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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
公開資訊調查報告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金管會新聞稿


本會暨四局涉及金融機構相關政策、財務資訊、消費者保護等重要事項,提供對外新聞稿。
來源 :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金管會新聞稿
欄位 : title;link;description;language;category;item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證券期貨局每日新聞(111年8月25日)
2022-08-25
http://www.fsc.gov.tw/ch/home.jsp?id=96&parentpath=0,2&mcustomize=news_view.jsp&dataserno=202208250004&toolsflag=Y&dtable=News
壹、公開發行公司等動態 一、預計111年8月26日生效。 二、停止公開發行案件:無。 貳、有關依公開發行公司出席股東會使用委託書規則規定,指定臺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為辦理本規則相關規定事項機構之令。(金管證交字第1110349969號) 聯絡單位:證券期貨局證券交易組 陳科長 聯絡電話:(02)2774-7310 參、公告修正「公開發行公司出席股東會使用委託書規則」之書表格式。(金管證交字第11103499692號) 聯絡單位:證券期貨局證券交易組 陳科長 聯絡電話:(02)2774-7310 肆、復華證券投資信託股份有限公司申報第二次追加募集「復華全球債券證券投資信託基金」申報生效 復華證券投資信託股份有限公司申報第二次追加募集「復華全球債券證券投資信託基金」總面額等值新臺幣30億元,自111年8月25日申報生效。本次追加募集後,最高發行總面額為等值新臺幣90億元,保管機構由永豐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擔任。 聯絡單位:證券期貨局投信投顧組 葉科長 聯絡電話:(02)2774-73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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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管會鬆綁外資持有台股做為擔保品之規定
2022-11-22
http://www.fsc.gov.tw/ch/home.jsp?id=96&parentpath=0,2&mcustomize=news_view.jsp&dataserno=202211220002&toolsflag=Y&dtable=News
外資因調度資金需要,實務上須以股票投資部位進行擔保借款,或做為衍生性金融商品等交易之擔保品或保證金。金管會目前已依華僑及外國人投資證券管理辦法第21條規定,開放外資得向國內金融機構辦理新臺幣借款買進台股。 為吸引外資持續投注臺灣股市,金管會參酌美國商會2022年美商白皮書提出之建議,並徵詢中央銀行意見後,將進一步開放外資得以我國上市或上櫃股票做為海外投資活動之擔保品。 初步規劃,從事海外交易活動之外資雙方,皆需為我國合格登記之境外外國機構投資人(FINI),其中屬於資金提供者,並需為外國證券商或銀行,並以外資持有台股市值之一定成數,做為其提撥擔保品之額度上限,由提供擔保品之外資所委託之國內保管機構逐日控管額度。擔保品如因違約而處分,應依規定向中央銀行及證券交易所辦理申報。 金管會已責成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與臺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研議相關配套措施,包含參與對象、擔保品提交、更換及領回、處分、控管方式等作業細節及相關操作辦法,預計於近期內公布。 本次開放措施實施後,未來外資如有從事海外投資活動之資金需求時,得以我國上市櫃股票做為擔保品獲取資金,無需賣出台股持股部位,有助增加外資資金運用彈性及持有台股投資部位之意願,進而減少以賣出國內股票作為取得資金之來源,對促進金融市場流動性,及強化證券交易市場穩定性均有助益。 聯絡單位:證券期貨局證券商管理組 聯絡電話:(02)2774-7112 如有任何疑問,請來信:本會民意信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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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型保險將於111年12月30日上架「保障型保險商品平台」,提供網路投保新管道
2022-12-26
http://www.fsc.gov.tw/ch/home.jsp?id=96&parentpath=0,2&mcustomize=news_view.jsp&dataserno=202212260001&toolsflag=Y&dtable=News
為提供民眾簡易、實惠之保險商品,增進民眾基本保險保障,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以下簡稱金管會)已請臺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規劃結合保障、退休投資與促進公益之「退休準備平台」,並由基富通證券股份有限公司於該平台中建置「保障型保險商品平台」,並將於今(111)年12月30日上架「微型保險」,提供有投保微型保險需求的經濟弱勢或特定身份民眾更多的投保管道。不過要特別注意的是,微型保險只有符合「保險業辦理微型保險業務應注意事項」所定經濟弱勢或特定身分的人才可以投保。 「保障型保險商品平台」,顧名思義,所上架的商品均為保障型保險商品,目前已提供定期壽險、小額終老保險、重大疾病健康保險等3類商品供民眾選擇,而微型保險亦屬於保障型保險商品,可消弭商業保險與社會救助間存在之保障缺口,惟考量部分符合微型保險投保資格的民眾,可能因找不到投保管道,而無從選購微型保險,爰此,今(111)年12月30日於該平台納入微型保險後,符合微型保險投保資格的民眾可自行上網選購,更普及商業保險對弱勢民眾的照顧,以建構更為健全之社會安全網。 金管會推動微型保險目的在於使經濟弱勢或特定身分族群每年能以負擔得起的保費,享有基本保險保障,並鼓勵保險業者善盡社會責任,透過今(111)年12月30日於「保障型保險商品平台」上架微型保險,將有助於讓社會上各階層皆能享有保險所提供之保障,進而達成「普惠金融」之政策目標。 聯絡單位:保險局壽險監理組 聯絡電話:(02)8968-0194 如有任何疑問,請來信:本會民意信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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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管會核准證券集中保管事業得經營公開發行公司股利發放電子通知業務
2022-12-30
http://www.fsc.gov.tw/ch/home.jsp?id=96&parentpath=0,2&mcustomize=news_view.jsp&dataserno=202212300003&toolsflag=Y&dtable=News
金管會以「創新、韌性及永續」的策略方向,協助市場各業者在淨零排放轉型中實踐ESG理念的角度,透過推動政策逐步引領擴大市場的股務數位化服務,爰於111年12月29日發布令,核准臺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下稱集保結算所)得經營「公開發行公司股利發放電子通知業務」,於投資人(股東)及上市櫃、興櫃公司或有股務代理之公開發行公司之同意的前提下,將現行的紙本股利分派通知書轉為電子通知,持續推動證券市場邁向全球2050淨零排放的目標。 依據集保結算所統計資料,110年約有超過1,400家上市櫃公司辦理股利分派,分派頻率則有季配息、半年配息或年配息,共有1,500多家次的公司辦理股利分派,這些公司通知股東約有5,800萬份的紙本發放通知書印發寄送,除寄送成本外,亦不利環保增加碳排。 提升金融市場數位化服務為金管會的核心政策之一,尤其在新冠肺炎疫情的衝擊下,突顯建立電子化平台處理機制之重要,透過創新優化發行市場股務服務,以降低成本、增進效率及減少碳排,集保結算所預計將於112年6月推出公開發行公司股利發放通知電子平台,金管會期許透過電子化趨勢,有助企業朝永續政策發展再邁前一大步。 聯絡單位:證券期貨局證券交易組 聯絡電話:(02)2774-7310 如有任何疑問,請來信:本會民意信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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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管會提醒國人善用保障型保險商品平台規劃基本保險保障
2023-01-27
http://www.fsc.gov.tw/ch/home.jsp?id=96&parentpath=0,2&mcustomize=news_view.jsp&dataserno=202301180009&toolsflag=Y&dtable=News
為提供國人簡易、實惠之保險商品,增進其基本保險保障,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以下簡稱金管會)已請臺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規劃結合保障、退休投資與促進公益之「退休準備平台」,並於該平台中建置「保障型保險商品平台」,目前已提供定期壽險、小額終老保險、重大疾病健康保險及微型保險4類商品供民眾選擇。 保障型保險如同打地基一般,可以說是保險規劃裡最基本的保障,投保保障型保險,一方面可以較低保費獲得基本保障,另一方面亦可降低未來個人或家庭經濟生活之不確定性。適逢歲末迎接新的一年到來,金管會提醒民眾應瞭解自身保險需求,衡量自己的能力,適時檢視保險保障是否足夠,並適當購買保障型保險以填埔保障需求缺口,「保障型保險商品平台」所上架的四類商品特色如下: (一)定期壽險:商品結構簡單及保費相對便宜,提供身故或完全失能保障,給付1倍保險金額。 (二)小額終老保險:以投保簡單、提供基本保障為目的,保險費較一般終身壽險便宜,目前累計保額最高70萬元(112年5月1日起將提高至90萬元),享有終身身故或完全失能保障;另可再搭配一年期傷害保險附約,讓保障更周全。 (三)重大疾病健康保險:提供罹患七項重大疾病時的保障,一次給付1倍保險金額,減輕醫療負擔或補貼養病期間的工作收入。 (四)微型保險:保額跟保費比較低、保障內容簡單易懂,讓民眾可以比較沒有經濟負擔的方式獲得微型定期壽險、微型傷害保險或微型傷害醫療保險等基本保障。不過要特別注意的是,微型保險只有符合「保險業辦理微型保險業務應注意事項」所定經濟弱勢或特定身分的民眾才可以投保。 保險的主要功能在於對不可預料之風險提供保障,集結眾人的力量,將個人的危險轉嫁於眾人分攤,以自助互助的方式來確保個人經濟生活的安定,金管會提醒民眾可善用「保障型保險商品平台」,不受空間與時間之限制,只要在能夠使用網路的情況下,即可依自身需求選擇適合的保障型保險商品,以獲得基本的保險保障。 聯絡單位:保險局壽險監理組 聯絡電話:(02)8968-0194 如有任何疑問,請來信:本會民意信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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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管會鼓勵證券投資信託事業、銷售機構及保管銀行參與境內基金集中清算平台
2023-06-29
http://www.fsc.gov.tw/ch/home.jsp?id=96&parentpath=0,2&mcustomize=news_view.jsp&dataserno=202306290003&toolsflag=Y&dtable=News
為提升證券投資信託基金款項收付之作業效率,金管會已於111年5月12日核准臺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下稱集保結算所)得經營「證券投資信託基金集中清算之款項總額收付業務」,並督導集保結算所規劃建置境內基金集中清算平台(下稱集中清算平台),推動境內基金集中清算款項總額收付機制,提供銷售機構及證券投資信託事業(下稱投信事業)與基金保管銀行間之基金款項收付服務。另為利業者有一致性標準可茲遵循,金管會已於112年1月18日核准集保結算所訂定之「境內基金集中清算業務操作辦法」及「境內基金集中清算服務收費標準」,以及中華民國證券投資信託暨顧問商業同業公會修正之「證券投資信託基金募集發行銷售及其申購或買回作業程序」及相關契約範本。 集保結算所現已完成建置集中清算平台,並自112年6月26日起上線,投信事業、銷售機構及保管銀行已可透過集中清算平台之款項集中處理及彙總收付機制,將現行多對多的匯款作業,改為多對一、一對多的模式,有效簡化基金款項收付及核帳流程。投信事業亦可透過集中清算平台,產製買回、收益分配及清算款項之付款指示提供保管銀行,以及將標準化之基金收益分配資料提供銷售機構,以取代目前採紙本傳遞及人工處理之作業程序,提升基金作業效率,有效降低相關作業風險及成本。 為充分發揮基金款項集中收付之最大效益,金管會鼓勵投信事業、銷售機構及保管銀行等市場參與者積極參與集中清算平台,共同促進基金市場款項收付作業之標準化與自動化,提升基金市場競爭力,並增進資金運用效率,促進基金交易之活絡及穩定成長。另投信事業於 112 年底前上線者,於 113 年向金管會申請符合112 年度「鼓勵投信躍進計畫」之認可時,可視為「其他對提升我國資產管理業務經營與發展有具體績效貢獻事項」。 聯絡單位:證券期貨局投信投顧組 聯絡電話:02-27747127 如有任何疑問,請來信:本會民意信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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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證券期貨局每日新聞(112年10月5日)
2023-10-05
http://www.fsc.gov.tw/ch/home.jsp?id=96&parentpath=0,2&mcustomize=news_view.jsp&dataserno=202310050005&toolsflag=Y&dtable=News
壹、公開發行公司等動態 一、預計112年10月6日生效: 二、停止公開發行案:無。 貳、有關證券集中保管事業管理規則第5條第6款規定之令。(金管證投字第1120340777號) 聯絡單位:證券期貨局投信投顧組 葉科長 聯絡電話:(02)2774-7357 參、公告本會委託臺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查核證券投資顧問事業之資通安全作業相關事宜。(金管證投字第11203407773號) 聯絡單位:證券期貨局投信投顧組 葉科長 聯絡電話:(02)2774-73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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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股東常會電子投票率持續提升,有助於落實股東行動主義
2023-10-17
http://www.fsc.gov.tw/ch/home.jsp?id=96&parentpath=0,2&mcustomize=news_view.jsp&dataserno=202310170001&toolsflag=Y&dtable=News
為落實股東行動主義並持續提升公司治理,金管會已要求自107年1月1日起全體上市櫃公司應將電子方式列為股東會表決權行使管道之一,並於111年1月18日發布命令,將適用範圍擴大至全體興櫃公司,自112年1月1日起實施。 經統計112年度股東常會共計2,092家上市(櫃)及興櫃公司使用電子投票,電子投票出席比率為60.51%,較111年59.74%,增加0.77%。又電子投票總筆數約為1,314萬筆,總股數達3,835億股,兩者分別較111年成長25.20%及6.41%,整體市場平均電子投票率及電子投票之筆數上升。另外國內外專業機構法人於112年使用電子投票股數占其總持股數比率達94.34%,較111年94.12%,增加0.22%。其中證券商、期貨商及銀行業使用電子投票股數之比率分別為91.62%、99.35%及96.74%,亦均較111年(84.25%、88.12%及75.30%)提升。 金管會已督導臺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持續鼓勵投資人使用電子投票參與股東會,以落實股東行動主義。 聯絡單位:證券期貨局證券交易組  聯絡電話:(02)2774-7310 如有任何疑問,請來信:本會民意信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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數位發展部
政府資料開放平臺資料集瀏覽及下載次數統計


提供政府資料開放平臺各資料集下載及瀏覽次數統計資訊
來源 : 數位發展部-政府資料開放平臺資料集瀏覽及下載次數統計
欄位 : 提供機關名稱、資料集名稱、瀏覽次數、下載次數、資料集評分、上架日期、狀態

提供機關名稱 法務部廉政署
資料集名稱 函釋:有關臺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製作之「採實體發行之私募境內基金公司及基金名稱明細表」(截至101年10月31日止),請 查照並轉知所屬
瀏覽次數 424
下載次數 24
資料集評分
上架日期 2015-05-08 08:32:34
狀態 永久下架

數位發展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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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務部廉政署
函釋:有關臺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製作之「採實體發行之私募境內基金公司及基金名稱明細表」(截至101年10月31日止),請 查照並轉知所屬
4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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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久下架

數位發展部
政府機關唯一識別代碼(OID)


蒐錄中央及地方機關清單及唯一識別編碼
來源 : 數位發展部-政府機關唯一識別代碼(OID)
欄位 : 機關名稱、OID、電話、地址、DN、機關代號

機關名稱 臺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
OID 2.16.886.101.20003.20052.20004.20003
電話 02-27195805
地址 台北市復興北路363號11樓
DN ou=臺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ou=證券期貨局,ou=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o=行政院,c=TW
機關代號

財政部財政資訊中心
全國營業(稅籍)登記資料集


全國營業(稅籍)登記資料集。因考量營業稅歷年停歇業資料量太大,開啟檔案困難,故所開放檔案僅涵蓋營業中資料,並建議使用Microsoft Word Viewer開檔,中文請選UTF-8中文碼;或使用Notepad++、UltraEdit等其他工具開檔。 資料連結於109年6月22日調整為https://eip.fia.gov.tw/data/BGMOPEN1.zip
來源 : 財政部財政資訊中心-全國營業(稅籍)登記資料集
欄位 : 營業地址、統一編號、總機構統一編號、營業人名稱、資本額、設立日期、組織別名稱、使用統一發票、行業代號、名稱、行業代號1、名稱1、行業代號2、名稱2、行業代號3、名稱3

營業地址 臺北市松山區民有里復興北路363號11樓、365號5樓
統一編號 23474232
總機構統一編號
營業人名稱 臺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
資本額 6540395020
設立日期 0781101
組織別名稱 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統一發票 Y
行業代號 661200
名稱 證券輔助
行業代號1
名稱1
行業代號2
名稱2
行業代號3
名稱3

勞動部職業安全衛生署
工作守則備查名冊


事業單位依據職業安全衛生法報備之工作守則,轄區勞動檢查機構備查結果情形查詢
來源 : 勞動部職業安全衛生署-工作守則備查名冊
欄位 : 登錄編號、登錄日期、事業單位名稱(工程名稱)、來文字號、來函日期、備註

登錄編號 B095005533
登錄日期 0951113
事業單位名稱(工程名稱) 臺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
來文字號 保結管字第0950073337號
來函日期 0951109
備註

勞動部職業安全衛生署
工作守則備查名冊


事業單位依據職業安全衛生法報備之工作守則,轄區勞動檢查機構備查結果情形查詢
來源 : 勞動部職業安全衛生署-工作守則備查名冊
欄位 : 登錄編號;登錄日期;事業單位名稱(工程名稱);來文字號;來函日期;備註

B095005533
0951113
臺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
保結管字第0950073337號
0951109

衛生福利部醫事司
AED位置資訊


公共場所AED位置資訊
來源 : 衛生福利部醫事司-AED位置資訊
欄位 : 場所ID、場所名稱、場所縣市、場所區域、場所地址、場所分類、場所類型、其他類型、場所描述、AEDID、AED放置地點、AED地點描述、地點LAT、地點LNG、全年全天開放大眾使用、周一至周五起、周一至周五迄、周六起、周六迄、周日起、周日迄開放使用時間備註、開放時間緊急連絡電話

場所ID 19867
場所名稱 臺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南港
場所縣市 臺北市
場所區域 南港區
場所地址 臺北市南港區三重路19 之6 號C 棟5. 樓
場所分類 其他
場所類型 其他場所
其他類型
場所描述
AEDID 19849
AED放置地點 C 棟5. 樓
AED地點描述 辦公處內
地點LAT 25.05715931344
地點LNG 121.61296556199
全年全天開放大眾使用
周一至周五起 08:30:00
周一至周五迄 17:30:00
周六起
周六迄
周日起
周日迄開放使用時間備註
開放時間緊急連絡電話 辦公處內

場所ID 16158
場所名稱 臺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
場所縣市 臺北市
場所區域 松山區
場所地址 臺北市松山區復興北路363號2樓
場所分類 其他
場所類型 其他場所
其他類型
場所描述
AEDID 19634
AED放置地點 台北市松山區復興北路363號11樓
AED地點描述 台北市松山區復興北路363號11樓 接待大廳
地點LAT 25.060561
地點LNG 121.544388
全年全天開放大眾使用
周一至周五起 08:30:00
周一至周五迄 17:30:00
周六起
周六迄
周日起
周日迄開放使用時間備註
開放時間緊急連絡電話 台北市松山區復興北路363號11樓 接待大廳

場所ID 16158
場所名稱 臺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
場所縣市 臺北市
場所區域 松山區
場所地址 臺北市松山區復興北路363號2樓
場所分類 其他
場所類型 其他場所
其他類型
場所描述
AEDID 19866
AED放置地點 台北市松山區復興北路363號10樓
AED地點描述 台北市松山區復興北路363號10樓 資訊規劃部門口
地點LAT 25.060561
地點LNG 121.544388
全年全天開放大眾使用
周一至周五起 08:30:00
周一至周五迄 17:30:00
周六起
周六迄
周日起
周日迄開放使用時間備註
開放時間緊急連絡電話 台北市松山區復興北路363號10樓 資訊規劃部門口

場所ID 16158
場所名稱 臺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
場所縣市 臺北市
場所區域 松山區
場所地址 臺北市松山區復興北路363號2樓
場所分類 其他
場所類型 其他場所
其他類型
場所描述
AEDID 19663
AED放置地點 台北市松山區復興北路363號9樓
AED地點描述 台北市松山區復興北路363號9樓
地點LAT 25.060561
地點LNG 121.544388
全年全天開放大眾使用
周一至周五起 08:30:00
周一至周五迄 17:30:00
周六起
周六迄
周日起
周日迄開放使用時間備註
開放時間緊急連絡電話 台北市松山區復興北路363號9樓

場所ID 16158
場所名稱 臺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
場所縣市 臺北市
場所區域 松山區
場所地址 臺北市松山區復興北路363號2樓
場所分類 其他
場所類型 其他場所
其他類型
場所描述
AEDID 19777
AED放置地點 台北市松山區復興北路363號7樓
AED地點描述 台北市松山區復興北路363號7樓-股務部門口
地點LAT 25.060561
地點LNG 121.544388
全年全天開放大眾使用
周一至周五起 08:30:00
周一至周五迄 17:30:00
周六起
周六迄
周日起
周日迄開放使用時間備註
開放時間緊急連絡電話 台北市松山區復興北路363號7樓-股務部門口

場所ID 16158
場所名稱 臺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
場所縣市 臺北市
場所區域 松山區
場所地址 臺北市松山區復興北路363號2樓
場所分類 其他
場所類型 其他場所
其他類型
場所描述
AEDID 19640
AED放置地點 台北市松山區復興北路363號3樓
AED地點描述 台北市松山區復興北路363號3樓 金業部-事務處理間
地點LAT 25.060561
地點LNG 121.544354
全年全天開放大眾使用
周一至周五起 08:30:00
周一至周五迄 17:30:00
周六起
周六迄
周日起
周日迄開放使用時間備註
開放時間緊急連絡電話 台北市松山區復興北路363號3樓 金業部-事務處理間

場所ID 16158
場所名稱 臺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
場所縣市 臺北市
場所區域 松山區
場所地址 臺北市松山區復興北路363號2樓
場所分類 其他
場所類型 其他場所
其他類型
場所描述
AEDID 6837
AED放置地點 台北市松山區復興北路365號2樓
AED地點描述 台北市松山區復興北路365號2樓-業務部
地點LAT 25.060561
地點LNG 121.544388
全年全天開放大眾使用
周一至周五起 08:30:00
周一至周五迄 17:30:00
周六起
周六迄
周日起
周日迄開放使用時間備註
開放時間緊急連絡電話 台北市松山區復興北路365號2樓-業務部

國家圖書館
全國圖書書目資訊網(NBINet)


NBINet「圖書聯合目錄」收錄的資料包括國家圖書館及108所各類型合作單位陸續提供之書目及館藏資料、國際標準書號中心新書書目、漢學研究中心藏書目錄。
來源 : 國家圖書館-全國圖書書目資訊網(NBINet)
欄位 : ISBN (020$a$c)、書名 (245$a$b)、編著者 (245$c)、版本 (250)、出版項 (260)、出版項 (264)、面頁數尺寸 (300)、集叢名(490/$a)、出版年 (008/07-10)、館藏地及索書號(949$a$d$e)、NBI紀錄號 (907$a)

ISBN (020$a$c) 9868235383
書名 (245$a$b) 如何健全我國有價證券無實體發行制度之法制探討 /
編著者 (245$c) 汪明琇, 蕭元華召集 ; 戴成州[及其他3位]研究
版本 (250)
出版項 (260)
出版項 (264) 臺北市 :; 臺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 民國97
面頁數尺寸 (300) 109面 :; 圖 ;; 30公分
集叢名(490/$a) 集保叢書 ;
出版年 (008/07-10) 2008
館藏地及索書號(949$a$d$e) 臺灣大學圖書館; 563.51; 3161
NBI紀錄號 (907$a) .b179478710

ISBN (020$a$c) 9789869260244
書名 (245$a$b) 集保三十永續前行 :; 臺灣集中保管結算所30週年特刊 /
編著者 (245$c) 臺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編審
版本 (250) 初版
出版項 (260)
出版項 (264) 臺北市 :; 臺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 民108.11[2019.11]
面頁數尺寸 (300) 151面 :; 彩圖 ;; 28公分
集叢名(490/$a)
出版年 (008/07-10) 2019
館藏地及索書號(949$a$d$e) 國家圖書館; 563.506; 8439
NBI紀錄號 (907$a) .b179240493

ISBN (020$a$c) 9868571316
書名 (245$a$b) 歐洲證券市場結算交割制度之發展與分析 /
編著者 (245$c) 張秀珍召集
版本 (250)
出版項 (260)
出版項 (264) 台北市 :; 臺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 民國98
面頁數尺寸 (300) 119面 :; 圖 ;; 30公分
集叢名(490/$a) 集保叢書 ;
出版年 (008/07-10) 2009
館藏地及索書號(949$a$d$e) 臺灣大學圖書館; 563.64; 1121
NBI紀錄號 (907$a) .b179887154

ISBN (020$a$c) 9789868571303
書名 (245$a$b) 集保20年紀事.
編著者 (245$c)
版本 (250)
出版項 (260)
出版項 (264) 台北市 :; 臺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 民國98
面頁數尺寸 (300) 163面 :; 彩圖, 彩像 ;; 31公分
集叢名(490/$a)
出版年 (008/07-10) 2009
館藏地及索書號(949$a$d$e) 臺灣大學圖書館; 563.54; 2028
NBI紀錄號 (907$a) .b179474145

ISBN (020$a$c) 9789868905160
書名 (245$a$b) 臺灣集保結算所1989-2014年紀事 :; 25年紀事
編著者 (245$c)
版本 (250)
出版項 (260)
出版項 (264) 台北市 :; 臺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 民國103
面頁數尺寸 (300) 189面 :; 彩圖, 彩像 ;; 30公分
集叢名(490/$a)
出版年 (008/07-10) 2014
館藏地及索書號(949$a$d$e) 臺灣大學圖書館; 563.54; 4032-4
NBI紀錄號 (907$a) .b179474133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銀行局
票券業務人員測驗


票券業務人員專區測驗說明及參考範例(中華民國票券金融商業同業公會)
來源 :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銀行局-票券業務人員測驗
欄位 : 題號、答案、題目、選項1、選項2、選項3、選項4、解析

題號 455
答案 4
題目 票券金融公司辦理外幣債券經紀、自營業務,除應遵守主管機關規範外,並應遵守下列何者機構之業務規範?
選項1 中華民國證券商業同業公會
選項2 中央銀行
選項3 臺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
選項4 以上皆是
解析 依據「票券金融公司辦理外幣債券經紀自營及投資管理辦法」第2條

法務部資訊處
中文法規_命令資料檔下載


中文法規_命令資料檔下載
來源 : 法務部資訊處-中文法規_命令資料檔下載


第 8 條
本條例第十九條之一第一項所稱取得股票當年度及股票可處分日年度,依下列取得股票日或股票可處分日所屬年度認定之: 一、取得股票日: (一)發給員工酬勞之股票、員工現金增資認股、買回庫藏股發放員工及限制員工權利新股:為股票發行公司交付股票日。股票交付採帳簿劃撥者,為公司或其代理機構指定之帳簿劃撥交付日;非採帳簿劃撥者,為公司或其代理機構規定可領取股票之首日,但交付股票前先行交付新股權利證書或股款繳納憑證者,為證書或憑證之帳簿劃撥日。 (二)員工認股權憑證:為員工執行權利日,並以發行公司或其代理機構依規定交付股票日認定。但先行交付認股權股款繳納憑證者,為交付該憑證之日。 二、前款獎酬員工股份基礎給付訂有限制轉讓期間者,其股票可處分日: (一)公司法第二百六十七條第八項規定之限制員工權利新股:為既得條件達成日。其採集中保管者,為臺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解除限制員工權利新股註記之日;其採信託保管者,為受託人將股票撥付員工帳戶之日。 (二)前目以外之股票:為限制轉讓期間屆滿次日。
5453

第 7 條
下列人員檢舉違法使用公開發行公司股東會委託書案件,不適用本辦法規定: 一、主管機關人員、其配偶或三親等以內之親屬。 二、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臺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財團法人證券投資人及期貨交易人保護中心或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暨期貨市場發展基金會之負責人及受僱人員。 三、司法人員或其他有權責受理檢舉違法機關之人員。
3523

第 6 條
保險業辦理前條第一款外國中央政府所屬機構發行之債券投資,應符合下列投資條件及限額規定: 一、該外國中央政府所屬機構須經國外信用評等機構認定中央政府支援程度在中級或相當等級以上,且該債券發行評等等級須經國外信用評等機構評定為AA-級或相當等級以上。 二、保險業對每一外國中央政府所屬機構所發行債券之投資總額,不得超過該保險業資金之百分之五。 保險業辦理前條第二款外國地方政府發行或保證之債券投資,應符合下列投資條件及限額規定: 一、債券發行評等須經國外信用評等機構評定為A-級或相當等級以上,地方政府所屬國家之主權評等等級並須經國外信用評等機構評定為AA-級或相當等級以上。 二、投資於每一外國地方政府發行或保證之債券之總額,不得超過該保險業經核定國外投資額度百分之五。 保險業辦理前條第二款外國地方政府所屬機構發行或保證之債券投資,應符合下列投資條件及限額規定: 一、該外國地方政府所屬機構係由地方政府為執行公共事務而出資設立或依法特許設立,且地方政府得直接或間接控制其人事、財務或業務經營之機構,並由該機構執行公共事務營運所得資金或經指撥特定財源之收入作為償債財源。 二、該債券之發行、交易及資訊揭露均符合發行機構所屬國家之證券主管機關或其他依該國家證券相關法律成立且受證券主管機關監管之權責單位所定相關規定。 三、債券發行評等須經國外信用評等機構評定為A-級或相當等級以上,地方政府所屬機構所屬國家之主權評等等級並須經國外信用評等機構評定為AA-級或相當等級以上。 四、保險業投資於每一外國地方政府轄下全部外國地方政府所屬機構發行或保證之債券之總額,加計投資於同一外國地方政府發行或保證之債券之總額,不得超過該保險業經核定國外投資額度百分之五。 保險業辦理前條第三款外國銀行發行或保證之金融債券、可轉讓定期存單、浮動利率中期債券投資,應符合下列投資條件及限額規定: 一、投資條件如下: (一)債券發行評等等級須經國外信用評等機構評定為BBB+級或相當等級以上。但符合第二目或第三目規定者,不在此限。 (二)保險業符合下列條件者,得投資債券發行評等等級經國外信用評等機構評定為BBB-級、BB+級或相當等級之債券: 1.最近一年無資金運用違反本法受重大裁罰及處分,或違反情事已改正並經主管機關認可。 2.董事會下設風險管理委員會,並於公司內部設風險管理部門及置風控長一人,實際負責公司整體風險控管。 3.由董事會每年訂定風險限額,並由風險管理委員會或風險管理部門定期控管。 4.最近一期自有資本與風險資本之比率達百分之二百五十以上或經國內外信用評等機構評定最近一年信用評等等級為AA級或相當等級以上。 (三)保險業最近一期自有資本與風險資本之比率達百分之二百以上且符合第二目之1及2所定條件者,得投資債券發行評等等級經國外信用評等機構評定為BBB級或相當等級之債券。 (四)債券屬次順位者,前三目所定債券發行評等等級,不得以國外信用評等機構對該債券發行或保證銀行評定之信用評等等級替代之。 二、投資限額如下: (一)投資於債券發行評等等級經國外信用評等機構評定為BB+級或相當等級之次順位債券之總額,不得超過該保險業經核定國外投資額度百分之二。 (二)投資於債券發行評等等級經國外信用評等機構評定為BBB級至BB+級或相當等級之次順位債券之總額,不得超過該保險業經核定國外投資額度百分之七點五或業主權益百分之三十孰高者。但保險業依第十六條第一項但書規定報經主管機關核准者,其委由臺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集保公司)或最近一年經國內外信用評等機構評定信用評等等級為A-級或相當等級以上之本國金融機構及外國金融機構在臺分支機構辦理前條國外有價證券保管之金額,合計占前條國外有價證券投資金額之比重未達一定標準者,應依下列規定辦理: 1.比重未達百分之三十者,投資總額不得超過該保險業經核定國外投資額度百分之六或業主權益百分之三十孰高者。 2.比重達百分之三十以上未達百分之五十者,投資總額不得超過該保險業經核定國外投資額度百分之七或業主權益百分之三十孰高者。 (三)投資於每一銀行發行或保證之債券、可轉讓定期存單,合計投資於同一銀行所發行第七條第一項股票之總額,不得超過該保險業資金百分之五及發行銀行業主權益百分之十。 (四)投資於每一銀行發行或保證之債券發行評等等級經國外信用評等機構評定為BBB級或BBB-級或BB+級或相當等級之次順位債券之總額,不得超過該保險業業主權益百分之十。 保險業辦理前條第四款外國銀行在臺分行(含國際金融業務分行)及大陸地區銀行在臺分行發行之外幣可轉讓定期存單、第五款本國銀行發行之外幣可轉讓定期存單投資,其投資總額應計入第四條第二項規定限額。 保險業辦理前條第五款本國銀行發行以外幣計價之金融債券、第六款本國企業發行以外幣計價之公司債投資,應符合下列投資條件及限額規定: 一、投資條件準用本法第一百四十六條之一第一項第二款、第四款及第二項規定。 二、投資金額應計入本法第一百四十六條之一第一項第二款、第四款及第二項規定限額。 保險業辦理前條第七款以外幣計價之商業本票投資,其債券發行評等等級須經國外信用評等機構評定為BBB+級或相當等級以上,且應符合下列投資限額規定: 一、保險業投資於每一公司發行或保證以外幣計價之商業本票金額,合計投資於同一公司所發行或保證之符合第五條第十三款或第七條第一項各款有價證券之總額,不得超過該保險業資金百分之五及發行公司業主權益百分之十。但符合第二款規定者,不在此限。 二、保險業投資之每一公司發行或保證之公司債及商業本票,如經第三人提供保證,且符合下列情形者,其投資於該公司所發行或保證以外幣計價之商業本票金額,合計投資於該第三人所發行或保證以外幣計價之商業本票金額,以及投資於該公司及該第三人所發行或保證之符合第五條第十三款或第七條第一項各款有價證券之總額,不得超過該保險業資金百分之五及該第三人業主權益百分之十: (一)該第三人與該公司已依一般公認會計準則編製合併報表者。 (二)該第三人之業主權益金額大於該公司之業主權益金額。
3354

第 2 條
票券金融公司辦理外幣債券經紀、自營業務,除依本法及本辦法規定辦理外,並應遵守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以下簡稱主管機關)、中央銀行、台灣證券交易所、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中華民國證券商業同業公會及臺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等有關證券商辦理外幣債券業務規範。
3275

第 5 條
依本條例第九條規定取得新發行股票者,以生技醫藥公司交付股票日認定高階專業人員或技術投資人取得股票日。 前項所稱交付股票日,股票交付採帳簿劃撥者,指公司或其代理機構指定之帳簿劃撥交付日;非採帳簿劃撥者,為公司或其代理機構規定可領取股票之首日。但交付股票前先行交付新股權利證書或股款繳納憑證者,為證書或憑證之帳簿劃撥日或交付日。 依本條例第十條規定持有認股權憑證並認購取得股票者,以高階專業人員或技術投資人執行權利日認定取得股票日。 前項所稱執行權利日,指生技醫藥公司或其代理機構依規定交付股票日。但交付股票前先行交付認股權股款繳納憑證者,為交付該憑證之日。 第一項及第三項股票訂有限制轉讓期間者,其股票可處分日,依下列規定認定: 一、公司法第二百六十七條第九項規定之限制員工權利新股,為既得條件達成日。其採集中保管者,為臺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解除限制員工權利新股註記之日;其採信託保管者,為受託人將股票撥付員工帳戶之日。 二、前款以外之股票,為限制轉讓期間屆滿之次日。
3019

第 7 條
本條例第十九條之一第一項所稱取得股票當年度及股票可處分日年度,依下列取得股票日或股票可處分日所屬年度認定之: 一、取得股票日: (一)發給員工酬勞之股票、員工現金增資認股、買回庫藏股發放員工及限制員工權利新股:為股票發行公司交付股票日。股票交付採帳簿劃撥者,為公司或其代理機構指定之帳簿劃撥交付日;非採帳簿劃撥者,為公司或其代理機構規定可領取股票之首日,但交付股票前先行交付新股權利證書或股款繳納憑證者,為證書或憑證之帳簿劃撥日。 (二)員工認股權憑證:為員工執行權利日,並以發行公司或其代理機構依規定交付股票日認定。但先行交付認股權股款繳納憑證者,為交付該憑證之日。 二、前款獎酬員工股份基礎給付訂有限制轉讓期間者,其股票可處分日: (一)公司法第二百六十七條第九項規定之限制員工權利新股:為既得條件達成日。其採集中保管者,為臺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解除限制員工權利新股註記之日;其採信託保管者,為受託人將股票撥付員工帳戶之日。 (二)前目以外之股票:為限制轉讓期間屆滿次日。
3012

第 3 條
本辦法所稱之參加人,係指向臺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集保結算所)申請開設保管劃撥帳戶之機構。
608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金管會重大裁罰案件


金融機構之重大裁罰案件資料。
來源 :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金管會重大裁罰案件
欄位 : title;link;description;language;category;item

大慶證券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受僱人員違反證券管理法令之處分案。(金管證券字第1060049937號;金管證券字第10600499371號)
2017-12-26
http://www.fsc.gov.tw/ch/home.jsp?id=131&parentpath=0,2&mcustomize=multimessage_view.jsp&dataserno=201712270001&toolsflag=Y&dtable=Penalty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處分書受文者: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6年12月26日發文字號:金管證券字第1060049937號受處分人名稱:大慶證券股份有限公司營利事業統一號碼:略地址:略 代表人姓名:莊○○地址:略主旨:受處分人違反證券商管理規則第2條第2項及第28條規定,爰依證券交易法第66條第1款規定,對受處分人予以警告處分。事實及理由:一、 事實:本會檢查局於106年6月21日至106年7月5日派員對受處分人進行一般業務檢查,發現受處分人擔任友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次有擔保轉換公司債(下稱友旺二CB)之協辦承銷商,有配合發行公司及遠東國際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下稱遠東銀行)辦理詢價圈購配售情事,及有未落實防制洗錢及打擊資恐相關作業情事,核已違反證券管理法令。二、 理由:(一) 按「證券商違反本法或依本法所發布之命令者,除依本法處罰外,主管機關並得視情節之輕重,為左列處分︰一、警告。」為證券交易法第66條第1款所明定;次按「證券商業務之經營,應依法令、章程及前項內部控制制度為之。」、「證券商承銷有價證券應以公平、合理之方式為之,承銷手續費之收取不得以其他方式或名目補償,或退還予發行人或其關係人或前二者所指定之人等。」及「證券商承銷或再行銷售有價證券,應依證券商同業公會所訂定之處理辦法處理之。」為證券商管理規則第2條第2項、第28條第1項及第2項所明定。(二) 本會檢查局於106年6月21日至106年7月5日,派員對受處分人進行一般業務檢查,發現受處分人有下列情事:1. 擔任友旺二CB之協辦承銷商一案,係透過發行公司董事長爭取參與該承銷案協辦,該董事長表明會請協力廠商參與圈購,獲配人由該協力廠商負責人介紹,受處分人之承銷部業務人員並於配售期間與遠東銀行林○○聯繫並確認詢價圈購獲配名單與張數等事宜,顯有配合發行公司及遠東銀行辦理詢圈配售情事,核已違反證券商管理規則第28條第1項及第2項規定。2. 辦理防制洗錢及打擊資恐作業,有下列缺失事項,核已違反證券商管理規則第2條第2項規定:(1) 所訂防制計畫及相關內規,未包含訂定「測試證券商防制洗錢及打擊資恐系統有效性之獨立稽核功能」之內部政策、程序及控管機制、未明確訂定高風險客戶建立及新增業務關係時之核決層級、已開放線上開戶業務,惟未訂定該業務之風險等級、推出部分新產品及服務前,未進行全面洗錢風險評估。(2) 執行客戶審查措施部分,未建立關係戶資料庫或明確之歸戶控管制度,且客戶資料系統對自然人間有親屬關係者無特殊註記、未實質確認未成年或無業客戶之經濟來源、對於法人客戶之最終受益人檢核有欠確實、未依自訂之防制計畫,將曾有違約客戶列入高風險客戶名單。(3) 帳戶及交易之持續監控部分,對於高風險客戶之定期檢視僅針對異常原因說明,未對其他風險作評估、對一般風險客戶之審核過程未包含重新檢視洗錢及資恐風險且未明訂低風險客戶之定期檢視時程;對舊客戶洗錢資恐風險之審核,未確實分析客戶職業或行業類別風險及未留存檢核情形予以紀錄。(4) 可疑交易申報及相關監控機制部分,每日執行之疑似洗錢態樣檢核,尚無查證說明、鉅額交易未填寫自訂之受託買賣金額分層負責表/疑似洗錢態樣檢查表,且無法檢核關係戶及跨日連續之交易、對客戶交易模式有異常者,未進一步瞭解註記原因以釐清是否有申報疑似洗錢交易之必要性。(三) 受處分人違反證券管理法令,已影響證券業務之正常執行,爰依證券交易法第66條第1款規定處分如主旨。法令依據:證券交易法第66條第1款、證券商管理規則第2條第2項、第28條第1項及第2項規定。注意事項:受處分人如不服本處分,應於本處分送達之次日起30日內,依訴願法第58條第1項規定,繕具訴願書經由本會(新北市板橋區縣民大道2段7號18樓)向行政院提起訴願。惟依訴願法第93條第1項規定,除法律另有規定外,訴願之提起並不停止本處分之執行。正本:大慶證券股份有限公司【應受送達人:代表人莊○○先生】<略>副本: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中華民國證券商業同業公會、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檢查局主任委員 顧 立 雄授權單位主管決行中 華 民 國 106 年 12 月 26 日==========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裁處書受文者: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6年12月26日發文字號:金管證券字第10600499371號受處分人姓名或名稱:洪○○身分證統一號碼:略地址:略利害關係人:大慶證券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莊○○營利事業統一編號:略地址:略主旨:命令大慶證券股份有限公司(下稱大慶證券)停止受處分人6個月業務之執行,期間自107年1月1日至107年6月30日止,並於本處分送達之次日起10日內將執行情形報會備查。(另受處分人目前未在證券商任職,請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予以註記列管。)事實及理由:一、事實:受處分人任職於大慶證券期間,有配合發行公司辦理詢價圈購配售及於配售期間與遠東國際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下稱遠東銀行)聯絡並確認圈購人名單與張數等情事,核已違反證券商管理規則第28條第1項、第2項及證券商負責人與業務人員管理規則第18條第3項規定。二、理由:(一) 按「主管機關發現證券商之董事、監察人及受僱人,有違背本法或其他有關法令之行為,足以影響證券業務之正常執行者,除得隨時命令該證券商停止其一年以下業務之執行或解除其職務外,並得視其情節之輕重,對證券商處以第六十六條所定之處分。」為證券交易法第56條所明定;「證券商承銷有價證券應以公平、合理之方式為之,承銷手續費之收取不得以其他方式或名目補償,或退還予發行人或其關係人或前二者所指定之人等。」及「證券商承銷或再行銷售有價證券,應依證券商同業公會所訂定之處理辦法處理之。」為證券商管理規則第28條第1項及第2項所明定;「前項人員執行業務,對證券商管理法令規定不得為之行為,亦不得為之。」為證券商負責人與業務人員管理規則第18條第3項所明定。(二) 本會檢查局於106年6月21日至106年7月5日派員赴大慶證券進行一般業務檢查,發現大慶證券擔任友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次有擔保轉換公司債之協辦承銷商一案,受處分人透過發行公司董事長爭取參與該承銷案協辦,該董事長表明會請協力廠商參與圈購,獲配人由該協力廠商負責人介紹,受處分人並於配售期間與遠東銀行林○○聯繫並確認詢價圈購獲配名單與張數等事宜,顯有配合發行公司及遠東銀行辦理詢圈配售情事,核已違反證券商管理規則第28條第1項、第2項及證券商負責人與業務人員管理規則第18條第3項規定。(三) 綜前揭違規事實,受處分人之行為已影響證券業務之正常執行,爰依證券交易法第56條規定處分如主旨。法令依據:證券交易法第56條、證券商管理規則第28條第1項、第2項及證券商負責人與業務人員管理規則第18條第3項規定。注意事項:受處分人如不服本處分,應於本處分送達之次日起30日內,依訴願法第58條第1項規定,繕具訴願書經由本會(新北市板橋區縣民大道2段7號18樓)向行政院提起訴願。惟依訴願法第93條第1項規定,除法律另有規定外,訴願之提起並不停止本處分之執行。正本:大慶證券股份有限公司【應受送達人:董事長莊○○先生】<略>、洪○○先生<略>副本: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臺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中華民國證券商業同業公會主任委員 顧 立 雄授權單位主管決行中 華 民 國 106 年 12 月 26 日
540
48Z
822
0

康和綜合證券股份有限公司違反證券管理法令處分案 (金管證券罰字第1100360648號)
2021-03-04
http://www.fsc.gov.tw/ch/home.jsp?id=131&parentpath=0,2&mcustomize=multimessage_view.jsp&dataserno=202103050003&toolsflag=Y&dtable=Penalty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裁處書 受文者:如正副本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0年3月4日 發文字號:金管證券罰字第1100360648號 受處分人:康和綜合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營利事業統一編號:略 地址:略 代表人或管理人姓名:略 地址:略 主旨:受處分人違反證券商管理規則第2條第2項規定,爰依證券交易法第66條第1款規定,對受處分人予以警告處分,並依證券交易法第178條之1第1項第4款規定核處新臺幣144萬元罰鍰。 事實: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下稱櫃買中心)109年7月17日、9月9日與9月10日對受處分人進行查核,發現受處分人辦理主機共置(Co-location;下稱Co-Lo)服務僅提供與資訊廠商具高度關聯之特定人使用,且對Co-Lo交易主機不具實質控制權、未完整保留接收客戶委託時間紀錄、系統設置之防火牆留存及存取控管設定寬鬆等資訊安全缺失,上開缺失顯示受處分人未落實執行內部控制制度,核已違反證券商管理規則第2條第2項規定。 理由及法令依據: 一、按「證券商違反本法或依本法所發布之命令者,除依本法處罰外,主管機關得視情節之輕重,為下列處分,並得命其限期改善︰一、警告。…」、「證券商…有下列情事之一者,處各該事業或公會新臺幣二十四萬元以上四百八十萬元以下罰鍰,並得命其限期改善;屆期未改善者,得按次處罰:…四、證券商...未確實執行內部控制制度。」分別為證券交易法第66條第1款及第178條之1第1項第4款所明定;「證券商業務之經營,應依法令、章程及前項內部控制制度為之。」為證券商管理規則第2條第2項所明定。 二、櫃買中心109年7月17日、9月9日與9月10日對受處分人進行查核,發現受處分人有下列缺失事項: (一)受處分人於Co-Lo機房放置之交易主機軟硬體設備係向○○○○股份有限公司(下稱○○○○)簽約租用,並僅提供○名與該資訊廠商具有高度關聯性之客戶使用,Co-Lo交易主機之系統登出入紀錄已被○○○○全數刪除,且受處分人對交易主機內含程式與數量無法具體掌控;另置於Co-Lo機房之交易主機,未完整留存投資人委託資料送達的時間,顯有為特定人量身訂做Co-Lo服務,而未落實資訊安全,且對Co-Lo交易主機不具實質控制權之情事。前揭缺失違反證券商內部控制制度標準規範(下稱內控標準規範)CA-11210受託買賣及成交作業(一)23、「公司經營經紀業務且與證交所簽訂主機共置服務契約者,應依『主機共置服務管理辦法』規定辦理,使用該服務前,應自訂使用規則並於公司內部控制制度制定適當之控管機制及查核程序」、行為時之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及櫃買中心主機共置服務管理辦法(下稱管理辦法)第11條第2項「證券商經紀業務使用本服務前,應自訂(訂定)使用規則且納入內部控制制度,並依使用規則公平對待投資人…」、管理辦法第14條第7款「本服務使用者不得有下列情形:…七、除符合第十五條共同使用同㇐機櫃情形者外,將機櫃空間分租、轉租、出借或以任何方式提供第三人使用。」、內控標準規範CC-18000(四)3、「電腦稽核紀錄管理規定重要系統之稽核日誌留存、定期檢視及至少留存3年。」、CA-11210受託買賣及成交作業(二十二)「對於以…專線…委託者,...惟應依時序別列印買賣委託紀錄,…委託紀錄應含客戶委託人姓名或帳號、委託時間…等」等規定。 (二)其他資訊安全作業缺失: 1、Co-Lo機櫃交易主機設置之防火牆,均未開啟進出紀錄留存之設定,故未依規留存3年進出紀錄,又○○○○得自外部連線至Co-Lo機櫃之委託成交回報主機網段及測試主機網段執行作業,顯有未落實定期檢視防火牆存取控管設定之情事,違反內控標準規範CC-17010(二)3、「防火牆進出紀錄及其備份應至少保存3年」及6、「公司應每年定期檢視並維護防火牆存取控管設定,並留存相關檢視紀錄」之規定。 2、交易主機帳號未定期變更密碼,違反內控標準規範CC-18000(三)5、「除輸入介面僅可輸入數字外,公司應使用優質密碼設定…公司其他使用者之密碼應至少每3個月變更一次」之規定。 3、○○○○「DMA證券下單系統」程式變更時,受處分人資訊單位雖已填具資訊系統測試暨上線申請表,惟未檢附上線程式清單及程式原始碼安全聲明書,違反內控標準規範CC-19000(十五)程式原始碼安全規範。 4、未就置於Co-Lo機房之軟硬體設備,定期執行弱點掃描作業,違反內控標準規範CA-11210受託買賣及成交作業(一)23與管理辦法第19條「使用者放置於主機共置機房之軟體、硬體設備應具備完善之資訊安全防護措施,並應定期執行安全漏洞偵測及修補作業。」規定。 三、上開缺失顯示受處分人未落實執行內部控制制度,核已違反證券商管理規則第2條第2項規定,爰依證券交易法第66條第1款及第178條之1第1項第4款規定處分如主旨。並請受處分人確實依照櫃買中心意見改善相關作業程序,納入內部控制制度確實執行及請內部稽核加強稽核。 繳款方式: 一、繳款期限:自本處分送達之次日起10日內繳納。 二、請依(機關)檢附之繳款單注意事項辦理繳納。 三、本案聯絡人:陳小姐,聯絡電話:(02)27747392,傳真電話:(02)87734134。 注意事項: 一、受處分人如不服本處分,應於本處分送達之次日起30日內,依訴願法第58條第1項規定,繕具訴願書經由本會(新北市板橋區縣民大道二段7號18樓)向行政院提起訴願。惟依訴願法第93條第1項規定,除法律另有規定外,訴願之提起並不停止本處分之執行,受處分人仍應繳納罰鍰。 二、受處分人如逾本處分所定繳款期限不繳納罰鍰者,即依行政執行法第4條第1項但書規定,移送法務部行政執行署各分署辦理行政執行。 正本:康和綜合證券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鄭○○先生) 副本: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許○○先生)、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代表人陳○○先生)、臺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林○○先生)、中華民國證券商業同業公會(代表人賀○○先生)、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證券期貨局(主計室)、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證券期貨局(秘書室)、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證券期貨局(證券商管理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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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證券期貨局
上市公司獨立董監事兼任情形彙總表


獨立董監事兼任情形彙總表 (證交所)
來源 :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證券期貨局-上市公司獨立董監事兼任情形彙總表
欄位 : 出表日期、序號、公司代號、公司名稱、職稱、姓名、就任日期、主要現職、主要經歷、目前兼任其他公司名稱、其他公司職稱、備註

出表日期 1121026
序號 4708
公司代號 3036
公司名稱 文曄
職稱 獨立董事
姓名 丁克華
就任日期 1110520
主要現職 華安醫學股份有限公司獨立董事 和通國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致理科技大學專任講座教授 台北大學兼任講座教授 政治大學、交通大學、台灣師範大學兼任副教授 Hotung Investment Holdings Ltd. 董事
主要經歷 財政部證券暨期貨管理委員會副主任委員、主任委員 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暨期貨市場發展基金會董事長 臺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 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董事長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主任委員
目前兼任其他公司名稱
其他公司職稱 獨立董事
備註

出表日期 1121026
序號 4708
公司代號 3036
公司名稱 文曄
職稱 獨立董事
姓名 丁克華
就任日期 1110520
主要現職 華安醫學股份有限公司獨立董事 和通國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致理科技大學專任講座教授 台北大學兼任講座教授 政治大學、交通大學、台灣師範大學兼任副教授 Hotung Investment Holdings Ltd. 董事
主要經歷 財政部證券暨期貨管理委員會副主任委員、主任委員 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暨期貨市場發展基金會董事長 臺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 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董事長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主任委員
目前兼任其他公司名稱 20220520
其他公司職稱 董事
備註

勞動部職業安全衛生署
安衛單位(人員)備查名冊


事業單位依據職業安全衛生法報備之安衛單位(人員),轄區勞動檢查機構備查結果情形查詢
來源 : 勞動部職業安全衛生署-安衛單位(人員)備查名冊
欄位 : 登錄編號、登錄日期、事業單位名稱(工程名稱)、來文字號、來函日期、勞工安全衛生管理員人數、勞工安全管理師人數、勞工衛生管理師人數、甲種勞工安全衛生業務主管人數、乙種勞工安全衛生業務主管人數、丙種勞工安全衛生業務主管人數

登錄編號 23474232201805240007
登錄日期 1070607
事業單位名稱(工程名稱) 臺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
來文字號 保結管字第1070011083號
來函日期 1070604
勞工安全衛生管理員人數 1
勞工安全管理師人數 0
勞工衛生管理師人數 0
甲種勞工安全衛生業務主管人數 1
乙種勞工安全衛生業務主管人數 1
丙種勞工安全衛生業務主管人數 0

勞動部職業安全衛生署
安衛單位(人員)備查名冊


事業單位依據職業安全衛生法報備之安衛單位(人員),轄區勞動檢查機構備查結果情形查詢
來源 : 勞動部職業安全衛生署-安衛單位(人員)備查名冊
欄位 : 登錄編號;登錄日期;事業單位名稱(工程名稱);來文字號;來函日期;勞工安全衛生管理員人數;勞工安全管理師人數;勞工衛生管理師人數;甲種勞工安全衛生業務主管人數;乙種勞工安全衛生業務主管人數;丙種勞工安全衛生業務主管人數

23474232201805240007
1070607
臺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
保結管字第1070011083號
1070604
1
0
0
1
1
0

臺銀綜合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臺銀綜合證券股份有限公司開戶資料填寫範本


受託買賣契約填寫範本
來源 : 臺銀綜合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臺銀綜合證券股份有限公司開戶資料填寫範本
欄位 : 開戶基本資料表及確認同意事項

開戶基本資料表及確認同意事項 一、本人送存之零股如屬促進產業升級條例第十六條及第十七條或中華民國七十九年底前施行之獎勵投資條例第十三條之緩課股票,且未逾越法定核課期間者,同意由 貴公司委託臺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集保結算所)代為辦理放棄緩課權利。

開戶基本資料表及確認同意事項 四、本人同意 貴公司及臺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將本人買賣有價證券之金融機構存款帳號提供相關機構,據以辦理有價證券股息或紅利之分派、受益憑證買回、轉換公司債贖回/賣回、存託憑證兌回、債?還本付息及其他與款項撥付有關之作業。

開戶基本資料表及確認同意事項 委託人茲向臺銀綜合證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臺銀證券)申請開設有價證券保管劃撥帳戶(以下簡稱保管帳戶),並同意與臺銀證券共同遵守下列契約條款及有價證券集中保管帳簿劃撥作業辦法、臺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集保結算所)業務操作辦法、相關作業配合事項或要點等業務章則及主管機關、臺灣證券交易所與櫃檯買賣中心相關法令及章則,修正時亦同。

開戶基本資料表及確認同意事項 (一)投資人透過開戶往來參加人(如:證券商)於臺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集保結算所」)之帳簿劃撥系統下開設保管劃撥帳戶,持有以集保結算所作為名義上股東並登錄於日本公司股東名簿之股票(以下簡稱「投資股票」),為日本公司之實質股東(以下稱「實質股東」)。

臺銀綜合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臺銀綜合證券股份有限公司經紀業務各類風險預告書


外國企業來台上市櫃有價證券風險預告書 有價證券當日沖銷交易風險預告書暨概括授權同意書 投資日本公司來臺上櫃(市)及興櫃股票之特別注意事項 指數股票型期貨信託基金受益憑證買賣及申購買風險預告書 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黃金現貨風險預告書 槓桿反向指數股票型基金受益憑證買賣風險預告書 認購售權證風險預告書(含上下限型) 興櫃股票風險預告書
來源 : 臺銀綜合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臺銀綜合證券股份有限公司經紀業務各類風險預告書
欄位 : 投資日本公司來臺上櫃(市)及興櫃股票之特別注意事項

投資日本公司來臺上櫃(市)及興櫃股票之特別注意事項 (一)投資人透過開戶往來參加人(如:證券商)於臺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集保結算所」)之帳簿劃撥系統下開設保管劃撥帳戶,持有以集保結算所作為名義上股東並登錄於日本公司股東名簿之股票(以下簡稱「投資股票」),為日本公司之實質股東(以下稱「實質股東」)。

國家發展委員會檔案管理局
Web版公文製作之全國通訊錄


公開於文書編輯共通服務平台網站提供全國使用者下載Web版公文製作時所需使用之全國機關通訊錄。
來源 : 國家發展委員會檔案管理局-Web版公文製作之全國通訊錄
欄位 : 機關名稱、機關代碼、單位代碼、郵遞區號、地址、電子交換、發文方式

機關名稱 臺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
機關代碼 ''EB23474232''
單位代碼 '' ''
郵遞區號 105401
地址 臺北市復興北路363號11樓
電子交換
發文方式 電子交換

國家發展委員會檔案管理局
公文電子交換系統地址簿


收錄公文電子交換系統之使用機關,以供電子交換系統使用
來源 : 國家發展委員會檔案管理局-公文電子交換系統地址簿
欄位 : ORGID、ORGNAME、STATUSCODE、UPDATETIME

ORGID EB23474232
ORGNAME 臺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
STATUSCODE T
UPDATETIME 2021-01-29 16:28:44

國家發展委員會檔案管理局
公文電子交換系統地址簿


收錄公文電子交換系統之使用機關,以供電子交換系統使用
來源 : 國家發展委員會檔案管理局-公文電子交換系統地址簿
欄位 : ORGID;ORGNAME;STATUSCODE;UPDATETIME

EB23474232
臺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
T
2021-01-29 16:28:44

經濟部商業司
董監事資料集


提供全國公司登記董監事資料集
來源 : 經濟部商業司-董監事資料集
欄位 : 統一編號、公司名稱、職稱、姓名、所代表法人、持有股份數

統一編號 23474232
公司名稱 臺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
職稱 董事長
姓名 朱漢強
所代表法人 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
持有股份數 295434295

統一編號 23474232
公司名稱 臺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
職稱 董事
姓名 林修銘
所代表法人 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
持有股份數 295434295

統一編號 23474232
公司名稱 臺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
職稱 董事
姓名 景廣俐
所代表法人 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
持有股份數 295434295

統一編號 23474232
公司名稱 臺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
職稱 董事
姓名 廖美祝
所代表法人 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
持有股份數 295434295

統一編號 23474232
公司名稱 臺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
職稱 董事
姓名 廖鴻圖
所代表法人 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
持有股份數 295434295

統一編號 23474232
公司名稱 臺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
職稱 董事
姓名 黃維誠
所代表法人 元大證券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持有股份數 51277538

統一編號 23474232
公司名稱 臺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
職稱 董事
姓名 糜以雍
所代表法人 凱基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持有股份數 9301074

統一編號 23474232
公司名稱 臺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
職稱 監察人
姓名 陳俊宏
所代表法人 中華民國證券商業同業公會
持有股份數 9073959

統一編號 23474232
公司名稱 臺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
職稱 監察人
姓名 黃崇哲
所代表法人 中華民國證券商業同業公會
持有股份數 9073959

統一編號 23474232
公司名稱 臺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
職稱 監察人
姓名 洪秀芬
所代表法人 臺灣期貨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
持有股份數 1814

統一編號 70759028
公司名稱 臺灣網路認證股份有限公司
職稱 董事
姓名 張秀珍
所代表法人 臺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
持有股份數 4520923

統一編號 70759028
公司名稱 臺灣網路認證股份有限公司
職稱 董事
姓名 王文政
所代表法人 臺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
持有股份數 4520923

統一編號 42832879
公司名稱 基富通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職稱 董事
姓名 鄒開蓮
所代表法人 臺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
持有股份數 33984717

統一編號 42832879
公司名稱 基富通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職稱 董事
姓名 陳素蘭
所代表法人 臺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
持有股份數 33984717

統一編號 42832879
公司名稱 基富通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職稱 董事
姓名 王浩宇
所代表法人 臺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
持有股份數 33984717

統一編號 42832879
公司名稱 基富通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職稱 董事
姓名 景廣俐
所代表法人 臺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
持有股份數 33984717

統一編號 42832879
公司名稱 基富通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職稱 董事長
姓名 朱漢強
所代表法人 臺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
持有股份數 33984717

統一編號 16092130
公司名稱 臺灣期貨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
職稱 董事
姓名 朱漢強
所代表法人 臺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
持有股份數 30864253

統一編號 16083168
公司名稱 中華信用評等股份有限公司
職稱 董事
姓名 陳光輝
所代表法人 臺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
持有股份數 1330000

監察院
107年縣(市)議員政治獻金會計報告書(首次申報)


監察院政治獻金公開查閱平臺選舉查詢-107年縣(市)議員政治獻金會計報告書
來源 : 監察院-107年縣(市)議員政治獻金會計報告書(首次申報)
欄位 : 序號、擬參選人/政黨、選舉名稱、申報序號/年度、交易日期、收支科目、捐贈者/支出對象、身分證/統一編號、收入金額、支出金額、捐贈方式、存入專戶日期、返還/繳庫、支出用途、金錢類、地址、聯絡電話、應揭露之支出對象、支出對象之內部人員姓名、支出對象之內部人員職稱、政黨之內部人員姓名、政黨之內部人員職稱、關係、資料更正日期

序號 2552
擬參選人/政黨 孫博萮
選舉名稱 107年縣(市)議員選舉
申報序號/年度 首次申報
交易日期 1070817
收支科目 雜支支出
捐贈者/支出對象 臺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
身分證/統一編號 23474232
收入金額 0.00
支出金額 500.00
捐贈方式
存入專戶日期
返還/繳庫
支出用途 查詢餘額及異動資料作業處理費
金錢類 金錢
地址 臺北市松山區****
聯絡電話
應揭露之支出對象
支出對象之內部人員姓名
支出對象之內部人員職稱
政黨之內部人員姓名
政黨之內部人員職稱
關係
資料更正日期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保險局
重要公告(中華民國保險代理人商業同業公會)


重要公告資料(中華民國保險代理人商業同業公會)
來源 :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保險局-重要公告(中華民國保險代理人商業同業公會)
欄位 : 標題、內容、開始日期、結束日期、附件1、附件2、附件3、附件4、附件5、附件6

標題 111.03.29-12353 臺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公告修正「公司負責人及主要股東資訊查詢作業要點」,自111年4月1日起施行,請 查照。
內容 TO:本會全體會員 主旨:臺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公告修正「公司負責人及主要股東資訊查詢作業要點」,自111年4月1日起施行,請 查照。 說明: 一、依據臺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111年3月29日保結稽字第1110006141號函辦理。 二、「公司負責人及主要股東資訊申報平臺」新增以應用程式介面(API)方式連線辦理查詢公司資料作業,及新增以帳號密碼登入平臺以檔案格式上傳方式查詢公司資料作業,並基於使用者付費原則及支應平臺正常維運所需,將向API介接查詢使用單位收取API介接連線費及查詢費,概述如下: (一)介接連線費:依每一總公司申請介接連線之使用單位代號數,每年收取新台幣12萬元,使用單位於計費期間前半年申請使用,收取整年度之介接連線費;於計費期間後半年申請使用,則介接連線費以半數計收。 (二)查詢費:依現行收費標準計收。 三、旨揭要點及要點部分條文修正對照表,請至網站查閱及下載 ,網址:https://www.tdcc.com.tw (函文查詢/函文類別/0101法令規章修訂)。 四、如有未盡事宜,請洽集保稽核室,連絡電話:(02)2719-5805分機228。
開始日期 20220329
結束日期 20321231
附件1 https://www.ciaa.org.tw/CommFolder/FTPData/DOWNLOAD/I/6ff4ce4e-b1de-4577-874d-2a34de197d3b.pdf
附件2 https://www.ciaa.org.tw/CommFolder/FTPData/DOWNLOAD/I/99e83ad4-b5f4-4c12-b3cf-c3e2935ac80d.pdf
附件3
附件4
附件5
附件6

數位發展部
政府資料開放平臺「最新消息」刊登清單


政府資料開放平臺「最新消息」刊登清單,包含標題、發佈日期、內容等。
來源 : 數位發展部-政府資料開放平臺「最新消息」刊登清單
欄位 : 標題、類別、發布日期、內容

標題 法務部廉政署 函釋:有關臺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製作之「採實體發行之私募境內基金公司及基金名稱明細表」(截至101年10月31日止),請 查照並轉知所屬資料集下架公告
類別 資料集下架公告
發布日期 20180307
內容 主旨:辦理「函釋:有關臺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製作之「採實體發行之私募境內基金公司及基金名稱明細表」(截至101年10月31日止),請 查照並轉知所屬」資料集下架事宜。 說明: 為利使用者快速取得開放資料集之資料資源,並確保資料集之完整性,將進行資料集整併作業,「函釋:有關臺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製作之「採實體發行之私募境內基金公司及基金名稱明細表」(截至101年10月31日止),請 查照並轉知所屬」(https://data.gov.tw/dataset/14779)資料集將於近期內下架整併至「公職人員財產申報相關函釋」(https://cms.data.gov.tw/man/17167/draft)。造成您的不便,敬請見諒。

數位發展部
政府資料開放平臺「最新消息」刊登清單


政府資料開放平臺「最新消息」刊登清單,包含標題、發佈日期、內容等。
來源 : 數位發展部-政府資料開放平臺「最新消息」刊登清單
欄位 : 標題;類別;發布日期;內容

法務部廉政署 函釋:有關臺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製作之「採實體發行之私募境內基金公司及基金名稱明細表」(截至101年10月31日止),請 查照並轉知所屬資料集下架公告
資料集下架公告
20180307
主旨:辦理「函釋:有關臺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製作之「採實體發行之私募境內基金公司及基金名稱明細表」(截至101年10月31日止),請 查照並轉知所屬」資料集下架事宜。 說明: 為利使用者快速取得開放資料集之資料資源,並確保資料集之完整性,將進行資料集整併作業,「函釋:有關臺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製作之「採實體發行之私募境內基金公司及基金名稱明細表」(截至101年10月31日止),請 查照並轉知所屬」(https://data.gov.tw/dataset/14779)資料集將於近期內下架整併至「公職人員財產申報相關函釋」(https://cms.data.gov.tw/man/17167/draft)。造成您的不便,敬請見諒。

法務部廉政署
法務部廉政署公職人員財產申報相關函釋


法務部廉政署公職人員財產申報相關函釋
來源 : 法務部廉政署-法務部廉政署公職人員財產申報相關函釋
欄位 : 名稱;下載

有關臺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製作之「採實體發行之私募境內基金公司及基金名稱明細表」(截至101年10月31日止),請查照並轉知所屬
http://www.moj.gov.tw/public/Data/554112734589.docx

臺北市政府衛生局
AED自動體外心臟去顫器地點


AED自動體外心臟去顫器。
來源 : 臺北市政府衛生局-AED自動體外心臟去顫器地點
欄位 : 場所名稱、場所地址、區域代碼、經度、緯度、場所分類、場所類型、AED放置地點、、、、、、、、、、、、、、、、、、、、、、、、

場所名稱 臺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
場所地址 復興北路363號2樓
區域代碼 63000010
經度 25.060561
緯度 121.544388
場所分類 其他
場所類型 其他場所
AED放置地點 台北市松山區復興北路363號9樓

場所名稱 臺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
場所地址 復興北路363號2樓
區域代碼 63000010
經度 25.060561
緯度 121.544388
場所分類 其他
場所類型 其他場所
AED放置地點 台北市松山區復興北路363號3樓

場所名稱 臺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
場所地址 復興北路363號2樓
區域代碼 63000010
經度 25.060561
緯度 121.544388
場所分類 其他
場所類型 其他場所
AED放置地點 台北市松山區復興北路365號2樓

場所名稱 臺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南港
場所地址 三重路19 之6 號C 棟5. 樓
區域代碼 63000090
經度 25.05712634
緯度 121.6129441
場所分類 其他
場所類型 其他場所
AED放置地點 C 棟5. 樓

場所名稱 臺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
場所地址 復興北路363號2樓
區域代碼 63000010
經度 25.060561
緯度 121.544388
場所分類 其他
場所類型 其他場所
AED放置地點 台北市松山區復興北路363號11樓

場所名稱 臺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
場所地址 復興北路363號2樓
區域代碼 63000010
經度 25.060561
緯度 121.544388
場所分類 其他
場所類型 其他場所
AED放置地點 台北市松山區復興北路363號10樓

場所名稱 臺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
場所地址 復興北路363號2樓
區域代碼 63000010
經度 25.060561
緯度 121.544388
場所分類 其他
場所類型 其他場所
AED放置地點 台北市松山區復興北路363號7樓

經濟部商業司
全國前500大公司資料集


1.依公司登記資本額前500大排序
2.公司狀態為「核准設立」
來源 : 經濟部商業司-全國前500大公司資料集
欄位 : 統一編號、公司名稱、公司地址、公司狀態

統一編號 23474232
公司名稱 臺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地址 臺北市松山區復興北路363號11樓
公司狀態 01

數位發展部
政府資料開放平臺已下架資料集清單


集中列示於政府資料開放平臺之已下架資料集清單,包含資料集編號、資料集名稱、服務分類、資料集類型、資料集描述、提供機關、授權方式、計費方式、發布日期、下架日期等。
來源 : 數位發展部-政府資料開放平臺已下架資料集清單
欄位 : id、資料集名稱、服務分類、資料集上架方式、資料集描述、提供機關、授權方式、計費方式、發布日期、下架日期

id 14779
資料集名稱 函釋:有關臺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製作之「採實體發行之私募境內基金公司及基金名稱明細表」(截至101年10月31日止),請 查照並轉知所屬
服務分類 公共資訊
資料集上架方式 原始資料
資料集描述 函釋:有關臺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製作之「採實體發行之私募境內基金公司及基金名稱明細表」(截至101年10月31日止),請 查照並轉知所屬
提供機關 法務部廉政署
授權方式 政府資料開放授權條款-第1版
計費方式 免費
發布日期 20150508
下架日期

新北市政府研究發展考核委員會
新北市政府新聞稿_下載附件版


本項資料係配合市府官網改版作業所調整,用以取代平台上既有之「新北市政府市府資訊」資料項目,並增加附件下載功能,且移除了html語法,詳情請參考最新消息及說明檔案。
來源 : 新北市政府研究發展考核委員會-新北市政府新聞稿_下載附件版
欄位 : From_、SendDate、Id、StartDate、EndDate、CategoryId、Category、SubCategoryId、SubCategory、Subject_、Content、PublishDeptId、PublishName、PublishTel、PublishMail、PublishDept、cb_ContactData、cb_Attachment、cb_RefData、Dn、cb_MetaDataCategoryIndex

From_ NTPC
SendDate 2023/10/17T15:19:36.0
Id 352757
StartDate 2023/10/17T11:05:00.0
EndDate 2027/11/16T11:01:00.0
CategoryId news
Category 新聞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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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Category 機關新聞
Subject_ 新北市青年局帶領淡江大學師生,一探台灣微軟的科技魅力
Content 【新北市訊】為協助青年釐清職涯方向和彌平學用落差,新北市政府青年局自九月起開辦「大專生職場體驗活動」。10 月份新北市青年局與淡江大學合作,帶領該校的資訊管理學系參觀台灣微軟股份有限公司。這次參訪活動,台灣微軟讓淡江大學師生了解在臺戰略以及投資計畫,尤其是多元證書方案以及實習如何幫助學生發揮潛力,並讓學生親自體驗微軟工作環境和職場氛圍。 新北市青年局長邱兆梅表示,近年許多國際大廠都選擇在新北市落腳,包括 Google、微軟、亞馬遜等科技巨擘,帶動了新北的產業轉型。邱兆梅說明:「企業參訪活動不只是同學的一日旅遊團,更能讓學生體驗企業文化,想像自己的職場生活。新北市青年局藉由舉辦這樣的交流,連結年輕人才與產業發展,鼓勵新北青年在地就業。我們會持續與各大專院校和企業合作,提供更多實地體驗機會,幫助青年順利從校園進入職場。」 活動中,台灣微軟首先介紹各種職位角色的業務範疇,包括資料庫管理員、IT 顧問、系統分析師、轉體開發,接著分享了台灣微軟的未來戰略以及投資計畫。台灣微軟表示,公司目前的重要目標是協助在地企業數位轉型,因此台灣微軟在臺投資計畫包括雲端基礎設施、研發中心;同時為了培養在地數位人才,台灣微軟還推出學習平台和多元化認證方案,並提供實際就業媒合名額,這些都有助於臺灣的產業轉型和數位創新。 另外,台灣微軟的資深工程師也向淡江大學的同學介紹了許多最新科技應用,例如最新的「AI 面相辨識」,運用 AI 解決方案辨識使用者的五官,透過大數據分析及 Azure IoT 的服務,讓電腦化身為算命師,為使用者看面相及統整出性格,是相當有趣且嶄新的技術。資深工程師也解說了微軟是如何透過這些科技與其它企業合作,協助傳統產業數位轉型。最後,台灣微軟主管與同學們分享在國際頂尖科技企業工作的心法:「若想進入資訊產業成為科技人,必須具備一顆上進的學習心,時時刻刻要以開放的心態擁抱新知識,才能跟上科技發展的腳步。」 青年局今年度共安排 30 場次體驗活動,參訪企業涵蓋不同產業,包含科技業、旅宿飯店業、財經產業等。科技業除了台灣微軟外,還有電動車龍頭特斯拉;旅宿飯店業包含寒舍艾美酒店、林口亞昕福朋喜來登酒店、北投老爺酒店、郭元益食品、安心食品(摩斯漢堡)等;財經產業包含臺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臺灣證券等。新北市青年局帶領對各產業有興趣的同學實際進入企業內部,進行實地觀摩或操作,了解各產業所需的專業知能,為職涯及早鋪路,累積就業實力。 資料詳洽: 創業資源科 科長李力行 (02) 2272-1540分機2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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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lishName 柯明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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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lishMail
PublishDept 青年局
cb_ContactData 柯明月,212,am9167@ntpc.gov.tw,新北市政府青年局局本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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