助投入儲能產業領域。2.完成地熱溫泉用熱發電雛型系統建置與溫泉場域導入測試,促成本國業者投入型熱發電系統產品開發,加速國內地熱溫泉產業發展,創造新興綠色產業。3.開發水下結構犧牲陽極電化學偵測及水下磨擦銲接替換技術,開發海床掃瞄、淘刷防護及電纜掩埋檢查之水下聲納檢測技術,提升國內業者現有軟硬體能力,降低業者投入國內離岸運維產業技術門檻,建構風電維運產業。(五) 推廣環境建構等方向統籌布局。1.協助示範案業者完成示範風場商轉,裝置容量為109.2 MW,預計年發4.1億度電,可供應約10.9萬戶家庭年用電量,可新增就業機會約393人次。2.完成100 kWth氣化系統聯結發電測試,以及1 MWe氣化發電系統設計,推動我國生質能氣化發電應用。3.建立溫泉井通用性能量測元件及技術,完成4案場以上量測評估作業,促成業者建置意願協議3案以上,研擬地熱能源使用策略,加速地熱設置發展。
年度 110
月份 12
年累計預定進度(%) 100.00%
年累計實際進度(%) 100.00%
年累計分配預算數 710000
年累計實現數 616272.273
年累計預算執行率(%) 87.59%
年度預算達成率(%) 87.59%
重要執行成果 計畫亮點:「1.太陽光電技術平台建置及新材料應用開發計畫(3/3)自有的高效能新型疊片模組技術可突破國際專利限制,1,700 mm×1,000 mm×35 mm疊片模組最大功率為333.57 W,有效提升4.2%之太陽光電模組發電功率密度。已通過IEC 61215機械負荷測試,廣泛應用後將可減少系統設置成本與面積需求,有助於綠能政策推動目標。2.用於高效能矽晶太陽電池的關鍵製程研發設備開發計畫(3/3)完成與廠商抱樸科技、世欣科技、真環科技簽定合約技術與專利移轉各2件,以及工業服務案共4件,其內容為本計畫開發之設備與製程技術成果移轉,累計達成收入共計7,930千元,其中工業服務金額5,000千元的設備移轉為本季與設備商抱樸科技達成。3.離岸風場結構檢修與運維技術開發推動計畫(3/3)】葉片自動化檢測技術:完成葉片檢測載具同步與協同運行測試。達成2台以上檢測載具設備同步檢測。建立最佳化運維使檢測模型降低成本2500 cm?之大尺寸模組化電池雙極板製造工具機,也可用於目前研發較為成熟的644 cm?的雙極板製作,以研究適當製程參數及設計等對組件性能之影響,後續可加速量產電池堆的一體化雙極板材料組件,注模熱壓成型技術也取代以往CNC加工技術,可大幅降低生產成本。11.分散式再生能源聚合調度技術與應用計畫(3/3)研發及應用分散式能源調度技術,累計促成民間投資建置儲能10MWh(翰可)、提供電網輔助服務25MW(包括力麗紡織廠14MW、馬雅/誠美紡織廠3.5MW、匯智/彰基2.5MW、翰可5MW),並培育1家聚合調度服務商(Aggregator),帶動相關產業發展。12.新及再生能源前瞻技術掃描評估及研發推動-大尺寸高效太陽能電池驗證技術研發創新前瞻計畫協助友達光電開發M6電池模組與其驗證及效率認證,可提升國內太陽能案場發電量;協助愛能研發M6、G12電池之BIPV驗證及效率認證,可提高國內屋頂型建置量;協助有成精密製作M6大電池模組認證,以國際銷售為主,提升太陽光電國際競爭力。以確實協助廠商開發新產品,增加土地使用率(建建置量),模組搭配M10(效率>25 %)的尺寸瓦數可大幅提升到500 W,產值可達300億台幣。」 / 關鍵成果:「1.太陽光電技術平台建置及新材料應用開發計畫(3/3)(1)先進PERC太陽電池結合鈍化接觸結構可提高效率並創造差異化,驗證創新製程結構與新產品。並已與國內外超過10家廠商與學研單位合作,協助提升產品效益。(2)新型IBPC電池效率達到24.03%,超越目前國內電池製作的技術水準,是下一代矽晶太陽電池研發重要指標,具產業商業化潛力。(3)自有的高效能新型疊片模組技術可突破國際專利限制,有效提升4.2%之太陽光電模組發電功率密度。將可減少系統設置成本與面積需求,有助於綠能政策推動目標。(4)大面積半穿透鈣鈦礦太陽電池模組效率達15.13%,奠定國內半穿透鈣鈦礦與矽晶電池4T堆疊的技術基礎,可協助現有矽晶廠轉型為下世代堆疊電池廠做準備。2.離岸風場海事操作關鍵作業評估技術開發計畫(3/3)(1)建立海纜挖埋作業分析技術,結合水動力分析理論進行噴埋作業以及犁埋作業過程中船舶與電纜之動態交互作用模擬,確保施工過程能因應天候條件、埋纜機具系統規格及彎曲半徑限制,事先評估海纜損傷的可能性。(2)建立海纜埋設作業之風險評估技術,以標準化、可重複的方法,改善離岸風場對海底電纜的風險管理,提高對殘餘風險的保守估計,並最終減少海底電纜之運維成本。(3)建立大構件海事安裝分析技術,浮裝法以安裝船進入套管架槽口,進行船位調整與上部結構和套管架對接流程模擬,雙起重船吊裝以半潛式起重船進行4點吊裝模擬,檢核安裝船運動容許值、套管架與對接裝置結構強度、吊車與索具負荷,確保大構件海事安裝之施工過程在因應天候條件與船機系統規格下之可行性,進而協助國內建立符合國際海事施工安全作業標準。3.風力發電設置整體推動與離岸風電關鍵技術研發計畫(3/3)(1)台電示範風場於110年12月30日完工商轉,加上已完成商轉之海洋示範風場,為我國第一階段離岸風電政策畫下完美句點。(2)潛力場址大彰化東南風場、大彰化西南(第一階段)風場、彰芳一期/二期風場、西島風場取得施工許可,為我國第二階段離岸風電政策開啟新里程碑。(3)3.110年7月23日經濟部公告「離岸風力發電區塊開發場址規劃申請作業要點」,正式啟動離岸風電第3階段區塊開發作業。續於110年8月19日公告「離岸風力發電區塊開發場址容量分配作業要點」明定區塊開發選商規則。預計於115年起以每年1.5 GW之進度穩健發展容量,至124年累計將再釋出至少15 GW之容量,我國第三階段離岸風電政策將邁向綠能建設另一個高峰。4.分散式生質能源關鍵技術研發計畫(3/3)(1)調整生質物氣化蒸汽注入點,相較於未添加蒸汽,可提升合成燃氣熱值近15%。(2)瓩級觸媒氣化發電系統整合測試:合成燃氣輸入熱功率以20.0-20.5 kWth穩定輸入發電機組,在輸出功率為2-4 kWe時,發電機發電效率約為11-18 %,並依實驗操作條件,完成MWth觸媒氣化發電系統規劃設計。(3)本期發展之PN系列除焦觸媒,除焦效果與前期開發之IBPB-UN2與商用觸媒相當,然而IBPBO-PN活性金屬含浸量可較UN2觸媒及商用觸媒減少30%以上。(4)簡化改良乾式厭氧醱酵系統,加強補充植種菌源,可維持原產氣量80-90%,降低初設費用,適用不同應用情境。5.生質燃料技術開發及創新整合應用計畫(3/3)(1)完成連續式生質原料解聚整合發酵產氣技術驗證,並透過沼渣加值化技術,提升整體製程獲利率,展現具競爭力之能源效益。(2)建立沼氣純化技術,作為電力轉燃氣之效益評估及設計基礎,以應用於有效利用未來風電因季節性原因產生的過剩電力。(3)與1家產業合作推動生質沼氣創新整合及運用模式,促進產業效益。6.地熱發電整合推動與技術研發計畫(3/3)(1)完成研討會及座談會辦理共9場、推廣活動2場。(2)媒體露出10次。(3)期刊論文及研討會論文共計8篇。(4)技術報告1篇。(5)技術服務2件,總計收入4,194千元。(6)促進投資生產共計9件(7項投資項目),總計促進投資金額達3.5億元。(7)研究報告2篇。(8)推動4.2MW地熱電廠併網商轉。7.地熱溫泉能源多元開發關鍵技術研發計畫(3/3)(1)機組開發技術項目在於依實施場域的環境,溫泉水及冷泉水供應狀況,收集機組運作資料,以調整出適合此場域運行的流程,此技術之建立亦可應用於其他場域機組建置時運轉參數設定,蒐集的每日發電記錄進行每周之淨發電量變化整理。調整後的每周淨發電量提升52.2%。(2)完成溫泉場域初期產能評估報告1份。完成建置耕莘專校宜蘭校區地熱溫泉發電/用電應用示範場域1案。8.高效率氫能與燃料電池技術開發計畫(3/3)(1)料源純化技術:本研究開發之陶金複合濾氫薄膜可大幅減少貴金屬使用量50%以上,且兼具高處理量及高純度之特性,氫氣滲透率175 Nm3/m2?hr?atm0.5、選擇率(H2/N2)達12,797,有效減少關鍵組件之成本,提升我國產品之競爭力。(2)長效型金屬板電池組技術:藉由開發之雷射多層導電碳薄膜技術,於電壓0.65 V下電流密度可達880 mA/cm2;在定電流控制0.65 V/cell下,電池壽命達到5,072 hr,電壓衰退約為2.27%,達到商業應用需求。(3)長時間系統驗證分析:完成金屬板燃料電池系統長時間運轉測試與衰退分析,總共累積運轉時數共1,425小時,第一階段以原型機運轉606小時之衰退率為4.9%,透過數據庫建立及分析,進行系統陽極迴路優化與操作參數調整後,於持續運轉417小時之電壓衰退率降低為2.2%,改善金屬板發電系統之電壓衰退幅度,第三階段以不同規格加濕器進行敏感測試402小時,濕度由95%降至87%,衰退率2.5%,全程電壓衰退率6.6%,證明本計畫所開發之操作最適化策略,有助提升系統運轉穩定性及操作壽命。(4)周邊組件模組化及系統開發:開發陽極排水/氣迴路控制技術,提升系統燃料利用率>99%,並降低流體管路壓損,提升發電效率達>46.3%,建立之技術有助於提升燃料電池應用效益,加速國內產業應用推廣。(5)規劃我國氫能發展策略及推動經濟部氫能推動小組成立:以減碳為目標,協助擘劃我國氫能發展策略,並整合能源局、工業局、技術處、國營會及台電、中油、中鋼三大國營事業,共同積極規劃我國氫能發展目標。(6)籌組國內氫能發電產業聯盟、打造國內餘氫發電典範:與半導體業大廠台O電合作,回收製程餘氫結合燃料電池提供廠區用電,未來擴大應用預計年減碳量達0.6~0.75萬噸/年,並促成與半導體設備大廠商帆O、發電系統業者亞O組成氫能發電產業聯盟,以利氫能產業發展。9.高效益製氫模組開發計畫(3/3)(1)自製新式電沉積產氫、產氧觸媒電極FC-011/FN-006,導入zero gap陰離子交換膜堆疊製氫模組(25cm2,5stack),產氫、產氧效率已達商用電解水標準(外加1.8-2.4V電壓,電流密度為200-400mA/cm2),整體模組產氫效率於1M KOH,30 ℃下,外加10.64V電壓,可達到1.08A/cm2電流密度,氫氣製造速率達62.6 L/h (62.6E-3 Nm3/h) ,耗電量約4.59 kWh/Nm3,能源效率為65.35 %。1M KOH,60 ℃下,外加10.09V電壓,可達到1 A/cm2電流密度,氫氣製造速率達63.9 L/h (63.9E-3 Nm3/h) ,耗電量約3.96 kWh/Nm3,能源效率為75.73 %。(2)完成zero gap陰離子交換膜堆疊製氫模組(25cm2,11 stack),整體堆疊模組產氫效率為施加22.84Vstack電壓(平均每一個單槽電壓為2.07 Vcell),可達到1 A/cm2電流密度(1M KOH、50 ℃),,其氫氣製造速率達127 L/h (127 E-3 Nm3/h) ,耗電量約4.5 kWh/Nm3 (1Nm3=0.089Kg) or 50.56 kWh/Kg,能源效率為66.73 %。(3)完成國內第一顆zero gap陰離子交換膜堆疊製氫模組(25cm2,17 stack),整體堆疊模組產氫效率為施加34Vstack電壓(平均每一個單槽電壓為2.00 Vcell),可達到1 A/cm2電流密度(1M KOH、50 ℃),其氫氣製造速率達195 L/h (195 E-3 Nm3/h) ,耗電量約4.36 kWh/Nm3 (1Nm3=0.089Kg) or 48.99 kWh/Kg,能源效率為68.82 %。換算本計畫所開發堆疊製氫模組耗電成本為4.6美元/Kg(2.6253台幣/ kWh,27.9台幣/美元,2021年)。10.複合式儲能元件與系統整合技術計畫(3/3)(1)完成100kW/50kWh高性能鋰電池儲能機櫃技術開發,2C-rate放電能量效率為88.9%,最高溫為43℃,SOC靜置階段估測誤差?1%,SOH老化模型之預測誤差?3%。協助國內儲能領域相關廠商,開發低能耗高功率儲能機櫃、智慧化系統管理技術、熱管理技術、多元化電池管理技術與SOC/SOH演算法與相關測試及驗證。提升國內儲能系統技術,更可拓展國際電池市場。(2)完成複合式儲能示範場域維運,協助國內儲能示範場域廠商,降低場域PCS空調耗電、增加EMS控制同步性、優化控制演算法與改善儲能貨櫃內部設計。提升國內儲能系統技術,並進行長時間運作功能測試驗證,強化廠商參與國內電力輔助市場能量。11.液流電池系統及儲能綠能應用研發計畫(3/3)(1)完成國產自製高功率密度液流電池堆開發,最大定功率放電可達10 kW,功率密度為46 kW/m?。(2)配合政府能源轉型政策及未來儲能產業需求,建立國產液流電池系統設計能力,結合國內產業技術建置原型儲能系統,以開發製造整合、運維控制、設計規劃等自主技術,並配合經濟部能源局擴大技術能見度建議,完成沙崙D區示範場域裝設原型儲能系統及累積場域運轉實績。(3)技術授權國內隔離膜廠商「液流電池用隔離膜製備暨效能測試」,簽約金額100萬。分配能源局金額為438,900元。(4)雙極板與電極組合效能測試技術服務,簽約金額50萬。(5)釩電池碳氈組件改質技術服務,簽約金額30萬。12.新及再生能源前瞻技術掃描評估及研發推動-大尺寸高效太陽能電池驗證技術研發創新前瞻計畫(1)協助友達光電開發M6電池模組與其驗證及效率認證,可提升國內太陽能案場發電量;協助愛能研發M6、G12電池之BIPV驗證及效率認證,可提高國內屋頂型建置量;協助有成精密製作M6大電池模組認證,以國際銷售為主,提升太陽光電國際競爭力。(2)IEC TC82 emerging PV 有60個成員,本計畫成為 6 個全球關鍵實驗室之一(歐洲 JRC/Fraunhofer ISE、美國 NREL、日本 AIST、澳洲CSRIO、台灣 ITRI/CMS),可參與制定 IEC 標準,凸顯台灣在效率量測領先全球水平(已制定SEMI標準)。太陽能電池校正室受邀由澳洲新南威爾士大學Dr. Martin Green主辦Solar cell efficiency tables 的量測比對,可協助台灣產學研於新型前瞻元件之效率驗證接軌國際。13.新及再生能源前瞻技術掃描評估及研發推動-碳中和技術評估與發展戰略創新前瞻計畫(1)盤點前瞻淨零碳技術發展議題,由零碳、減碳、負碳三方面分析46項潛力技術於我國發展之可行性。(2)完成擴張離岸風場至專屬經濟區範圍之先期研究,研析相關國際法於專屬經濟海域和大陸礁層劃設場址和設置風機之基本規範,並提出三種於海域重疊時之可行策略及我國可能方案。(3)分析重要國家在制定相關淨零碳政策推動政策,由再生能源的極大化、使用低碳燃料取代化石燃料、發展探捕獲技術三大技術領域研析其政策目的、發展背景條件、技術投入項目與期望之效益。(4)分析離岸風電與地熱等再生能源之利害關係人經常性之再生能源籌融資方式,並提出在我國相關政策下,利害關係人所採行之採行方案。14.新及再生能源前瞻技術掃描評估及研發推動--具動能混合儲能裝置之太陽能發電系統(1)本計畫建置太陽能發電系統,以於未來進一步進行電池、飛輪混合儲能的系統控制研究,期能增加民生、工業使用者對於太陽能系統的安裝意願,也使太陽能系統相關產品有更多元的儲能組合,可以將更多的太陽能安全地存入電池。(2)本計畫發展高強度鋁合金並用以製造飛輪輪轂,未來將進一步用於製造複合材飛輪轉子。提升高速旋轉最重要的抗拉強度特性已超越美國鋁業航太等級的鋁合金。(3)用本計畫開發之飛輪雛型使未來可以進行關鍵的磁浮控制。」
計畫核定情形
落後原因分析
機關因應對策 1.太陽光電技術平台建置及新材料應用開發計畫(3/3)(1)受到COVID-19疫情影響,工作環境需做管制,而且材料供應與設備維護亦較為緩慢,對於研發工作產生影響。(2)為顧及研發進度,採分時輪班以錯開實驗時間,並審慎管控材料庫存品,亦設法尋找替代品,使研究工作得以持續進行,計畫執行能如期完成。2.風力發電設置整體推動與離岸風電關鍵技術研發計畫(3/3)因新型冠狀病毒疫情,本計畫協助能源局與相關部會進行研商,主動掌握業者情況,完成離岸風電防疫計畫書、加強邊境管制離岸風電外籍船舶人員入境防疫計畫,並於取得疾病管制署核定,在配合疾管署疫情管制措施下,降低檢疫限制對風場施工人員之影響。3.分散式生質能源關鍵技術研發計畫(3/3)(1)合成燃氣熱值低,燃氣發電機組啟動不易;藉由分析燃氣組成,調整適當空燃比,提升燃氣於發電機之燃燒效能,進而順利啟動點火。(2)水解醣代謝造成pH值驟降,影響油脂合成,利用醱酵槽即時調整酸鹼值,減少產油過程中pH值的波動,可提升微生物水解醣料源代謝與油脂合成的效率。(3)小型畜牧產業的廢棄物處理能資源化投資門檻仍高。對此,本計畫除規劃乾式厭氧醱酵系統針對本土料源進行減省設計,降低門檻外,也將透過產業結盟,結合上下游產業合作參與,分散風險,提高成案率。4.生質燃料技術開發及創新整合應用計畫(3/3)由於生質能源產業於國內推廣不易,廠商雖有意投資但仍於評估階段,將針對沼氣發電之國內情境建立可能的商務模式,並積極與技服廠商洽談,協助廠商確認在地廢棄物生產沼氣之操作及合作模式,以爭取技轉合作機會。5.地熱溫泉能源多元開發關鍵技術研發計畫(3/3)(1)酸性地熱案場具有大量潛力開發價值,但高投資風險影響案場意願(2)大屯火山群是目前台灣地熱較具優勢而可預期有豐富推動成果的區域,然而,除了土地取得與系統腐蝕造成案場成功難度大增,對於業者而言極需看到有領頭羊投入,才能更詳實的評估風險,雖已有四磺子坪的鑽井經驗供業界參考,但未進行到電力生產及長期營運,因此既知單位皆處於探勘規劃階段,尚未投入探勘井鑽井。本計畫後續可針對既有酸性溫泉井進行小型發電機的發電營運示範,協助業界了解溫泉地熱田、管系統及發電機管理風險,期望推動大型案場的正式投入。(3)以生活誘因替代經濟誘因,鼓勵地方居民推動公民電廠設立(4)新北萬里的旅宿業及花蓮紅葉地區的原民陳抗事件,顯示即使台東已有2案地熱開發通過部落會議前例,居民對於發生在鄰近的地熱開發仍有相當的抵制心,為了使民眾更願意接受地熱概念,本計畫以既有井進行發電,並推動在地營運共生模式,除了金崙及烏來地區業主曾表達不售電而回饋部落用電的美意,亦有花蓮及知本居民表達發電自用的意願,因此後續可朝向以小型發電機的發電營運示範,帶動偏遠地方公民電廠的投入,朝向降低用電/供電負擔,及偏遠地區緊急用電推動模式發展。6.高效率氫能與燃料電池技術開發計畫(3/3)目前我國在能源領域上過去僅有小型燃料電池發電系統建置與整合經驗,然因我國內需市場小、電價低於國際、缺乏長時間運轉實績等因素,造成國內燃料電池系統普及率仍低。現階段燃料電池推動策略應以國內技術成熟且市場接受度高之備援電力為優先導入市場,加速國內普及率。而在基載發電應用方面,初期發展定置型系統結合在地料源優勢,擴增國內分散式電力來源,長期以分散式潔淨氫氣發展零碳電力,並透過補助增加誘因,促進燃料電池系統達到高效率及低成本之產業化指標,佈局於產業用分散式發電及產業用熱電共生系統,達成兼顧能源與環境效益之目的。

主管機關 經濟部
主辦機關 經濟部能源局
院核管制編號 1100520
計畫類別(次類別) 一般科技施政計畫
計畫名稱 110年度「再生能源開發與推廣計畫」(1/1)
總計畫經費(千元) 337500
整年預算(千元) 337500
管制級別 自行管制
管考週期 每季
計畫期程(起) 20210101
計畫期程(迄) 20211231
隸屬專案(子專案)
年度工作摘要 一、為推動有關能源科技計畫之整體發展,在本項「再生能源開發與推廣」計畫辦理研究發展外、亦進行補助作業及營造環境,及再生能源補助,有利於再生能源之推廣。二、加強國內再生能源利用不僅可以提升國內能源的多元化與自主性,更可減少溫室氣體的排放,有利於我國國際社會形象之提升與經貿關係發展,同時也能加速促進國內及全球朝向永續發展的方向前進。
年度目標 1. 協助政策推動(1) 再生能源發展條例施行後措施調整(2) 各項綠能政策推廣2. 協助環境建構(1) 綠能產業平台建構(2) 再生能源知識交流平台建構(3) 低碳生活圈建構(4) 再生能源併網基礎環境建構3. 擴大內需市場(1) 推動獎勵補助作業4. 研發應用(1) 分散式能源系統(2) 多元化再生能源科技發展(3) 綠能科技驗證(4) 再生能源併網技術
年度 110
月份 12
年累計預定進度(%) 100.00%
年累計實際進度(%) 100.00%
年累計分配預算數 337500
年累計實現數 265578.825
年累計預算執行率(%) 84.81%
年度預算達成率(%) 84.81%
重要執行成果 計畫亮點:「1.再生能源推廣旨在輔助傳統電力之供應,故著重於取代傳統能源效益。自2000年推動至 2021 年 10 月底止,執行國內再生能源開發案進度追蹤管考,再生能源總發電裝置容量達 10,979.69 MW,以各類別再生能源發電之年滿發時數進行估計,再生能源年總發電量約 193 億度電,約可減少 971 萬公噸之二氧化碳排放,換算熱值相當約184.9 萬公秉油當量,約可供 537 萬戶年用電。2. 持續提升我國於國際間能見度,並促進我國與荷蘭、英國、歐盟及 APEC 區域各經濟體之再生能源政策交流與合作。3.統計至 110 年 11 月太陽光電裝置容量已達 7,280MW,預估年發電量 91 億度,每年可減少二氧化碳排放約 463.2 萬公噸,年減碳量相當於種植 38,599 萬棵樹。4.太陽光電模組產品登錄協助政府單位、台電及金融產業需求方,加速審查速度及後續案場的建置,提升整體市場效益。5.分析 6 大新及再生能源次領域(風力發電、地熱、生質能、儲能、氫能與燃料電池、海洋能)能源技術的技術發展方向與趨勢,彙整國外重點研發方向與國內技術比較,提出未來發展建議。分析英國、德國、日本、韓國等國之 2050 年淨零碳排發展策略,整理各國之技術選項及其主要政策目的,作為我國再生能源之淨零碳路徑之參考。6.透過補助計畫擴大國內運用實證,推動定置型燃料電池發電系統之多元情境應用,提升我國燃料電池建置量,同時驗證以不同料源進行長時間發電、備援、提高自發電或削減契約容量之目的,作為後續分散式電源商業化規劃之重要參考。至 111 年累積國內定置型建置總量 ≧ 200 kW,以 3,000 小時運轉計算,最高可提供 60 萬度電以上之分散式電力。」 / 關鍵成果:「1.完成參與「第 11 屆國際再生能源總署(IRENA)會員大會」,並完成辦理臺荷及臺英相關合作會議共 4 場,另完成與荷蘭之合作備忘錄(MoU)展延簽訂。2.簽訂海纜固定裝置及海纜密封裝置專利授權,將技術推廣至業界。3.金能獎活動持續引領廠商開發優質產品,如電池類別廠商全數升級大尺寸 M6 電池研發暨量產能量。4.已協助國內增加累積 82 kW 之定置型燃料電池發電系統,並透過長時間運轉驗證提供總計 75,579 kWh 的分散式電力。」
計畫核定情形
落後原因分析
機關因應對策

環境部
環保專案摘要資料_公害糾紛


環境部各委辦案專案成果報告摘要資料_公害糾紛類別
來源 : 環境部-環保專案摘要資料_公害糾紛
欄位 : chi_title、chi_subject、proj_year、org_name、exe_unit、allfileid、publish_date

chi_title 98年度嘉義市空氣品質改善維護計畫空氣污染夜間陳情案件處理計畫
chi_subject 本計畫年度各項作業執行至98年12月31日,共計受理及協助陳情案件稽查共986件,以及完成陳情複查、一般及重點等稽巡查計636件,共計1,622件,達成本年度目標之162.2%,各項工作執行成果詳如表摘-1,執行成果摘要說明如下: 一、陳情案件受理與稽查績效 計畫執行期間共受理陳情案件986件,包括了空氣污染(異味)271件、露天燃燒151件、營建工程33件、噪音案件477件、環境衛生43件。其中以噪音案件數居首,佔總陳情案件數之48.4%,其次為空氣污染(異味)陳情案件佔27.5%。 統計上述受理陳情案件至陳情現場所需花費時間平均18.0分鐘;值班期間受理之465件陳情案件中,有64件受理時間影重疊,若剔除不列入統計則所受理陳情案件至陳情現場平均花費時間縮短為15.0分鐘。 98年共計受理986件陳情案件,其中72.1%的陳情人表示不須回覆,而未留下聯絡方式。另28.0%的陳情人留有聯絡電話,其中完成回覆並完成滿意度調查計241件,陳情人表示滿意度達90.0%,顯示多數陳情對本計畫處理陳情案件之結果表示肯定。 二、歷年屢遭陳情案件分析及追蹤改善情形 彙整93年度至98年度累計遭民眾陳情3次以,且於98年持續有發生陳情之案件共計22件,其中近3年內屢遭陳情者計有3處。篩選98年累計陳情超過3次者,計有18處,包括被陳情空氣污染 8處、噪音 9處、露天燃燒1處。按照陳情次數、產生污染之可能性及綜合稽查結果,據以排定持續追蹤或列為次要追蹤之對象,安排複查行程,累計已完成151處次的複查,結果均未發現有污染或違規事實。 三、固定污染源一般性巡查作業 針對固定污染源進行稽巡查,計完成126家次之巡查,查核結果均未發現有違規情形,其中本年度列管名單中計輔導1家汽車維修業裝設防制設備,以減少空氣污染,其他稽巡查之公私場所即要求加強防制設備保養維護。 四、露天燃燒巡查作業成果 針對列管15處露天燃燒管制地點,共完成重點巡查167處次,進行一般性巡查計79件次。於重點巡查過程中發現3處露天燃燒情形,由巡查人員主動將污染源及時撲滅,降低污染產生。 五、陳情案件後續追蹤管制成果 針對陳情案件督促及限期改善案件共計41件,包括空污異味陳情18件,營建工程陳情3件,及噪音陳情20件,除營建工程已完工2處、已歇業或遷移2家,以及1件攤販油煙陳情案件甫於10月30日完成稽查,仍限期改善中之外,其餘案件皆以完成追蹤複查,並督促完成改善。 六、其他提升巡查管制成效作業 1.露天燃燒制高點觀察成果 選取本市露天燃燒重點區域,建立9處制高點進行觀察。累計完成觀察89處次,共發現2處次露天燃燒污染情形,均及時撲滅污染源。 2.配合SIP計畫執行空氣品質不良時期管制措施 本計畫於接獲空氣品質不良通報時,均加強執行上述管制措施,執行期間共計加強執行空污稽查53處件次,結果均未發現有空氣污染情形,相關查處結果案作業程序規定於翌日上午10時整前傳送予SIP彙整後提報環保署。 七、空氣污染削減成果 統計露天燃燒改善案件共計53件,推估可減少露天燃燒負荷68.7公噸,並使各項空氣污染物之削減量為懸浮微粒(TSP)計606.27公斤、硫氧化物(SOx)3.75公斤、氮氧化物(NOx)140.99公斤、一氧化碳(CO)4,706.39公斤、總碳氫化合物(THC)849.60公斤、非甲烷碳氫化合物(NMHC)939.14公斤。
proj_year 098
org_name 嘉義市政府環境保護局
exe_unit 竫豐工程企業有限公司
allfileid https://epq.moenv.gov.tw/ProjectDoc/FileDownload?proj_id=0986765813
publish_date 20100401

chi_title 99年度嘉義市空氣污染夜間陳情案件處理計畫
chi_subject 計畫執行期間共受理陳情案件 1,104 件,包括了空氣污染(含異味) 264 件、空氣污染不含異味 10 件、露天燃燒 186 件、營建工程 56 件、噪音案件 558 件、環境衛生 30 件。其中以噪音案件數居首,佔總陳情案件數之 50.5%,其次為空氣污染(異味)陳情案件佔 23.9%。針對陳情案件督促及限期改善、立即改善案件共計163 件,包括空氣污染(含異味)陳情 73 件,營建工程陳情 25 件,及噪音陳情 17 件。 篩選 99 年累計遭民眾陳情 3 次以上之案件共計 20 處公私場所,包括空氣污染(含異味) 14 處、露天燃燒 3 處,營建工程 2處件,空污及露天燃燒1處。按照陳情次數、產生污染之可能性及綜合稽查結果,據以排定持續追蹤或列為次要追蹤之對象,安排複查行程,累計已完成 123 處次的複查,結果均未發現有污染或違規事實。 針對固定污染源進行稽巡查,計完成 63 家次之巡查,查核結果均未發現有違規情形,其中本年度列管名單中計輔導1家汽車維修業裝設防制設備,以減少空氣污染,其他稽巡查之公私場所即要求加強防制設備保養維護。 針對列管露天燃燒管制地點,共完成重點巡查 165 處次,進行一般性巡查計 227 件次。於重點巡查過程中發現 4 處廢棄物堆置,均轉交環保局相關單位處理;另於於重點及一般巡查過程中分別查獲 5 處露天燃燒情形,由巡查人員主動將污染源及時撲滅,降低污染產生。 選取本市露天燃燒重點區域,建立 9 處制高點進行觀察。累計完成觀察 88 處次,累計發現 2 處次(5處稻田)露天燃燒污染情形。 本計畫於接獲空氣品質不良通報時,均加強執行上述管制措施,執行期間共計加強執行空污稽查 59 處件次,結果均未發現有空氣污染情形,相關查處結果案作業程序規定於翌日傳送予SIP彙整後提報環保署。 統計露天燃燒改善案件計 51 件,減少露天燃燒負荷 68.51公噸,並使各項空氣污染物之削減量為懸浮微粒(TSP)計 522.52 公斤、硫氧化物(SOx) 3.47 公斤、氮氧化物(NOx) 146.73 公斤、一氧化碳(CO) 4,613.24公斤、非甲烷碳氫化合物(NMHC) 516.05 公斤。
proj_year 099
org_name 嘉義市政府環境保護局
exe_unit 竫豐工程企業有限公司
allfileid https://epq.moenv.gov.tw/ProjectDoc/FileDownload?proj_id=0995373930
publish_date 20110301

chi_title 102年度桃園縣特定陳情污染源監控暨輔導改善示範計畫
chi_subject 由於桃園縣工業區與工廠數甚多,若單只靠環保局與義工等有限人力的監控,尚無法全面且有效的掌握污染源排放狀況,也因此導致仍有部分不肖業者存有僥倖心態,試圖以減少前端污染處理成本,利用各種不法途徑蓄意排放污染,謀取不當利益,進而使得環境品質受到衝擊。有鑑於部分不肖廠商之違法排放,為提昇管制有效性及違法排放事件之掌握度,彌補人力不足所造成之陳情案件及環境衝擊,擬透過本計畫之執行,藉由科技化監控系統之建置、測試及示範,針對特定污染源進行監控,達成有效降低不法排放事件及提供即時污染資訊預警,期可藉由科技化污染監控系統之建置,建立遏止不法排放行為之監控模式,進而達到輔導改善及陳情減案之效益,有效提升桃園縣的環境品質。 一、特定污染源快速稽查及監控中心建置 本中心建置之目的,為提升稽查管制業務執行效率,同時活化現有之辦公空間,由於計畫規定於進行建置前,需提供相關之規劃說明並舉辦施工前說明會,目的為交流環保局人員與廠商間的意見,以利後續建置之進行,故本計畫於102年9月18日提送規劃書,並於9月27日辦理建置說明會,然因建置過程環保局提出相關變動施工之需求,因此在10月8日再次提送修正版規劃書,施工期程相當順利,提早於11月5日完成中心之建置,並於11日14日驗收啟用。 二、快速稽查行動app系統功能建置 此部分建置之內容包含快速稽查行動app、噪音管制圖區app、業務稽查文件管理網頁以及上述系統之資料庫建置,相關之軟體開發已於11月25日完成,目前屬於測試階段,將針對相關錯誤與網頁畫面進行改善,預計將於12月10日前完成測試,12月26日前完成系統修繕並舉辦教育訓練會議,12月31日前提供相關開發軟體與文件。 三、稽查人員制服與設備購置 稽查服裝之購置,目的為提升稽查人員形象識別之用,避免執勤時民眾產生不必要之誤解,因此,本計畫於102年9月27日提送規劃書後,並已於11月13日完成夏令與冬令制服各70套之採購與驗收作業。 此外,為提升稽查人員所使用之儀器符合法規標準與作業所需設備之強化,分別購置一組”RION”噪音校正器、12支稽查用腳架、30張4G記憶卡與116頂稽查工作帽,提供稽查人員執勤之用。 四、污染監控改善示範性方案 此示範性方案由環保局提供名單,選定之對象為位於桃園縣蘆竹鄉的諾瓦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主要原因為該公司於102年10月8日接受環保局稽查時,違法從涇流廢水放流口排放廢水(RD01),以致有污染南崁溪之虞,遭環保局通知改善,因而自報改善,故本計畫於102年10月18日進行現場勘查,10月24日完成監控設備之架設作業且開始執行監控,直至11月4日止完成監控,共計監控時間為11日,監控期間該公司無排放廢水行為。此外,根據成效分析的結果可知,利用科技化監控約較傳統使用人力24小時站崗的方式節省 3,000元/日,更重要的是科技化監控能提供及時且無時差的監控,對於不法污染排放之防範,實有相當的助益。
proj_year 102
org_name 桃園市政府環境保護局
exe_unit 廣萊環境企業有限公司
allfileid https://epq.moenv.gov.tw/ProjectDoc/FileDownload?proj_id=1025810611
publish_date 20141201

環境部
環保專案摘要資料_公害糾紛


環境部各委辦案專案成果報告摘要資料_公害糾紛類別
來源 : 環境部-環保專案摘要資料_公害糾紛
欄位 : chi_title(中文標題);chi_subject(中文摘要);proj_year(專案年度);org_name(主辦單位);exe_unit(執行單位);allfileid(專案報告下載url);publish_date(專案報告公開日期)

98年度嘉義市空氣品質改善維護計畫空氣污染夜間陳情案件處理計畫
本計畫年度各項作業執行至98年12月31日,共計受理及協助陳情案件稽查共986件,以及完成陳情複查、一般及重點等稽巡查計636件,共計1,622件,達成本年度目標之162.2%,各項工作執行成果詳如表摘-1,執行成果摘要說明如下: 一、陳情案件受理與稽查績效 計畫執行期間共受理陳情案件986件,包括了空氣污染(異味)271件、露天燃燒151件、營建工程33件、噪音案件477件、環境衛生43件。其中以噪音案件數居首,佔總陳情案件數之48.4%,其次為空氣污染(異味)陳情案件佔27.5%。 統計上述受理陳情案件至陳情現場所需花費時間平均18.0分鐘;值班期間受理之465件陳情案件中,有64件受理時間影重疊,若剔除不列入統計則所受理陳情案件至陳情現場平均花費時間縮短為15.0分鐘。 98年共計受理986件陳情案件,其中72.1%的陳情人表示不須回覆,而未留下聯絡方式。另28.0%的陳情人留有聯絡電話,其中完成回覆並完成滿意度調查計241件,陳情人表示滿意度達90.0%,顯示多數陳情對本計畫處理陳情案件之結果表示肯定。 二、歷年屢遭陳情案件分析及追蹤改善情形 彙整93年度至98年度累計遭民眾陳情3次以,且於98年持續有發生陳情之案件共計22件,其中近3年內屢遭陳情者計有3處。篩選98年累計陳情超過3次者,計有18處,包括被陳情空氣污染 8處、噪音 9處、露天燃燒1處。按照陳情次數、產生污染之可能性及綜合稽查結果,據以排定持續追蹤或列為次要追蹤之對象,安排複查行程,累計已完成151處次的複查,結果均未發現有污染或違規事實。 三、固定污染源一般性巡查作業 針對固定污染源進行稽巡查,計完成126家次之巡查,查核結果均未發現有違規情形,其中本年度列管名單中計輔導1家汽車維修業裝設防制設備,以減少空氣污染,其他稽巡查之公私場所即要求加強防制設備保養維護。 四、露天燃燒巡查作業成果 針對列管15處露天燃燒管制地點,共完成重點巡查167處次,進行一般性巡查計79件次。於重點巡查過程中發現3處露天燃燒情形,由巡查人員主動將污染源及時撲滅,降低污染產生。 五、陳情案件後續追蹤管制成果 針對陳情案件督促及限期改善案件共計41件,包括空污異味陳情18件,營建工程陳情3件,及噪音陳情20件,除營建工程已完工2處、已歇業或遷移2家,以及1件攤販油煙陳情案件甫於10月30日完成稽查,仍限期改善中之外,其餘案件皆以完成追蹤複查,並督促完成改善。 六、其他提升巡查管制成效作業 1.露天燃燒制高點觀察成果 選取本市露天燃燒重點區域,建立9處制高點進行觀察。累計完成觀察89處次,共發現2處次露天燃燒污染情形,均及時撲滅污染源。 2.配合SIP計畫執行空氣品質不良時期管制措施 本計畫於接獲空氣品質不良通報時,均加強執行上述管制措施,執行期間共計加強執行空污稽查53處件次,結果均未發現有空氣污染情形,相關查處結果案作業程序規定於翌日上午10時整前傳送予SIP彙整後提報環保署。 七、空氣污染削減成果 統計露天燃燒改善案件共計53件,推估可減少露天燃燒負荷68.7公噸,並使各項空氣污染物之削減量為懸浮微粒(TSP)計606.27公斤、硫氧化物(SOx)3.75公斤、氮氧化物(NOx)140.99公斤、一氧化碳(CO)4,706.39公斤、總碳氫化合物(THC)849.60公斤、非甲烷碳氫化合物(NMHC)939.14公斤。
098
嘉義市政府環境保護局
竫豐工程企業有限公司
https://epq.moenv.gov.tw/ProjectDoc/FileDownload?proj_id=0986765813
20100401

99年度嘉義市空氣污染夜間陳情案件處理計畫
計畫執行期間共受理陳情案件 1,104 件,包括了空氣污染(含異味) 264 件、空氣污染不含異味 10 件、露天燃燒 186 件、營建工程 56 件、噪音案件 558 件、環境衛生 30 件。其中以噪音案件數居首,佔總陳情案件數之 50.5%,其次為空氣污染(異味)陳情案件佔 23.9%。針對陳情案件督促及限期改善、立即改善案件共計163 件,包括空氣污染(含異味)陳情 73 件,營建工程陳情 25 件,及噪音陳情 17 件。 篩選 99 年累計遭民眾陳情 3 次以上之案件共計 20 處公私場所,包括空氣污染(含異味) 14 處、露天燃燒 3 處,營建工程 2處件,空污及露天燃燒1處。按照陳情次數、產生污染之可能性及綜合稽查結果,據以排定持續追蹤或列為次要追蹤之對象,安排複查行程,累計已完成 123 處次的複查,結果均未發現有污染或違規事實。 針對固定污染源進行稽巡查,計完成 63 家次之巡查,查核結果均未發現有違規情形,其中本年度列管名單中計輔導1家汽車維修業裝設防制設備,以減少空氣污染,其他稽巡查之公私場所即要求加強防制設備保養維護。 針對列管露天燃燒管制地點,共完成重點巡查 165 處次,進行一般性巡查計 227 件次。於重點巡查過程中發現 4 處廢棄物堆置,均轉交環保局相關單位處理;另於於重點及一般巡查過程中分別查獲 5 處露天燃燒情形,由巡查人員主動將污染源及時撲滅,降低污染產生。 選取本市露天燃燒重點區域,建立 9 處制高點進行觀察。累計完成觀察 88 處次,累計發現 2 處次(5處稻田)露天燃燒污染情形。 本計畫於接獲空氣品質不良通報時,均加強執行上述管制措施,執行期間共計加強執行空污稽查 59 處件次,結果均未發現有空氣污染情形,相關查處結果案作業程序規定於翌日傳送予SIP彙整後提報環保署。 統計露天燃燒改善案件計 51 件,減少露天燃燒負荷 68.51公噸,並使各項空氣污染物之削減量為懸浮微粒(TSP)計 522.52 公斤、硫氧化物(SOx) 3.47 公斤、氮氧化物(NOx) 146.73 公斤、一氧化碳(CO) 4,613.24公斤、非甲烷碳氫化合物(NMHC) 516.05 公斤。
0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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竫豐工程企業有限公司
https://epq.moenv.gov.tw/ProjectDoc/FileDownload?proj_id=0995373930
20110301

102年度桃園縣特定陳情污染源監控暨輔導改善示範計畫
由於桃園縣工業區與工廠數甚多,若單只靠環保局與義工等有限人力的監控,尚無法全面且有效的掌握污染源排放狀況,也因此導致仍有部分不肖業者存有僥倖心態,試圖以減少前端污染處理成本,利用各種不法途徑蓄意排放污染,謀取不當利益,進而使得環境品質受到衝擊。有鑑於部分不肖廠商之違法排放,為提昇管制有效性及違法排放事件之掌握度,彌補人力不足所造成之陳情案件及環境衝擊,擬透過本計畫之執行,藉由科技化監控系統之建置、測試及示範,針對特定污染源進行監控,達成有效降低不法排放事件及提供即時污染資訊預警,期可藉由科技化污染監控系統之建置,建立遏止不法排放行為之監控模式,進而達到輔導改善及陳情減案之效益,有效提升桃園縣的環境品質。 一、特定污染源快速稽查及監控中心建置 本中心建置之目的,為提升稽查管制業務執行效率,同時活化現有之辦公空間,由於計畫規定於進行建置前,需提供相關之規劃說明並舉辦施工前說明會,目的為交流環保局人員與廠商間的意見,以利後續建置之進行,故本計畫於102年9月18日提送規劃書,並於9月27日辦理建置說明會,然因建置過程環保局提出相關變動施工之需求,因此在10月8日再次提送修正版規劃書,施工期程相當順利,提早於11月5日完成中心之建置,並於11日14日驗收啟用。 二、快速稽查行動app系統功能建置 此部分建置之內容包含快速稽查行動app、噪音管制圖區app、業務稽查文件管理網頁以及上述系統之資料庫建置,相關之軟體開發已於11月25日完成,目前屬於測試階段,將針對相關錯誤與網頁畫面進行改善,預計將於12月10日前完成測試,12月26日前完成系統修繕並舉辦教育訓練會議,12月31日前提供相關開發軟體與文件。 三、稽查人員制服與設備購置 稽查服裝之購置,目的為提升稽查人員形象識別之用,避免執勤時民眾產生不必要之誤解,因此,本計畫於102年9月27日提送規劃書後,並已於11月13日完成夏令與冬令制服各70套之採購與驗收作業。 此外,為提升稽查人員所使用之儀器符合法規標準與作業所需設備之強化,分別購置一組”RION”噪音校正器、12支稽查用腳架、30張4G記憶卡與116頂稽查工作帽,提供稽查人員執勤之用。 四、污染監控改善示範性方案 此示範性方案由環保局提供名單,選定之對象為位於桃園縣蘆竹鄉的諾瓦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主要原因為該公司於102年10月8日接受環保局稽查時,違法從涇流廢水放流口排放廢水(RD01),以致有污染南崁溪之虞,遭環保局通知改善,因而自報改善,故本計畫於102年10月18日進行現場勘查,10月24日完成監控設備之架設作業且開始執行監控,直至11月4日止完成監控,共計監控時間為11日,監控期間該公司無排放廢水行為。此外,根據成效分析的結果可知,利用科技化監控約較傳統使用人力24小時站崗的方式節省 3,000元/日,更重要的是科技化監控能提供及時且無時差的監控,對於不法污染排放之防範,實有相當的助益。
102
桃園市政府環境保護局
廣萊環境企業有限公司
https://epq.moenv.gov.tw/ProjectDoc/FileDownload?proj_id=1025810611
20141201

環境部
環境部單位預算案


環境部單位預算案。人事費、土地購入_資、小計_經、小計_資、目、合計、科目名稱、消費支出_經、移轉民間_經、移轉民間_資、設備及投資、款、項、債務利息_經、債務費、業務費_經、業務費_資、節、經常支出小計、補助地方_經、補助地方_資、資本支出小計、資本形成_資、預備金_經、預備金_資、預算科目編號、奬補助費_經、奬補助費_資、增資_資、總計、職能別分類經濟性分類。
來源 : 環境部-環境部單位預算案
欄位 : filename(標題);url(連結);description(說明)

105
1
1
60001
B
1
BCME3440
72600011100xE1x2
健全空氣污染防制制度及法規,精進室內空氣品質管理制度及作法,同時強化細懸浮微粒管制策略,以達109年全國細懸浮微粒手動監測年平均濃度15μg/m3之目標。督導地方環保機關追蹤違規之污染源進行污染改善工作。 健全我國管制破壞臭氧層化學物質的制度及法規,以達成規範及管制目標。 研訂國家因應氣候變遷行動綱領及溫室氣體減量推動方案,籌組諮詢委員會。 研擬制定溫室氣體減量及管理法相關子法法制作業。 完成105年度國家綠能低碳總行動方案年度工作計畫彙整評析,檢核我國減碳目標達成與缺口情況。 健全噪音管制法規及相關管制策略,有效處理使用中高噪音機動車輛擾寧問題。 核發600張機動車輛噪音審驗合格證明,完成200輛新車抽驗及執行自行品管測試800輛次。 抽測全國電磁波發射源之設施50站及彙整相關機關量測資料。 督促完成交通噪音改善計畫,降低交通系統噪音及減少交通噪音陳情案件。 強化噪音行為及航空噪音管制,追蹤調查多次噪音陳情案件,並提出改善建議方案。
0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證券期貨局
上市公司企業ESG資訊揭露彙總資料-風險管理政策


上市公司企業ESG資訊揭露彙總資料-風險管理政策,本項目為產業永續指標,公司依產業別加強揭露,故非所有公司揭露相關資訊(臺灣證券交易所)
來源 :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證券期貨局-上市公司企業ESG資訊揭露彙總資料-風險管理政策
欄位 : 出表日期、報告年度、公司代號、公司名稱、重大事件之風險管理政策、與使用關鍵材料相關的風險管理之描述

出表日期 1141214
報告年度 113
公司代號 6168
公司名稱 宏齊
重大事件之風險管理政策 為達成公司願景,成為永續經營的幸福產業,針對可能影響公司營運或是獲利的風險源進行辨識與管控。當發現潛在風險因子,依照風險管理程序進行,風險的定義、測量、評估並展開應對風險的策略與方法。管控風險與降低影響和損失,達到公司能夠接受的程度。
與使用關鍵材料相關的風險管理之描述 關鍵原物料除了備有安全庫存外,大多不只一家供應商供應,如遇緊急狀可以大大的降低風險。

環境部
環保專案摘要資料_噪音振動


環境部各委辦案專案成果報告摘要資料_噪音振動類別
來源 : 環境部-環保專案摘要資料_噪音振動
欄位 : chi_title(中文標題);chi_subject(中文摘要);proj_year(專案年度);org_name(主辦單位);exe_unit(執行單位);allfileid(專案報告下載url);publish_date(專案報告公開日期)

112年陸上運輸系統噪音防制改善及科技執法評估研究計畫
近年來陳情案件中,其中有很多是汽機車改裝產生巨大噪音,不論是白天或夜晚,都製造令人不愉快的聲音,半夜時更是嚴重妨害安寧、擾人清眠,故有許多抱怨或陳情電話,控訴汽機車噪音過大,實有必要針對「聲音照像」科技執法,發展陣列型麥克風聲音AI辨識技術,建立使用中車輛聲音照相科技執法聲像與頻譜顯示,改良「多車源機動車輛噪音照相系統」,排除多車噪音干擾(含對向車道)之波型過濾機制,以解決噪音車輛製造噪音卻採證困難的問題。有關多音源聲音照相科技執法研發技術乃根據聲波傳播理論,利用麥克風陣列(Microphone Array)收集到的訊號,可以將某一方向傳來的聲音增強或抑制(雜音)進而來分離多音源聲音。利用這種方法,麥克風陣列(Microphone Array)可以將噪音環境中特定聲音訊號有效的增強(分離)、知道所在的位置(識別))(聲音方向性、指向性),採用麥克風陣列亦可排除其他背景音量,解決複合性音源之問題,因此可以用在非常廣的應用領域。 營建工程噪音因具有一定工期、固定範圍的特性,影響程度及範圍隨施工進度之不同階段而有極大的差異。雖經民眾檢舉並由地方環保局進行稽查及限期改善,但隨工期變動,施工工法及使用機具輪替變換,往往複查時已無當初稽查所使用的工法及機具,導致經複查符合標準的結果與民眾感受有實質上的落差,造成陳情案件居高不下。為有效解決營建工程噪音擾寧問題,達到「營建工程噪音陳情案零成長」的目標。111年共完成10場次營建工程聲音科技照相研究測試,採用噪音計結合陣列式麥克風及攝影機,針對五種不同複合性音源型態進行研究測試,測試結果可達音源分離及各類噪音辨識效果,有效識別各種噪音來源及位置。為再提升營建工程聲音照相技術之精密度及準確度,於本(112)年度規劃在無響室以陣列式聲音照相設備對不同噪音源進行5場次比對測試,進行陣列式麥克風測量系統檢定及校正相關研究,另將規劃與環保局召開「營建工程聲音照相科技執法」示範觀摩會議,說明結合陣列式麥克風聲音照相技術應用於營建噪音稽查研究成果,期盼本案藉由推動「營建工程科技執法」之技術瞭解噪音源頭及勤查管理措施,藉由行政管理手段,要求營建工地改善噪音污染問題,期提升營建工程噪音管制成效。 現階段陳情案件都會地區常有數個噪音源位於同一地點之特性,其共同形成之環境音場更為複雜,產生之合成音量效應(即所謂「複合性音源」或稱「叢聚性音源」)影響環境安寧,而關於設施之複合性音量目前已規範於《噪音管制標準》(102.08.05.修正)第9條,惟尚無明確之陸上交通運輸系統複合性音源分離方法或做法。測量噪音時考量並依據《陸上運輸系統噪音管制標準》第3條第1項第7款進行背景音量之修正、第3條第1項第8款計算及判定,則量測結果應可符合相關規定。如測量地點之整體音量,疑似包括軌道系統及其他陸上運輸系統(快速道路、高速公路)、其他道路(諸如河堤便道、一般市區道路)、航空噪音等,測量時需依據《陸上運輸系統噪音管制標準》第3條第1項第7款進行背景音量之修正。《陸上運輸系統噪音管制標準》第3條第1項第7款:是指單一交通運輸系統與其他非屬陸上運輸系統(即背景音量,例如市區公路及航空…等)之差別。第3條第1項第8款:是指陸上運輸系統中之不同系統之差別,扣除市區公路及航空等,其中第2目所謂「測量地點包含二個以上道路系統」,所指道路系統僅包括快速道路及高速公路,各個欲測定音源音量加總為複合性音量;反之,欲求得各個欲測定音源音量需個別進行背景音量修正(即受其他音源之噪音複合性影響)。故藉由本案來建立:若測量地點之整體音量包括二個以上道路交通系統音量,且各交通系統之音量相差數值小於10dB(A)時之複合性音源鑑定分析及分離方法;並彙編陸上交通運輸系統噪音陳情案件辦理程序及應注意事項,以供相關單位及機關(構)參考。 透過計畫亦將蒐集國際上推動遙控無人機噪音相關法規規範或管理指引、噪音量測方法、量測環境條件及儀器規格參數,並掌握推動現況、會同3處機場(需包含陸軍及空軍操作維護機場)所在地縣市環保局進行航空噪音監測、檢討航空噪音監測站之設置位置及數量,維護更新航空噪音監測資料判讀工具功能供縣市環保局使用,以降低航空噪音陳情案件。此外,將檢討修訂陸上運輸系統及噪音管制區劃定相關法令及管制建議,更新「執行航空噪音監測站、監控中心查核及機場周圍地區航空噪音監測報告書審查指引」及「陸上交通運輸系統噪音陳情案件處理程序及應注意事項指引」,供各縣市環保局參考使用。
112
環境部大氣環境司
台灣永續工程顧問有限公司
https://epq.moenv.gov.tw/ProjectDoc/FileDownload?proj_id=1121738207
20240131

室內場所噪音檢測作業程序暨量測規範驗證研究專案研究計畫
一、完成彙整研析國外環境噪音評估指標使用現況及評估指標建立相關文獻 (一)完成彙整10篇國外環境噪音評估指標使用現況及評估指標建立相關文獻,以瞭解國外一般環境多使用均能音量LAeq作為評估指標。 (二)完成彙整國外建置環境噪音評估指標方法採社會調查和客觀測量2種,而噪音評估預測建置方法分為經驗公式、解析模式、電腦模式及模型實驗等4種,可作為我國未來制定評估指標及方法之參考。 二、完成蒐集國外住宅區室內音量品質指標、噪音測量、建議值及評估模擬方法 (一)完成蒐集國外住宅區音量現況及民眾噪音煩惱度相關研究結果 完成蒐集6個國家地區或組織資料,包括韓國、中國大陸、香港、日本、歐盟、美國等住宅區音量現況,其中低頻噪音影響越來越加重視,根據國外研究若採A加權須進行補償,使能更客觀地反應住宅區內之低頻噪音引起的噪音煩惱度。 (二)完成彙整研析不同國家住宅區音量品質相關指標、標準或建議值 完成蒐集16個國外住宅區室內之音量品質評估指標,大多採LAeq作為評估指標,僅世界衛生組織(WHO)、英國曼徹斯特市、韓國有列入LAmax作為評估指標,此將做為我國未來訂定住宅區室內音品之參考。 (三)完成蒐集國外住宅區音量之量測方法和標準作業程序,並參考環保署96年、97年圖書館及醫院等公共場所室內音量研究工作、98年至101年陸上運輸系統場站室內音量研究工作內容,以做為我國未來研擬室內建議容許值及量測方法之參考。 (四)完成蒐集5個國家室內評估模擬方法,包括丹麥、比利時、紐西蘭、德國和日本,並介紹了日本之室內外噪音經驗式及計算概念。 三、完成調查住宅區室內外場所音量及噪音源分布,並改善建築物隔音測量方法及隔音結構改善相關研究 (一)完成住宅區室內外噪音量測研究 依據契約需調查住宅區室內外場所音量10點次,惟本工作團隊共完成一般道路1點次、道路系統(高速公路、快速道路)9點次、軌道系統(捷運、臺鐵、高鐵)10點次,共計20點次,包括開窗與關窗之不同條件、反射音及衰減狀況等量測調查。 本計畫現地測量之開關窗的Leq結果與國外文獻之結果相近,關窗之平均隔音量初估約有20分貝,開窗之平均隔音量約有10分貝。由表可以瞭解,「開窗」情形加上室內室外差(衰減)10分貝下,室內建議容許值與我國陸上運輸系統及噪音管制標準還有10到15分貝之防制措施需要再努力,無論是從音源端的防制措施或受體端的防護兩者都可以考量;而如果是「關窗」情形,則關窗後音量與室內建議容許值相近。 (二)完成辦理室內噪音源分布及頻譜資料之調查分析 依據室內噪音源頻譜資料之調查分析,低於200Hz的部分,室內外音頻之線型變化有較大的差異,顯示於室內有低頻噪音源之干擾。 (三)分析建築物隔音測量方法實驗原理條件及進行音源實驗,並針對建築物隔音測量方法提出改善建議 本工作團隊完成蒐集3種測量方法優缺點比較,包括實驗室測量方法、現場測量方法之交通噪音源及現場測量方法之揚聲器噪音源,用揚聲器音源進行隔音的現場測量或驗收時,可以僅測量音波以 入射構件時的隔音量為主以降低測量或驗收的工作量。 (四)針對輕薄隔音結構進行理論研究與實驗分析,並進行至少2種之不同隔音結構性能之理論分析與實驗 本工作團隊共完成3種隔音結構分析,各隔音材料在中高頻隔音效果較好,但低頻隔音性能則降低。 四、完成研提我國住宅區室內音量品質指標、測量方法和建議值草案,並辦理各1場次說明會議與諮詢會議,以廣納各界意見 (一)民國106年6月20日於臺北車站第2會議室完成辦理說明會議,針對住宅區室內音量品質指標、室內外場所測量方法、數量分配、噪音源分布情形及頻譜資料調查分析等實地測量作業規劃進行討論及內容說明。 (二)民國106年8月28日於法鼓德貴學苑階梯教室6F會議室完成辦理專家學者諮詢會,針對住宅區室內音量品質指標、測量方法和建議值草案及室內外場所實地測量作業規劃進行討論及實地測量初步結果說明,進行意見交換,以做為環保署之參考。 (三)民國106年11月15日於法鼓德貴學苑階梯教室6F會議室完成辦理第二次說明會議,說明室內外場所之測量結果。
106
空保處
環境永續工程顧問有限公司
https://epq.moenv.gov.tw/ProjectDoc/FileDownload?proj_id=1060270640
20180301

噪音感受度調查及對健康影響之評估
交通噪音是都市化過程中衍生的環境問題,交通設施(如道路、鐵路和機場等)的建設與擴展,使得交通噪音的影響也越來越大。許多歐盟國家已經或者將要制定有關噪音暴露可接受程度的規定,也執行噪音煩擾度的全面研究,以確認高噪音量會對城市居民造成煩擾的主要因素,並評估其預測值。交通噪音等的形成相當複雜,對於民眾的影響不分日夜早晚,且感受各自不同,若單以聲音的響度來考量,並不客觀,若能再加上噪度的影響,較能反映民眾的感受,對於未來修訂相關噪音管制標準時有莫大助益。 為測量、評估我國交通噪音導致的煩擾度,建立交通噪音量─反應關係曲線,本計畫初擬交通噪音民眾煩擾度現地調查作業要點(草案),其係參考ISO/TS 15666[1]採用社會聲學調查(socio-acoustics surveys)的方式進行調查,而煩擾度等級的定義則參考歐盟環境噪音指令,根據被調查者人數的比率來定義。透過今年度小批量調查之實際規劃、執行與分析過程,顯示本計畫目前初擬之作業要點(草案)應可應用於道路交通噪音民眾煩擾度之調查。 此外,為了評估交通噪音對人體之主觀噪音情緒及客觀噪音情緒反應,以及為了建立完善交通噪音之動物生理實驗作業,以確保實驗結果品質,初擬交通噪音人體煩擾度調查實驗作業要點(草案)和交通噪音動物生理實驗作業要點(草案)。在交通噪音人體煩擾度調查及動物生理實驗部分,除研擬調查與實驗方法外,也依初擬內容實際執行實驗,期藉由實驗結果完善研擬之調查與實驗方法。人體實驗部分,驗證人體感受度實驗有效樣本數達16個,實驗刺激音為真實環境下道路交通噪音,但真實道路噪音的聲音品質及參數變動過大,建議未來人體實驗時,以模擬音源進行人體實驗較為合適。動物實驗方面,驗證動物生理實驗有效樣本7個,由於懷孕週期較短,以致懷孕母鼠未能完成所有噪音刺激實驗,建議未來動物實驗先不進行懷孕母鼠的實驗較為適宜。
102
空保處
國立暨南國際大學
https://epq.moenv.gov.tw/ProjectDoc/FileDownload?proj_id=1024490449
20140301

環境部
環保專案摘要資料_公害糾紛


環境部各委辦案專案成果報告摘要資料_公害糾紛類別
來源 : 環境部-環保專案摘要資料_公害糾紛
欄位 : chi_title、chi_subject、proj_year、org_name、exe_unit、allfileid、publish_date

chi_title 102年度桃園縣特定陳情污染源監控暨輔導改善示範計畫
chi_subject 由於桃園縣工業區與工廠數甚多,若單只靠環保局與義工等有限人力的監控,尚無法全面且有效的掌握污染源排放狀況,也因此導致仍有部分不肖業者存有僥倖心態,試圖以減少前端污染處理成本,利用各種不法途徑蓄意排放污染,謀取不當利益,進而使得環境品質受到衝擊。有鑑於部分不肖廠商之違法排放,為提昇管制有效性及違法排放事件之掌握度,彌補人力不足所造成之陳情案件及環境衝擊,擬透過本計畫之執行,藉由科技化監控系統之建置、測試及示範,針對特定污染源進行監控,達成有效降低不法排放事件及提供即時污染資訊預警,期可藉由科技化污染監控系統之建置,建立遏止不法排放行為之監控模式,進而達到輔導改善及陳情減案之效益,有效提升桃園縣的環境品質。 一、特定污染源快速稽查及監控中心建置 本中心建置之目的,為提升稽查管制業務執行效率,同時活化現有之辦公空間,由於計畫規定於進行建置前,需提供相關之規劃說明並舉辦施工前說明會,目的為交流環保局人員與廠商間的意見,以利後續建置之進行,故本計畫於102年9月18日提送規劃書,並於9月27日辦理建置說明會,然因建置過程環保局提出相關變動施工之需求,因此在10月8日再次提送修正版規劃書,施工期程相當順利,提早於11月5日完成中心之建置,並於11日14日驗收啟用。 二、快速稽查行動app系統功能建置 此部分建置之內容包含快速稽查行動app、噪音管制圖區app、業務稽查文件管理網頁以及上述系統之資料庫建置,相關之軟體開發已於11月25日完成,目前屬於測試階段,將針對相關錯誤與網頁畫面進行改善,預計將於12月10日前完成測試,12月26日前完成系統修繕並舉辦教育訓練會議,12月31日前提供相關開發軟體與文件。 三、稽查人員制服與設備購置 稽查服裝之購置,目的為提升稽查人員形象識別之用,避免執勤時民眾產生不必要之誤解,因此,本計畫於102年9月27日提送規劃書後,並已於11月13日完成夏令與冬令制服各70套之採購與驗收作業。 此外,為提升稽查人員所使用之儀器符合法規標準與作業所需設備之強化,分別購置一組”RION”噪音校正器、12支稽查用腳架、30張4G記憶卡與116頂稽查工作帽,提供稽查人員執勤之用。 四、污染監控改善示範性方案 此示範性方案由環保局提供名單,選定之對象為位於桃園縣蘆竹鄉的諾瓦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主要原因為該公司於102年10月8日接受環保局稽查時,違法從涇流廢水放流口排放廢水(RD01),以致有污染南崁溪之虞,遭環保局通知改善,因而自報改善,故本計畫於102年10月18日進行現場勘查,10月24日完成監控設備之架設作業且開始執行監控,直至11月4日止完成監控,共計監控時間為11日,監控期間該公司無排放廢水行為。此外,根據成效分析的結果可知,利用科技化監控約較傳統使用人力24小時站崗的方式節省 3,000元/日,更重要的是科技化監控能提供及時且無時差的監控,對於不法污染排放之防範,實有相當的助益。
proj_year 102
org_name 桃園市政府環境保護局
exe_unit 廣萊環境企業有限公司
allfileid https://epq.moenv.gov.tw/ProjectDoc/FileDownload?proj_id=1025810611
publish_date 20141201

chi_title 98年度嘉義市空氣品質改善維護計畫空氣污染夜間陳情案件處理計畫
chi_subject 本計畫年度各項作業執行至98年12月31日,共計受理及協助陳情案件稽查共986件,以及完成陳情複查、一般及重點等稽巡查計636件,共計1,622件,達成本年度目標之162.2%,各項工作執行成果詳如表摘-1,執行成果摘要說明如下: 一、陳情案件受理與稽查績效 計畫執行期間共受理陳情案件986件,包括了空氣污染(異味)271件、露天燃燒151件、營建工程33件、噪音案件477件、環境衛生43件。其中以噪音案件數居首,佔總陳情案件數之48.4%,其次為空氣污染(異味)陳情案件佔27.5%。 統計上述受理陳情案件至陳情現場所需花費時間平均18.0分鐘;值班期間受理之465件陳情案件中,有64件受理時間影重疊,若剔除不列入統計則所受理陳情案件至陳情現場平均花費時間縮短為15.0分鐘。 98年共計受理986件陳情案件,其中72.1%的陳情人表示不須回覆,而未留下聯絡方式。另28.0%的陳情人留有聯絡電話,其中完成回覆並完成滿意度調查計241件,陳情人表示滿意度達90.0%,顯示多數陳情對本計畫處理陳情案件之結果表示肯定。 二、歷年屢遭陳情案件分析及追蹤改善情形 彙整93年度至98年度累計遭民眾陳情3次以,且於98年持續有發生陳情之案件共計22件,其中近3年內屢遭陳情者計有3處。篩選98年累計陳情超過3次者,計有18處,包括被陳情空氣污染 8處、噪音 9處、露天燃燒1處。按照陳情次數、產生污染之可能性及綜合稽查結果,據以排定持續追蹤或列為次要追蹤之對象,安排複查行程,累計已完成151處次的複查,結果均未發現有污染或違規事實。 三、固定污染源一般性巡查作業 針對固定污染源進行稽巡查,計完成126家次之巡查,查核結果均未發現有違規情形,其中本年度列管名單中計輔導1家汽車維修業裝設防制設備,以減少空氣污染,其他稽巡查之公私場所即要求加強防制設備保養維護。 四、露天燃燒巡查作業成果 針對列管15處露天燃燒管制地點,共完成重點巡查167處次,進行一般性巡查計79件次。於重點巡查過程中發現3處露天燃燒情形,由巡查人員主動將污染源及時撲滅,降低污染產生。 五、陳情案件後續追蹤管制成果 針對陳情案件督促及限期改善案件共計41件,包括空污異味陳情18件,營建工程陳情3件,及噪音陳情20件,除營建工程已完工2處、已歇業或遷移2家,以及1件攤販油煙陳情案件甫於10月30日完成稽查,仍限期改善中之外,其餘案件皆以完成追蹤複查,並督促完成改善。 六、其他提升巡查管制成效作業 1.露天燃燒制高點觀察成果 選取本市露天燃燒重點區域,建立9處制高點進行觀察。累計完成觀察89處次,共發現2處次露天燃燒污染情形,均及時撲滅污染源。 2.配合SIP計畫執行空氣品質不良時期管制措施 本計畫於接獲空氣品質不良通報時,均加強執行上述管制措施,執行期間共計加強執行空污稽查53處件次,結果均未發現有空氣污染情形,相關查處結果案作業程序規定於翌日上午10時整前傳送予SIP彙整後提報環保署。 七、空氣污染削減成果 統計露天燃燒改善案件共計53件,推估可減少露天燃燒負荷68.7公噸,並使各項空氣污染物之削減量為懸浮微粒(TSP)計606.27公斤、硫氧化物(SOx)3.75公斤、氮氧化物(NOx)140.99公斤、一氧化碳(CO)4,706.39公斤、總碳氫化合物(THC)849.60公斤、非甲烷碳氫化合物(NMHC)939.14公斤。
proj_year 098
org_name 嘉義市政府環境保護局
exe_unit 竫豐工程企業有限公司
allfileid https://epq.moenv.gov.tw/ProjectDoc/FileDownload?proj_id=0986765813
publish_date 20100401

chi_title 99年度嘉義市空氣污染夜間陳情案件處理計畫
chi_subject 計畫執行期間共受理陳情案件 1,104 件,包括了空氣污染(含異味) 264 件、空氣污染不含異味 10 件、露天燃燒 186 件、營建工程 56 件、噪音案件 558 件、環境衛生 30 件。其中以噪音案件數居首,佔總陳情案件數之 50.5%,其次為空氣污染(異味)陳情案件佔 23.9%。針對陳情案件督促及限期改善、立即改善案件共計163 件,包括空氣污染(含異味)陳情 73 件,營建工程陳情 25 件,及噪音陳情 17 件。 篩選 99 年累計遭民眾陳情 3 次以上之案件共計 20 處公私場所,包括空氣污染(含異味) 14 處、露天燃燒 3 處,營建工程 2處件,空污及露天燃燒1處。按照陳情次數、產生污染之可能性及綜合稽查結果,據以排定持續追蹤或列為次要追蹤之對象,安排複查行程,累計已完成 123 處次的複查,結果均未發現有污染或違規事實。 針對固定污染源進行稽巡查,計完成 63 家次之巡查,查核結果均未發現有違規情形,其中本年度列管名單中計輔導1家汽車維修業裝設防制設備,以減少空氣污染,其他稽巡查之公私場所即要求加強防制設備保養維護。 針對列管露天燃燒管制地點,共完成重點巡查 165 處次,進行一般性巡查計 227 件次。於重點巡查過程中發現 4 處廢棄物堆置,均轉交環保局相關單位處理;另於於重點及一般巡查過程中分別查獲 5 處露天燃燒情形,由巡查人員主動將污染源及時撲滅,降低污染產生。 選取本市露天燃燒重點區域,建立 9 處制高點進行觀察。累計完成觀察 88 處次,累計發現 2 處次(5處稻田)露天燃燒污染情形。 本計畫於接獲空氣品質不良通報時,均加強執行上述管制措施,執行期間共計加強執行空污稽查 59 處件次,結果均未發現有空氣污染情形,相關查處結果案作業程序規定於翌日傳送予SIP彙整後提報環保署。 統計露天燃燒改善案件計 51 件,減少露天燃燒負荷 68.51公噸,並使各項空氣污染物之削減量為懸浮微粒(TSP)計 522.52 公斤、硫氧化物(SOx) 3.47 公斤、氮氧化物(NOx) 146.73 公斤、一氧化碳(CO) 4,613.24公斤、非甲烷碳氫化合物(NMHC) 516.05 公斤。
proj_year 099
org_name 嘉義市政府環境保護局
exe_unit 竫豐工程企業有限公司
allfileid https://epq.moenv.gov.tw/ProjectDoc/FileDownload?proj_id=0995373930
publish_date 20110301

環境部
環保專案摘要資料_公害糾紛


環境部各委辦案專案成果報告摘要資料_公害糾紛類別
來源 : 環境部-環保專案摘要資料_公害糾紛
欄位 : chi_title(中文標題);chi_subject(中文摘要);proj_year(專案年度);org_name(主辦單位);exe_unit(執行單位);allfileid(專案報告下載url);publish_date(專案報告公開日期)

102年度桃園縣特定陳情污染源監控暨輔導改善示範計畫
由於桃園縣工業區與工廠數甚多,若單只靠環保局與義工等有限人力的監控,尚無法全面且有效的掌握污染源排放狀況,也因此導致仍有部分不肖業者存有僥倖心態,試圖以減少前端污染處理成本,利用各種不法途徑蓄意排放污染,謀取不當利益,進而使得環境品質受到衝擊。有鑑於部分不肖廠商之違法排放,為提昇管制有效性及違法排放事件之掌握度,彌補人力不足所造成之陳情案件及環境衝擊,擬透過本計畫之執行,藉由科技化監控系統之建置、測試及示範,針對特定污染源進行監控,達成有效降低不法排放事件及提供即時污染資訊預警,期可藉由科技化污染監控系統之建置,建立遏止不法排放行為之監控模式,進而達到輔導改善及陳情減案之效益,有效提升桃園縣的環境品質。 一、特定污染源快速稽查及監控中心建置 本中心建置之目的,為提升稽查管制業務執行效率,同時活化現有之辦公空間,由於計畫規定於進行建置前,需提供相關之規劃說明並舉辦施工前說明會,目的為交流環保局人員與廠商間的意見,以利後續建置之進行,故本計畫於102年9月18日提送規劃書,並於9月27日辦理建置說明會,然因建置過程環保局提出相關變動施工之需求,因此在10月8日再次提送修正版規劃書,施工期程相當順利,提早於11月5日完成中心之建置,並於11日14日驗收啟用。 二、快速稽查行動app系統功能建置 此部分建置之內容包含快速稽查行動app、噪音管制圖區app、業務稽查文件管理網頁以及上述系統之資料庫建置,相關之軟體開發已於11月25日完成,目前屬於測試階段,將針對相關錯誤與網頁畫面進行改善,預計將於12月10日前完成測試,12月26日前完成系統修繕並舉辦教育訓練會議,12月31日前提供相關開發軟體與文件。 三、稽查人員制服與設備購置 稽查服裝之購置,目的為提升稽查人員形象識別之用,避免執勤時民眾產生不必要之誤解,因此,本計畫於102年9月27日提送規劃書後,並已於11月13日完成夏令與冬令制服各70套之採購與驗收作業。 此外,為提升稽查人員所使用之儀器符合法規標準與作業所需設備之強化,分別購置一組”RION”噪音校正器、12支稽查用腳架、30張4G記憶卡與116頂稽查工作帽,提供稽查人員執勤之用。 四、污染監控改善示範性方案 此示範性方案由環保局提供名單,選定之對象為位於桃園縣蘆竹鄉的諾瓦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主要原因為該公司於102年10月8日接受環保局稽查時,違法從涇流廢水放流口排放廢水(RD01),以致有污染南崁溪之虞,遭環保局通知改善,因而自報改善,故本計畫於102年10月18日進行現場勘查,10月24日完成監控設備之架設作業且開始執行監控,直至11月4日止完成監控,共計監控時間為11日,監控期間該公司無排放廢水行為。此外,根據成效分析的結果可知,利用科技化監控約較傳統使用人力24小時站崗的方式節省 3,000元/日,更重要的是科技化監控能提供及時且無時差的監控,對於不法污染排放之防範,實有相當的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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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園市政府環境保護局
廣萊環境企業有限公司
https://epq.moenv.gov.tw/ProjectDoc/FileDownload?proj_id=1025810611
20141201

98年度嘉義市空氣品質改善維護計畫空氣污染夜間陳情案件處理計畫
本計畫年度各項作業執行至98年12月31日,共計受理及協助陳情案件稽查共986件,以及完成陳情複查、一般及重點等稽巡查計636件,共計1,622件,達成本年度目標之162.2%,各項工作執行成果詳如表摘-1,執行成果摘要說明如下: 一、陳情案件受理與稽查績效 計畫執行期間共受理陳情案件986件,包括了空氣污染(異味)271件、露天燃燒151件、營建工程33件、噪音案件477件、環境衛生43件。其中以噪音案件數居首,佔總陳情案件數之48.4%,其次為空氣污染(異味)陳情案件佔27.5%。 統計上述受理陳情案件至陳情現場所需花費時間平均18.0分鐘;值班期間受理之465件陳情案件中,有64件受理時間影重疊,若剔除不列入統計則所受理陳情案件至陳情現場平均花費時間縮短為15.0分鐘。 98年共計受理986件陳情案件,其中72.1%的陳情人表示不須回覆,而未留下聯絡方式。另28.0%的陳情人留有聯絡電話,其中完成回覆並完成滿意度調查計241件,陳情人表示滿意度達90.0%,顯示多數陳情對本計畫處理陳情案件之結果表示肯定。 二、歷年屢遭陳情案件分析及追蹤改善情形 彙整93年度至98年度累計遭民眾陳情3次以,且於98年持續有發生陳情之案件共計22件,其中近3年內屢遭陳情者計有3處。篩選98年累計陳情超過3次者,計有18處,包括被陳情空氣污染 8處、噪音 9處、露天燃燒1處。按照陳情次數、產生污染之可能性及綜合稽查結果,據以排定持續追蹤或列為次要追蹤之對象,安排複查行程,累計已完成151處次的複查,結果均未發現有污染或違規事實。 三、固定污染源一般性巡查作業 針對固定污染源進行稽巡查,計完成126家次之巡查,查核結果均未發現有違規情形,其中本年度列管名單中計輔導1家汽車維修業裝設防制設備,以減少空氣污染,其他稽巡查之公私場所即要求加強防制設備保養維護。 四、露天燃燒巡查作業成果 針對列管15處露天燃燒管制地點,共完成重點巡查167處次,進行一般性巡查計79件次。於重點巡查過程中發現3處露天燃燒情形,由巡查人員主動將污染源及時撲滅,降低污染產生。 五、陳情案件後續追蹤管制成果 針對陳情案件督促及限期改善案件共計41件,包括空污異味陳情18件,營建工程陳情3件,及噪音陳情20件,除營建工程已完工2處、已歇業或遷移2家,以及1件攤販油煙陳情案件甫於10月30日完成稽查,仍限期改善中之外,其餘案件皆以完成追蹤複查,並督促完成改善。 六、其他提升巡查管制成效作業 1.露天燃燒制高點觀察成果 選取本市露天燃燒重點區域,建立9處制高點進行觀察。累計完成觀察89處次,共發現2處次露天燃燒污染情形,均及時撲滅污染源。 2.配合SIP計畫執行空氣品質不良時期管制措施 本計畫於接獲空氣品質不良通報時,均加強執行上述管制措施,執行期間共計加強執行空污稽查53處件次,結果均未發現有空氣污染情形,相關查處結果案作業程序規定於翌日上午10時整前傳送予SIP彙整後提報環保署。 七、空氣污染削減成果 統計露天燃燒改善案件共計53件,推估可減少露天燃燒負荷68.7公噸,並使各項空氣污染物之削減量為懸浮微粒(TSP)計606.27公斤、硫氧化物(SOx)3.75公斤、氮氧化物(NOx)140.99公斤、一氧化碳(CO)4,706.39公斤、總碳氫化合物(THC)849.60公斤、非甲烷碳氫化合物(NMHC)939.14公斤。
098
嘉義市政府環境保護局
竫豐工程企業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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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401

99年度嘉義市空氣污染夜間陳情案件處理計畫
計畫執行期間共受理陳情案件 1,104 件,包括了空氣污染(含異味) 264 件、空氣污染不含異味 10 件、露天燃燒 186 件、營建工程 56 件、噪音案件 558 件、環境衛生 30 件。其中以噪音案件數居首,佔總陳情案件數之 50.5%,其次為空氣污染(異味)陳情案件佔 23.9%。針對陳情案件督促及限期改善、立即改善案件共計163 件,包括空氣污染(含異味)陳情 73 件,營建工程陳情 25 件,及噪音陳情 17 件。 篩選 99 年累計遭民眾陳情 3 次以上之案件共計 20 處公私場所,包括空氣污染(含異味) 14 處、露天燃燒 3 處,營建工程 2處件,空污及露天燃燒1處。按照陳情次數、產生污染之可能性及綜合稽查結果,據以排定持續追蹤或列為次要追蹤之對象,安排複查行程,累計已完成 123 處次的複查,結果均未發現有污染或違規事實。 針對固定污染源進行稽巡查,計完成 63 家次之巡查,查核結果均未發現有違規情形,其中本年度列管名單中計輔導1家汽車維修業裝設防制設備,以減少空氣污染,其他稽巡查之公私場所即要求加強防制設備保養維護。 針對列管露天燃燒管制地點,共完成重點巡查 165 處次,進行一般性巡查計 227 件次。於重點巡查過程中發現 4 處廢棄物堆置,均轉交環保局相關單位處理;另於於重點及一般巡查過程中分別查獲 5 處露天燃燒情形,由巡查人員主動將污染源及時撲滅,降低污染產生。 選取本市露天燃燒重點區域,建立 9 處制高點進行觀察。累計完成觀察 88 處次,累計發現 2 處次(5處稻田)露天燃燒污染情形。 本計畫於接獲空氣品質不良通報時,均加強執行上述管制措施,執行期間共計加強執行空污稽查 59 處件次,結果均未發現有空氣污染情形,相關查處結果案作業程序規定於翌日傳送予SIP彙整後提報環保署。 統計露天燃燒改善案件計 51 件,減少露天燃燒負荷 68.51公噸,並使各項空氣污染物之削減量為懸浮微粒(TSP)計 522.52 公斤、硫氧化物(SOx) 3.47 公斤、氮氧化物(NOx) 146.73 公斤、一氧化碳(CO) 4,613.24公斤、非甲烷碳氫化合物(NMHC) 516.05 公斤。
099
嘉義市政府環境保護局
竫豐工程企業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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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0301

環境部
環保專案摘要資料_噪音振動


環境部各委辦案專案成果報告摘要資料_噪音振動類別
來源 : 環境部-環保專案摘要資料_噪音振動
欄位 : chi_title、chi_subject、proj_year、org_name、exe_unit、allfileid、publish_date

chi_title 112年陸上運輸系統噪音防制改善及科技執法評估研究計畫
chi_subject 近年來陳情案件中,其中有很多是汽機車改裝產生巨大噪音,不論是白天或夜晚,都製造令人不愉快的聲音,半夜時更是嚴重妨害安寧、擾人清眠,故有許多抱怨或陳情電話,控訴汽機車噪音過大,實有必要針對「聲音照像」科技執法,發展陣列型麥克風聲音AI辨識技術,建立使用中車輛聲音照相科技執法聲像與頻譜顯示,改良「多車源機動車輛噪音照相系統」,排除多車噪音干擾(含對向車道)之波型過濾機制,以解決噪音車輛製造噪音卻採證困難的問題。有關多音源聲音照相科技執法研發技術乃根據聲波傳播理論,利用麥克風陣列(Microphone Array)收集到的訊號,可以將某一方向傳來的聲音增強或抑制(雜音)進而來分離多音源聲音。利用這種方法,麥克風陣列(Microphone Array)可以將噪音環境中特定聲音訊號有效的增強(分離)、知道所在的位置(識別))(聲音方向性、指向性),採用麥克風陣列亦可排除其他背景音量,解決複合性音源之問題,因此可以用在非常廣的應用領域。 營建工程噪音因具有一定工期、固定範圍的特性,影響程度及範圍隨施工進度之不同階段而有極大的差異。雖經民眾檢舉並由地方環保局進行稽查及限期改善,但隨工期變動,施工工法及使用機具輪替變換,往往複查時已無當初稽查所使用的工法及機具,導致經複查符合標準的結果與民眾感受有實質上的落差,造成陳情案件居高不下。為有效解決營建工程噪音擾寧問題,達到「營建工程噪音陳情案零成長」的目標。111年共完成10場次營建工程聲音科技照相研究測試,採用噪音計結合陣列式麥克風及攝影機,針對五種不同複合性音源型態進行研究測試,測試結果可達音源分離及各類噪音辨識效果,有效識別各種噪音來源及位置。為再提升營建工程聲音照相技術之精密度及準確度,於本(112)年度規劃在無響室以陣列式聲音照相設備對不同噪音源進行5場次比對測試,進行陣列式麥克風測量系統檢定及校正相關研究,另將規劃與環保局召開「營建工程聲音照相科技執法」示範觀摩會議,說明結合陣列式麥克風聲音照相技術應用於營建噪音稽查研究成果,期盼本案藉由推動「營建工程科技執法」之技術瞭解噪音源頭及勤查管理措施,藉由行政管理手段,要求營建工地改善噪音污染問題,期提升營建工程噪音管制成效。 現階段陳情案件都會地區常有數個噪音源位於同一地點之特性,其共同形成之環境音場更為複雜,產生之合成音量效應(即所謂「複合性音源」或稱「叢聚性音源」)影響環境安寧,而關於設施之複合性音量目前已規範於《噪音管制標準》(102.08.05.修正)第9條,惟尚無明確之陸上交通運輸系統複合性音源分離方法或做法。測量噪音時考量並依據《陸上運輸系統噪音管制標準》第3條第1項第7款進行背景音量之修正、第3條第1項第8款計算及判定,則量測結果應可符合相關規定。如測量地點之整體音量,疑似包括軌道系統及其他陸上運輸系統(快速道路、高速公路)、其他道路(諸如河堤便道、一般市區道路)、航空噪音等,測量時需依據《陸上運輸系統噪音管制標準》第3條第1項第7款進行背景音量之修正。《陸上運輸系統噪音管制標準》第3條第1項第7款:是指單一交通運輸系統與其他非屬陸上運輸系統(即背景音量,例如市區公路及航空…等)之差別。第3條第1項第8款:是指陸上運輸系統中之不同系統之差別,扣除市區公路及航空等,其中第2目所謂「測量地點包含二個以上道路系統」,所指道路系統僅包括快速道路及高速公路,各個欲測定音源音量加總為複合性音量;反之,欲求得各個欲測定音源音量需個別進行背景音量修正(即受其他音源之噪音複合性影響)。故藉由本案來建立:若測量地點之整體音量包括二個以上道路交通系統音量,且各交通系統之音量相差數值小於10dB(A)時之複合性音源鑑定分析及分離方法;並彙編陸上交通運輸系統噪音陳情案件辦理程序及應注意事項,以供相關單位及機關(構)參考。 透過計畫亦將蒐集國際上推動遙控無人機噪音相關法規規範或管理指引、噪音量測方法、量測環境條件及儀器規格參數,並掌握推動現況、會同3處機場(需包含陸軍及空軍操作維護機場)所在地縣市環保局進行航空噪音監測、檢討航空噪音監測站之設置位置及數量,維護更新航空噪音監測資料判讀工具功能供縣市環保局使用,以降低航空噪音陳情案件。此外,將檢討修訂陸上運輸系統及噪音管制區劃定相關法令及管制建議,更新「執行航空噪音監測站、監控中心查核及機場周圍地區航空噪音監測報告書審查指引」及「陸上交通運輸系統噪音陳情案件處理程序及應注意事項指引」,供各縣市環保局參考使用。
proj_year 112
org_name 環境部大氣環境司
exe_unit 台灣永續工程顧問有限公司
allfileid https://epq.moenv.gov.tw/ProjectDoc/FileDownload?proj_id=1121738207
publish_date 20240131

chi_title 室內場所噪音檢測作業程序暨量測規範驗證研究專案研究計畫
chi_subject 一、完成彙整研析國外環境噪音評估指標使用現況及評估指標建立相關文獻 (一)完成彙整10篇國外環境噪音評估指標使用現況及評估指標建立相關文獻,以瞭解國外一般環境多使用均能音量LAeq作為評估指標。 (二)完成彙整國外建置環境噪音評估指標方法採社會調查和客觀測量2種,而噪音評估預測建置方法分為經驗公式、解析模式、電腦模式及模型實驗等4種,可作為我國未來制定評估指標及方法之參考。 二、完成蒐集國外住宅區室內音量品質指標、噪音測量、建議值及評估模擬方法 (一)完成蒐集國外住宅區音量現況及民眾噪音煩惱度相關研究結果 完成蒐集6個國家地區或組織資料,包括韓國、中國大陸、香港、日本、歐盟、美國等住宅區音量現況,其中低頻噪音影響越來越加重視,根據國外研究若採A加權須進行補償,使能更客觀地反應住宅區內之低頻噪音引起的噪音煩惱度。 (二)完成彙整研析不同國家住宅區音量品質相關指標、標準或建議值 完成蒐集16個國外住宅區室內之音量品質評估指標,大多採LAeq作為評估指標,僅世界衛生組織(WHO)、英國曼徹斯特市、韓國有列入LAmax作為評估指標,此將做為我國未來訂定住宅區室內音品之參考。 (三)完成蒐集國外住宅區音量之量測方法和標準作業程序,並參考環保署96年、97年圖書館及醫院等公共場所室內音量研究工作、98年至101年陸上運輸系統場站室內音量研究工作內容,以做為我國未來研擬室內建議容許值及量測方法之參考。 (四)完成蒐集5個國家室內評估模擬方法,包括丹麥、比利時、紐西蘭、德國和日本,並介紹了日本之室內外噪音經驗式及計算概念。 三、完成調查住宅區室內外場所音量及噪音源分布,並改善建築物隔音測量方法及隔音結構改善相關研究 (一)完成住宅區室內外噪音量測研究 依據契約需調查住宅區室內外場所音量10點次,惟本工作團隊共完成一般道路1點次、道路系統(高速公路、快速道路)9點次、軌道系統(捷運、臺鐵、高鐵)10點次,共計20點次,包括開窗與關窗之不同條件、反射音及衰減狀況等量測調查。 本計畫現地測量之開關窗的Leq結果與國外文獻之結果相近,關窗之平均隔音量初估約有20分貝,開窗之平均隔音量約有10分貝。由表可以瞭解,「開窗」情形加上室內室外差(衰減)10分貝下,室內建議容許值與我國陸上運輸系統及噪音管制標準還有10到15分貝之防制措施需要再努力,無論是從音源端的防制措施或受體端的防護兩者都可以考量;而如果是「關窗」情形,則關窗後音量與室內建議容許值相近。 (二)完成辦理室內噪音源分布及頻譜資料之調查分析 依據室內噪音源頻譜資料之調查分析,低於200Hz的部分,室內外音頻之線型變化有較大的差異,顯示於室內有低頻噪音源之干擾。 (三)分析建築物隔音測量方法實驗原理條件及進行音源實驗,並針對建築物隔音測量方法提出改善建議 本工作團隊完成蒐集3種測量方法優缺點比較,包括實驗室測量方法、現場測量方法之交通噪音源及現場測量方法之揚聲器噪音源,用揚聲器音源進行隔音的現場測量或驗收時,可以僅測量音波以 入射構件時的隔音量為主以降低測量或驗收的工作量。 (四)針對輕薄隔音結構進行理論研究與實驗分析,並進行至少2種之不同隔音結構性能之理論分析與實驗 本工作團隊共完成3種隔音結構分析,各隔音材料在中高頻隔音效果較好,但低頻隔音性能則降低。 四、完成研提我國住宅區室內音量品質指標、測量方法和建議值草案,並辦理各1場次說明會議與諮詢會議,以廣納各界意見 (一)民國106年6月20日於臺北車站第2會議室完成辦理說明會議,針對住宅區室內音量品質指標、室內外場所測量方法、數量分配、噪音源分布情形及頻譜資料調查分析等實地測量作業規劃進行討論及內容說明。 (二)民國106年8月28日於法鼓德貴學苑階梯教室6F會議室完成辦理專家學者諮詢會,針對住宅區室內音量品質指標、測量方法和建議值草案及室內外場所實地測量作業規劃進行討論及實地測量初步結果說明,進行意見交換,以做為環保署之參考。 (三)民國106年11月15日於法鼓德貴學苑階梯教室6F會議室完成辦理第二次說明會議,說明室內外場所之測量結果。
proj_year 106
org_name 空保處
exe_unit 環境永續工程顧問有限公司
allfileid https://epq.moenv.gov.tw/ProjectDoc/FileDownload?proj_id=1060270640
publish_date 20180301

chi_title 噪音感受度調查及對健康影響之評估
chi_subject 交通噪音是都市化過程中衍生的環境問題,交通設施(如道路、鐵路和機場等)的建設與擴展,使得交通噪音的影響也越來越大。許多歐盟國家已經或者將要制定有關噪音暴露可接受程度的規定,也執行噪音煩擾度的全面研究,以確認高噪音量會對城市居民造成煩擾的主要因素,並評估其預測值。交通噪音等的形成相當複雜,對於民眾的影響不分日夜早晚,且感受各自不同,若單以聲音的響度來考量,並不客觀,若能再加上噪度的影響,較能反映民眾的感受,對於未來修訂相關噪音管制標準時有莫大助益。 為測量、評估我國交通噪音導致的煩擾度,建立交通噪音量─反應關係曲線,本計畫初擬交通噪音民眾煩擾度現地調查作業要點(草案),其係參考ISO/TS 15666[1]採用社會聲學調查(socio-acoustics surveys)的方式進行調查,而煩擾度等級的定義則參考歐盟環境噪音指令,根據被調查者人數的比率來定義。透過今年度小批量調查之實際規劃、執行與分析過程,顯示本計畫目前初擬之作業要點(草案)應可應用於道路交通噪音民眾煩擾度之調查。 此外,為了評估交通噪音對人體之主觀噪音情緒及客觀噪音情緒反應,以及為了建立完善交通噪音之動物生理實驗作業,以確保實驗結果品質,初擬交通噪音人體煩擾度調查實驗作業要點(草案)和交通噪音動物生理實驗作業要點(草案)。在交通噪音人體煩擾度調查及動物生理實驗部分,除研擬調查與實驗方法外,也依初擬內容實際執行實驗,期藉由實驗結果完善研擬之調查與實驗方法。人體實驗部分,驗證人體感受度實驗有效樣本數達16個,實驗刺激音為真實環境下道路交通噪音,但真實道路噪音的聲音品質及參數變動過大,建議未來人體實驗時,以模擬音源進行人體實驗較為合適。動物實驗方面,驗證動物生理實驗有效樣本7個,由於懷孕週期較短,以致懷孕母鼠未能完成所有噪音刺激實驗,建議未來動物實驗先不進行懷孕母鼠的實驗較為適宜。
proj_year 102
org_name 空保處
exe_unit 國立暨南國際大學
allfileid https://epq.moenv.gov.tw/ProjectDoc/FileDownload?proj_id=1024490449
publish_date 20140301

環境部
環保專案摘要資料_公害糾紛


環境部各委辦案專案成果報告摘要資料_公害糾紛類別
來源 : 環境部-環保專案摘要資料_公害糾紛
欄位 : chi_title(中文標題);chi_subject(中文摘要);proj_year(專案年度);org_name(主辦單位);exe_unit(執行單位);allfileid(專案報告下載url);publish_date(專案報告公開日期)

99年度嘉義市空氣污染夜間陳情案件處理計畫
計畫執行期間共受理陳情案件 1,104 件,包括了空氣污染(含異味) 264 件、空氣污染不含異味 10 件、露天燃燒 186 件、營建工程 56 件、噪音案件 558 件、環境衛生 30 件。其中以噪音案件數居首,佔總陳情案件數之 50.5%,其次為空氣污染(異味)陳情案件佔 23.9%。針對陳情案件督促及限期改善、立即改善案件共計163 件,包括空氣污染(含異味)陳情 73 件,營建工程陳情 25 件,及噪音陳情 17 件。 篩選 99 年累計遭民眾陳情 3 次以上之案件共計 20 處公私場所,包括空氣污染(含異味) 14 處、露天燃燒 3 處,營建工程 2處件,空污及露天燃燒1處。按照陳情次數、產生污染之可能性及綜合稽查結果,據以排定持續追蹤或列為次要追蹤之對象,安排複查行程,累計已完成 123 處次的複查,結果均未發現有污染或違規事實。 針對固定污染源進行稽巡查,計完成 63 家次之巡查,查核結果均未發現有違規情形,其中本年度列管名單中計輔導1家汽車維修業裝設防制設備,以減少空氣污染,其他稽巡查之公私場所即要求加強防制設備保養維護。 針對列管露天燃燒管制地點,共完成重點巡查 165 處次,進行一般性巡查計 227 件次。於重點巡查過程中發現 4 處廢棄物堆置,均轉交環保局相關單位處理;另於於重點及一般巡查過程中分別查獲 5 處露天燃燒情形,由巡查人員主動將污染源及時撲滅,降低污染產生。 選取本市露天燃燒重點區域,建立 9 處制高點進行觀察。累計完成觀察 88 處次,累計發現 2 處次(5處稻田)露天燃燒污染情形。 本計畫於接獲空氣品質不良通報時,均加強執行上述管制措施,執行期間共計加強執行空污稽查 59 處件次,結果均未發現有空氣污染情形,相關查處結果案作業程序規定於翌日傳送予SIP彙整後提報環保署。 統計露天燃燒改善案件計 51 件,減少露天燃燒負荷 68.51公噸,並使各項空氣污染物之削減量為懸浮微粒(TSP)計 522.52 公斤、硫氧化物(SOx) 3.47 公斤、氮氧化物(NOx) 146.73 公斤、一氧化碳(CO) 4,613.24公斤、非甲烷碳氫化合物(NMHC) 516.05 公斤。
099
嘉義市政府環境保護局
竫豐工程企業有限公司
https://epq.moenv.gov.tw/ProjectDoc/FileDownload?proj_id=0995373930
20110301

98年度嘉義市空氣品質改善維護計畫空氣污染夜間陳情案件處理計畫
本計畫年度各項作業執行至98年12月31日,共計受理及協助陳情案件稽查共986件,以及完成陳情複查、一般及重點等稽巡查計636件,共計1,622件,達成本年度目標之162.2%,各項工作執行成果詳如表摘-1,執行成果摘要說明如下: 一、陳情案件受理與稽查績效 計畫執行期間共受理陳情案件986件,包括了空氣污染(異味)271件、露天燃燒151件、營建工程33件、噪音案件477件、環境衛生43件。其中以噪音案件數居首,佔總陳情案件數之48.4%,其次為空氣污染(異味)陳情案件佔27.5%。 統計上述受理陳情案件至陳情現場所需花費時間平均18.0分鐘;值班期間受理之465件陳情案件中,有64件受理時間影重疊,若剔除不列入統計則所受理陳情案件至陳情現場平均花費時間縮短為15.0分鐘。 98年共計受理986件陳情案件,其中72.1%的陳情人表示不須回覆,而未留下聯絡方式。另28.0%的陳情人留有聯絡電話,其中完成回覆並完成滿意度調查計241件,陳情人表示滿意度達90.0%,顯示多數陳情對本計畫處理陳情案件之結果表示肯定。 二、歷年屢遭陳情案件分析及追蹤改善情形 彙整93年度至98年度累計遭民眾陳情3次以,且於98年持續有發生陳情之案件共計22件,其中近3年內屢遭陳情者計有3處。篩選98年累計陳情超過3次者,計有18處,包括被陳情空氣污染 8處、噪音 9處、露天燃燒1處。按照陳情次數、產生污染之可能性及綜合稽查結果,據以排定持續追蹤或列為次要追蹤之對象,安排複查行程,累計已完成151處次的複查,結果均未發現有污染或違規事實。 三、固定污染源一般性巡查作業 針對固定污染源進行稽巡查,計完成126家次之巡查,查核結果均未發現有違規情形,其中本年度列管名單中計輔導1家汽車維修業裝設防制設備,以減少空氣污染,其他稽巡查之公私場所即要求加強防制設備保養維護。 四、露天燃燒巡查作業成果 針對列管15處露天燃燒管制地點,共完成重點巡查167處次,進行一般性巡查計79件次。於重點巡查過程中發現3處露天燃燒情形,由巡查人員主動將污染源及時撲滅,降低污染產生。 五、陳情案件後續追蹤管制成果 針對陳情案件督促及限期改善案件共計41件,包括空污異味陳情18件,營建工程陳情3件,及噪音陳情20件,除營建工程已完工2處、已歇業或遷移2家,以及1件攤販油煙陳情案件甫於10月30日完成稽查,仍限期改善中之外,其餘案件皆以完成追蹤複查,並督促完成改善。 六、其他提升巡查管制成效作業 1.露天燃燒制高點觀察成果 選取本市露天燃燒重點區域,建立9處制高點進行觀察。累計完成觀察89處次,共發現2處次露天燃燒污染情形,均及時撲滅污染源。 2.配合SIP計畫執行空氣品質不良時期管制措施 本計畫於接獲空氣品質不良通報時,均加強執行上述管制措施,執行期間共計加強執行空污稽查53處件次,結果均未發現有空氣污染情形,相關查處結果案作業程序規定於翌日上午10時整前傳送予SIP彙整後提報環保署。 七、空氣污染削減成果 統計露天燃燒改善案件共計53件,推估可減少露天燃燒負荷68.7公噸,並使各項空氣污染物之削減量為懸浮微粒(TSP)計606.27公斤、硫氧化物(SOx)3.75公斤、氮氧化物(NOx)140.99公斤、一氧化碳(CO)4,706.39公斤、總碳氫化合物(THC)849.60公斤、非甲烷碳氫化合物(NMHC)939.14公斤。
098
嘉義市政府環境保護局
竫豐工程企業有限公司
https://epq.moenv.gov.tw/ProjectDoc/FileDownload?proj_id=0986765813
20100401

102年度桃園縣特定陳情污染源監控暨輔導改善示範計畫
由於桃園縣工業區與工廠數甚多,若單只靠環保局與義工等有限人力的監控,尚無法全面且有效的掌握污染源排放狀況,也因此導致仍有部分不肖業者存有僥倖心態,試圖以減少前端污染處理成本,利用各種不法途徑蓄意排放污染,謀取不當利益,進而使得環境品質受到衝擊。有鑑於部分不肖廠商之違法排放,為提昇管制有效性及違法排放事件之掌握度,彌補人力不足所造成之陳情案件及環境衝擊,擬透過本計畫之執行,藉由科技化監控系統之建置、測試及示範,針對特定污染源進行監控,達成有效降低不法排放事件及提供即時污染資訊預警,期可藉由科技化污染監控系統之建置,建立遏止不法排放行為之監控模式,進而達到輔導改善及陳情減案之效益,有效提升桃園縣的環境品質。 一、特定污染源快速稽查及監控中心建置 本中心建置之目的,為提升稽查管制業務執行效率,同時活化現有之辦公空間,由於計畫規定於進行建置前,需提供相關之規劃說明並舉辦施工前說明會,目的為交流環保局人員與廠商間的意見,以利後續建置之進行,故本計畫於102年9月18日提送規劃書,並於9月27日辦理建置說明會,然因建置過程環保局提出相關變動施工之需求,因此在10月8日再次提送修正版規劃書,施工期程相當順利,提早於11月5日完成中心之建置,並於11日14日驗收啟用。 二、快速稽查行動app系統功能建置 此部分建置之內容包含快速稽查行動app、噪音管制圖區app、業務稽查文件管理網頁以及上述系統之資料庫建置,相關之軟體開發已於11月25日完成,目前屬於測試階段,將針對相關錯誤與網頁畫面進行改善,預計將於12月10日前完成測試,12月26日前完成系統修繕並舉辦教育訓練會議,12月31日前提供相關開發軟體與文件。 三、稽查人員制服與設備購置 稽查服裝之購置,目的為提升稽查人員形象識別之用,避免執勤時民眾產生不必要之誤解,因此,本計畫於102年9月27日提送規劃書後,並已於11月13日完成夏令與冬令制服各70套之採購與驗收作業。 此外,為提升稽查人員所使用之儀器符合法規標準與作業所需設備之強化,分別購置一組”RION”噪音校正器、12支稽查用腳架、30張4G記憶卡與116頂稽查工作帽,提供稽查人員執勤之用。 四、污染監控改善示範性方案 此示範性方案由環保局提供名單,選定之對象為位於桃園縣蘆竹鄉的諾瓦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主要原因為該公司於102年10月8日接受環保局稽查時,違法從涇流廢水放流口排放廢水(RD01),以致有污染南崁溪之虞,遭環保局通知改善,因而自報改善,故本計畫於102年10月18日進行現場勘查,10月24日完成監控設備之架設作業且開始執行監控,直至11月4日止完成監控,共計監控時間為11日,監控期間該公司無排放廢水行為。此外,根據成效分析的結果可知,利用科技化監控約較傳統使用人力24小時站崗的方式節省 3,000元/日,更重要的是科技化監控能提供及時且無時差的監控,對於不法污染排放之防範,實有相當的助益。
102
桃園市政府環境保護局
廣萊環境企業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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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1201

環境部
環保專案摘要資料_噪音振動


環境部各委辦案專案成果報告摘要資料_噪音振動類別
來源 : 環境部-環保專案摘要資料_噪音振動
欄位 : chi_title(中文標題);chi_subject(中文摘要);proj_year(專案年度);org_name(主辦單位);exe_unit(執行單位);allfileid(專案報告下載url);publish_date(專案報告公開日期)

室內場所噪音檢測作業程序暨量測規範驗證研究專案研究計畫
一、完成彙整研析國外環境噪音評估指標使用現況及評估指標建立相關文獻 (一)完成彙整10篇國外環境噪音評估指標使用現況及評估指標建立相關文獻,以瞭解國外一般環境多使用均能音量LAeq作為評估指標。 (二)完成彙整國外建置環境噪音評估指標方法採社會調查和客觀測量2種,而噪音評估預測建置方法分為經驗公式、解析模式、電腦模式及模型實驗等4種,可作為我國未來制定評估指標及方法之參考。 二、完成蒐集國外住宅區室內音量品質指標、噪音測量、建議值及評估模擬方法 (一)完成蒐集國外住宅區音量現況及民眾噪音煩惱度相關研究結果 完成蒐集6個國家地區或組織資料,包括韓國、中國大陸、香港、日本、歐盟、美國等住宅區音量現況,其中低頻噪音影響越來越加重視,根據國外研究若採A加權須進行補償,使能更客觀地反應住宅區內之低頻噪音引起的噪音煩惱度。 (二)完成彙整研析不同國家住宅區音量品質相關指標、標準或建議值 完成蒐集16個國外住宅區室內之音量品質評估指標,大多採LAeq作為評估指標,僅世界衛生組織(WHO)、英國曼徹斯特市、韓國有列入LAmax作為評估指標,此將做為我國未來訂定住宅區室內音品之參考。 (三)完成蒐集國外住宅區音量之量測方法和標準作業程序,並參考環保署96年、97年圖書館及醫院等公共場所室內音量研究工作、98年至101年陸上運輸系統場站室內音量研究工作內容,以做為我國未來研擬室內建議容許值及量測方法之參考。 (四)完成蒐集5個國家室內評估模擬方法,包括丹麥、比利時、紐西蘭、德國和日本,並介紹了日本之室內外噪音經驗式及計算概念。 三、完成調查住宅區室內外場所音量及噪音源分布,並改善建築物隔音測量方法及隔音結構改善相關研究 (一)完成住宅區室內外噪音量測研究 依據契約需調查住宅區室內外場所音量10點次,惟本工作團隊共完成一般道路1點次、道路系統(高速公路、快速道路)9點次、軌道系統(捷運、臺鐵、高鐵)10點次,共計20點次,包括開窗與關窗之不同條件、反射音及衰減狀況等量測調查。 本計畫現地測量之開關窗的Leq結果與國外文獻之結果相近,關窗之平均隔音量初估約有20分貝,開窗之平均隔音量約有10分貝。由表可以瞭解,「開窗」情形加上室內室外差(衰減)10分貝下,室內建議容許值與我國陸上運輸系統及噪音管制標準還有10到15分貝之防制措施需要再努力,無論是從音源端的防制措施或受體端的防護兩者都可以考量;而如果是「關窗」情形,則關窗後音量與室內建議容許值相近。 (二)完成辦理室內噪音源分布及頻譜資料之調查分析 依據室內噪音源頻譜資料之調查分析,低於200Hz的部分,室內外音頻之線型變化有較大的差異,顯示於室內有低頻噪音源之干擾。 (三)分析建築物隔音測量方法實驗原理條件及進行音源實驗,並針對建築物隔音測量方法提出改善建議 本工作團隊完成蒐集3種測量方法優缺點比較,包括實驗室測量方法、現場測量方法之交通噪音源及現場測量方法之揚聲器噪音源,用揚聲器音源進行隔音的現場測量或驗收時,可以僅測量音波以 入射構件時的隔音量為主以降低測量或驗收的工作量。 (四)針對輕薄隔音結構進行理論研究與實驗分析,並進行至少2種之不同隔音結構性能之理論分析與實驗 本工作團隊共完成3種隔音結構分析,各隔音材料在中高頻隔音效果較好,但低頻隔音性能則降低。 四、完成研提我國住宅區室內音量品質指標、測量方法和建議值草案,並辦理各1場次說明會議與諮詢會議,以廣納各界意見 (一)民國106年6月20日於臺北車站第2會議室完成辦理說明會議,針對住宅區室內音量品質指標、室內外場所測量方法、數量分配、噪音源分布情形及頻譜資料調查分析等實地測量作業規劃進行討論及內容說明。 (二)民國106年8月28日於法鼓德貴學苑階梯教室6F會議室完成辦理專家學者諮詢會,針對住宅區室內音量品質指標、測量方法和建議值草案及室內外場所實地測量作業規劃進行討論及實地測量初步結果說明,進行意見交換,以做為環保署之參考。 (三)民國106年11月15日於法鼓德貴學苑階梯教室6F會議室完成辦理第二次說明會議,說明室內外場所之測量結果。
106
空保處
環境永續工程顧問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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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301

112年陸上運輸系統噪音防制改善及科技執法評估研究計畫
近年來陳情案件中,其中有很多是汽機車改裝產生巨大噪音,不論是白天或夜晚,都製造令人不愉快的聲音,半夜時更是嚴重妨害安寧、擾人清眠,故有許多抱怨或陳情電話,控訴汽機車噪音過大,實有必要針對「聲音照像」科技執法,發展陣列型麥克風聲音AI辨識技術,建立使用中車輛聲音照相科技執法聲像與頻譜顯示,改良「多車源機動車輛噪音照相系統」,排除多車噪音干擾(含對向車道)之波型過濾機制,以解決噪音車輛製造噪音卻採證困難的問題。有關多音源聲音照相科技執法研發技術乃根據聲波傳播理論,利用麥克風陣列(Microphone Array)收集到的訊號,可以將某一方向傳來的聲音增強或抑制(雜音)進而來分離多音源聲音。利用這種方法,麥克風陣列(Microphone Array)可以將噪音環境中特定聲音訊號有效的增強(分離)、知道所在的位置(識別))(聲音方向性、指向性),採用麥克風陣列亦可排除其他背景音量,解決複合性音源之問題,因此可以用在非常廣的應用領域。 營建工程噪音因具有一定工期、固定範圍的特性,影響程度及範圍隨施工進度之不同階段而有極大的差異。雖經民眾檢舉並由地方環保局進行稽查及限期改善,但隨工期變動,施工工法及使用機具輪替變換,往往複查時已無當初稽查所使用的工法及機具,導致經複查符合標準的結果與民眾感受有實質上的落差,造成陳情案件居高不下。為有效解決營建工程噪音擾寧問題,達到「營建工程噪音陳情案零成長」的目標。111年共完成10場次營建工程聲音科技照相研究測試,採用噪音計結合陣列式麥克風及攝影機,針對五種不同複合性音源型態進行研究測試,測試結果可達音源分離及各類噪音辨識效果,有效識別各種噪音來源及位置。為再提升營建工程聲音照相技術之精密度及準確度,於本(112)年度規劃在無響室以陣列式聲音照相設備對不同噪音源進行5場次比對測試,進行陣列式麥克風測量系統檢定及校正相關研究,另將規劃與環保局召開「營建工程聲音照相科技執法」示範觀摩會議,說明結合陣列式麥克風聲音照相技術應用於營建噪音稽查研究成果,期盼本案藉由推動「營建工程科技執法」之技術瞭解噪音源頭及勤查管理措施,藉由行政管理手段,要求營建工地改善噪音污染問題,期提升營建工程噪音管制成效。 現階段陳情案件都會地區常有數個噪音源位於同一地點之特性,其共同形成之環境音場更為複雜,產生之合成音量效應(即所謂「複合性音源」或稱「叢聚性音源」)影響環境安寧,而關於設施之複合性音量目前已規範於《噪音管制標準》(102.08.05.修正)第9條,惟尚無明確之陸上交通運輸系統複合性音源分離方法或做法。測量噪音時考量並依據《陸上運輸系統噪音管制標準》第3條第1項第7款進行背景音量之修正、第3條第1項第8款計算及判定,則量測結果應可符合相關規定。如測量地點之整體音量,疑似包括軌道系統及其他陸上運輸系統(快速道路、高速公路)、其他道路(諸如河堤便道、一般市區道路)、航空噪音等,測量時需依據《陸上運輸系統噪音管制標準》第3條第1項第7款進行背景音量之修正。《陸上運輸系統噪音管制標準》第3條第1項第7款:是指單一交通運輸系統與其他非屬陸上運輸系統(即背景音量,例如市區公路及航空…等)之差別。第3條第1項第8款:是指陸上運輸系統中之不同系統之差別,扣除市區公路及航空等,其中第2目所謂「測量地點包含二個以上道路系統」,所指道路系統僅包括快速道路及高速公路,各個欲測定音源音量加總為複合性音量;反之,欲求得各個欲測定音源音量需個別進行背景音量修正(即受其他音源之噪音複合性影響)。故藉由本案來建立:若測量地點之整體音量包括二個以上道路交通系統音量,且各交通系統之音量相差數值小於10dB(A)時之複合性音源鑑定分析及分離方法;並彙編陸上交通運輸系統噪音陳情案件辦理程序及應注意事項,以供相關單位及機關(構)參考。 透過計畫亦將蒐集國際上推動遙控無人機噪音相關法規規範或管理指引、噪音量測方法、量測環境條件及儀器規格參數,並掌握推動現況、會同3處機場(需包含陸軍及空軍操作維護機場)所在地縣市環保局進行航空噪音監測、檢討航空噪音監測站之設置位置及數量,維護更新航空噪音監測資料判讀工具功能供縣市環保局使用,以降低航空噪音陳情案件。此外,將檢討修訂陸上運輸系統及噪音管制區劃定相關法令及管制建議,更新「執行航空噪音監測站、監控中心查核及機場周圍地區航空噪音監測報告書審查指引」及「陸上交通運輸系統噪音陳情案件處理程序及應注意事項指引」,供各縣市環保局參考使用。
112
環境部大氣環境司
台灣永續工程顧問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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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131

噪音感受度調查及對健康影響之評估
交通噪音是都市化過程中衍生的環境問題,交通設施(如道路、鐵路和機場等)的建設與擴展,使得交通噪音的影響也越來越大。許多歐盟國家已經或者將要制定有關噪音暴露可接受程度的規定,也執行噪音煩擾度的全面研究,以確認高噪音量會對城市居民造成煩擾的主要因素,並評估其預測值。交通噪音等的形成相當複雜,對於民眾的影響不分日夜早晚,且感受各自不同,若單以聲音的響度來考量,並不客觀,若能再加上噪度的影響,較能反映民眾的感受,對於未來修訂相關噪音管制標準時有莫大助益。 為測量、評估我國交通噪音導致的煩擾度,建立交通噪音量─反應關係曲線,本計畫初擬交通噪音民眾煩擾度現地調查作業要點(草案),其係參考ISO/TS 15666[1]採用社會聲學調查(socio-acoustics surveys)的方式進行調查,而煩擾度等級的定義則參考歐盟環境噪音指令,根據被調查者人數的比率來定義。透過今年度小批量調查之實際規劃、執行與分析過程,顯示本計畫目前初擬之作業要點(草案)應可應用於道路交通噪音民眾煩擾度之調查。 此外,為了評估交通噪音對人體之主觀噪音情緒及客觀噪音情緒反應,以及為了建立完善交通噪音之動物生理實驗作業,以確保實驗結果品質,初擬交通噪音人體煩擾度調查實驗作業要點(草案)和交通噪音動物生理實驗作業要點(草案)。在交通噪音人體煩擾度調查及動物生理實驗部分,除研擬調查與實驗方法外,也依初擬內容實際執行實驗,期藉由實驗結果完善研擬之調查與實驗方法。人體實驗部分,驗證人體感受度實驗有效樣本數達16個,實驗刺激音為真實環境下道路交通噪音,但真實道路噪音的聲音品質及參數變動過大,建議未來人體實驗時,以模擬音源進行人體實驗較為合適。動物實驗方面,驗證動物生理實驗有效樣本7個,由於懷孕週期較短,以致懷孕母鼠未能完成所有噪音刺激實驗,建議未來動物實驗先不進行懷孕母鼠的實驗較為適宜。
102
空保處
國立暨南國際大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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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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