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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歲以上人口過去一個月曾經醉酒率
【資料來源】衛生福利部國民健康署及國家衛生研究院合辦「國民健康訪問調查」,該調查係利用面訪方式收集各類與國民健康狀況相關的調查資料,簡介請參見「國民健康訪問調查」網站(http://nhis.nhri.org.tw/)。 【資料定義】「18歲以上人口過去一個月曾經醉酒率」之定義為18歲以上過去一個月內曾酒醉之百分比。計算公式=18歲以上受訪者回答「有」喝過酒(偶爾或應酬時才喝也算)且「最近七天」、「超過一星期至一個月內」曾酒醉人數÷18歲以上有效完訪樣本人數×100%。


欄位說明 : 分析項目;有效樣本數(人);18歲以上人口過去一個月曾經醉酒率(%);18歲以上男性人口過去一個月曾經醉酒率(%);18歲以上女性人口過去一個月曾經醉酒率(%)

民國102年縣市別=澎湖縣 581 2.7 5.3 0
民國102年縣市別=基隆市 596 3.4 5.7 1.1
民國102年縣市別=新竹市 677 2.4 3.8 1.1
民國102年縣市別=嘉義市 622 1.9 2.5 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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